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1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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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铂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四户债权资产标的物的公开竞价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118641

3653.3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18
起始日期
2025-11-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53.3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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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653.39万元
  • 单价:9.5205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东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11-18
  • 结束日期:2025-11-18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华南摩尔北大资源御湾商住区
  • 评估价:3653.3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或轮侯查封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不详
    单元名:2单元
    居室数:205房
    小区:大资源御湾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9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公园
    娱乐健身:商城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2幢
    延时周期:延时,每次延时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61999968.82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5366998.64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678752.92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68045720.38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8-08<\/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序号<\/span><\/b><\/b><\/span><\/p><\/td>债务人名称<\/span><\/b><\/b><\/span><\/p><\/td>债权本金余额(单位:元)<\/span><\/b><\/b><\/span><\/p><\/td>债权利息<\/span><\/b>(单位:元)<\/span><\/b><\/span><\/p><\/td>费用债权<\/span><\/b>(单位:元)<\/span><\/b><\/b><\/span><\/p><\/td>保证人<\/span><\/b><\/b><\/span><\/p><\/td>抵(质)押物<\/span><\/b><\/b><\/span><\/p><\/td><\/tr>1<\/span><\/span><\/p><\/td>东莞铂恒新材料有限公司<\/span><\/span><\/p><\/td>3,999,999.99<\/span><\/span><\/p><\/td>271,979.03<\/span><\/span><\/p><\/td>125,291.92<\/span><\/span><\/p><\/td>陈晓枫、赵玉玲<\/span><\/span><\/p><\/td>由赵玉玲提供位于东莞市万江区新城金曲路18号华南摩尔主题购物公园北大资源御湾商住区19号楼2单元204、205房产做抵押担保,建筑面积为155.04平方米<\/span><\/span><\/p><\/td><\/tr>2<\/span><\/span><\/p><\/td>深圳市中汇晟投资有限公司<\/span><\/span><\/p><\/td>14,000,000.00<\/span><\/span><\/p><\/td>Â173,749.43<\/span><\/span><\/p><\/td>Â-ÂÂ<\/span><\/span><\/p><\/td>潘继伟、牟俊松<\/span><\/span><\/p><\/td>深圳市景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南澳盘仔径凯旋湾花园(二期)62号A、62号B住宅作为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合计383.74㎡<\/span><\/span><\/p><\/td><\/tr>3<\/span><\/span><\/p><\/td>广东正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span><\/span><\/p><\/td>9,000,000.00<\/span><\/span><\/p><\/td>865<\/span>,<\/span>440.51<\/span><\/b><\/span><\/p><\/td>100,000.00<\/span><\/span><\/p><\/td>黄晓婷、林子彪<\/span><\/span><\/p><\/td>(1)广东正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氹仔围街16号房产作抵押担保,建筑面积598.02平方米;(2)黄晓婷提供名下位于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雅骏街4号别墅作抵押担保,土地面积439.1平方米、建筑面积311.57平方米;(3)黄晓婷提供名下位于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嘉怡苑2幢604房作抵押担保,建筑面积78.56平方米;(4)林子彪提供名下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金墩园41幢706号房作抵押担保,建筑面积93.33平方米<\/span><\/span><\/p><\/td><\/tr>4<\/span><\/span><\/p><\/td>广东圣科新材料有限公司<\/span><\/span><\/p><\/td>34,999,968.83<\/span><\/span><\/p><\/td>4,055,829.668<\/span><\/span><\/p><\/td>453,461.00<\/span><\/span><\/p><\/td>卢胜、黄佩惠<\/span><\/span><\/p><\/td>抵押:由借款人提供名下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盈富工业园飞翔路3号厂房(建筑面积合计11040平方米),以及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盈富工业园的土地(土地面积合计19849.62平方米)作抵押担保;<\/span><\/span><\/p>质押:卢胜提供名下持有广东圣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span><\/span><\/p><\/td><\/tr>合计<\/span><\/span><\/p><\/td>61,999,968.82<\/span><\/span><\/p><\/td>5,366,998.64<\/span><\/span><\/p><\/td>678,752.92<\/span><\/span><\/p><\/td>Â<\/span><\/span><\/p><\/td><\/span><\/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称“我司”)拥有对东莞铂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汇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正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圣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将于2025年11月18日10:00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以下简称:“阿里拍卖”)以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现将公开转让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开竞价债权资产基本情况二、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良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需一次性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三、投资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臵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报名和参与方式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有受让意向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通过阿里拍卖系统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按照《竞拍须知》的规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730万元竞价保证金,详细情况见竞价须知

