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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针对胡超的债权(有生效判决书及执行裁定书)<\/span><\/p><\/span><\/div><\/div><\/div><\/div>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6日10时至2025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参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相关情况,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4、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法律文书复印件,针对实现债权的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可予以配合
本债权因未执行到财产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人民法院、管理人不对债权是否可以变更诉讼主体、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成交后自行向淘宝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物介绍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针对胡超的债权(有生效判决书及执行裁定书),金额为3286936.38元
该笔债权具体情况如下:针对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因股东胡超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5日出具(2024)津0118民初8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胡超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缴纳出资款2970000元并自2024年1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297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判决书生效后,因胡超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管理人向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及天津法院办案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胡超的财产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余额甚微并已冻结,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车辆、不动产、证券、投资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信息,后通过实地调查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6日出具(2024)津0118执681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同时对被被执行人胡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作出限制消费令本债权起拍价格计算:1)被执行人应缴纳的出资款2970000元及需要承担的诉讼费15271元,此部分共计2985271元
2)依照生效的(2024)津0118民初820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承担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无法确定最终拍卖成交的日期,因此此部分利息及罚息一律计算至2025年7月31日止,核算金额为301665.38元
综上,起拍价格确定为225876.53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咨询事项自公告开始到开拍前止接受咨询(仅限工作日期间),需了解本次拍卖标的详情及查阅资料的有意者可联系管理人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六、拍卖延时本次及后续各轮次拍卖活动均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八、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管理人已通知能通知到的相关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相关方在本《竞买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接受通知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五日内在网拍系统完成尾款支付,也可将尾款直接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账号:75480188000156402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等
买受人需承担过户时涉及的一切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破产管理人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交割手续
(地址:天津和平区南市街多伦道230-232号新文化花园新景居,联系人:蔡女士18020019901)2、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3、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六、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1月14日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6日10时至2025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及时到人管理人处(地址:天津和平区南市街多伦道230-232号新文化花园新景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请竞买人竞拍前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对竞买资格做好充分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债权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满后举行,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已根据管理人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出卖人对资产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自行尽调,未看样、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对外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A、对外债权数额包含逾期利息,数据不能保证一定精准
B、对外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C、对外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D、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对外债权存在争议、或者对外债权不存在的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又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字、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向管理人详细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破产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
重新拍卖时,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