五、其他情况我司有权无条件取消本次公开竞价或改期组织公开竞价

债权最终受让人(国有企业除外)需配合我司开展合规访谈及签订《合规访谈问卷》;如不配合,我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六、联系方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9楼联系人:邱先生、魏小姐联系电话:020-83293447、3703156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0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5年11月11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确定以网络公开竞价方式在阿里拍卖资产交易平台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人如有意参与本次竞价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以下简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转让方、转让标的及过渡期安排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标的资产: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持有的东莞铂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汇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正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圣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不良债权及其担保权利

过渡期安排:自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资产由我分公司进行管理和维护,其余债权产生的损益及维护标的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收益由受让方承担及享有

过渡期内具体安排详见《债权转让协议》二、竞价公告我分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中信金融资产网(www.famc.citic)发布竞价公告,公布公开竞价标的的名称、数量,公开竞价方式、时间,注明竞买人注册方法,我分公司联系方式等

三、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臵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买受人应提供相关身份信息,我分公司将按人民银行的要求进行反洗钱核查和识别

(竞买人须在阿里网上实名注册)(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阿里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我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注册(一)竞买人应于2025年11月17日前在阿里拍卖申请登记注册

我分公司将对竞买人的注册文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竞买人,经我分公司审查合格并成功登记注册的竞买人为注册竞买人,注册竞买人才有资格参加标的资产的竞买活动

(二)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注册文件包括:投资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承诺书等

投资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其他资质证明、承诺书等(详见附件)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须知》,确定参与竞价的意向后,需于2025年11月17日前将注册文件上传至阿里拍卖平台注册系统

对于注册文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或加盖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投资者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或加盖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承诺书由其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

注册文件须在登记注册时于阿里拍卖后台上传至附件五、竞价方式及成交规则本次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须至少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要求至少1人出价且出价金额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最高出价者成交

当只有一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我分公司将与竞买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如补登竞价公告期间,有其他意向竞买人报名,所有报名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共同参与竞买程序,直至产生竞买成交人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

六、竞价起始价竞价起始价为36,533,900.00元,加价幅度为300,000.00元或者300,000.00元的整数倍

根据阿里线上交易平台规定拍,阿里拍卖将对买受人收费,交易费用的收费规则为: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标的,按系统成交价区间金额的1%计费;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按系统成交价区间金额的0.2%计费;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按系统成交价区间金额的0.1%计费)

七、有效报价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作出的高于或等于当轮起报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须知》,按《须知》的规定和要求参与公开竞价活动的网络报价

八、竞价时间及延时规则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8日10:00时起至2025年11月18日12:0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阿里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延时规则: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每次延时5分钟

九、保证金规则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柒佰叁拾万元整(小写:¥7,300,000.00元),竞买人应在办理完报名手续后且于2025年11月17日16时前按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1.保证金需在2025年11月17日16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账号:3602004429200177948,用途:东莞铂恒4户债权保证金)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20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须知》、《保证金须知》及阿里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二)锁定期限保证金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如果竞价成功,中标方(即标的资产竞得方,以下称买受人)与我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并可不计利息地相应冲抵本次公开竞价标的转让价款

2.若竞买人竞拍失败,保证金会将在公开竞价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原路无息退还,如投资者出现违反本竞价规则及本竞价文件规定的情形,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下列情况下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转让方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资产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或恶意搅竞价活动的行为;2.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交易,导致交易无法正常推进;3.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破坏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4.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5.竞买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剩余价款或放弃付款;6.当只有一人竞价,转让方补登竞价公告后,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转让方就公开竞价标的组织第二次公开竞价时,第一次竞价的竞买人不参与第二次公开竞价的

7.其他情形,以阿里拍卖《阿里商城竞拍业务管理规范》规定为准

十、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买受人需在竞买成交之日到转让方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9楼)与转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

资产最终受让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及签订《合规访谈问卷》;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资成交价款的支付除保证金外需由买受人一次性支付,具体付款要求如下:买受人自《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及价款支付,则买受人的竞得资格自动取消,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

我分公司将确定符合条件且同意参加递补的第二高报价的竞买人(如有)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当日成为新的买受人,新的买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指定期限内与我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和支付转让价款

如递补人为两人以上,则抽签确定买受人转让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账户:3602004429200177948十一、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竞买人需在竞买成交之日与转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为成交方的竞买人需在我方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算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若竞买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

资产最终受让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及签订《合规访谈问卷》;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十二、债权转让通知自买受人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起的60日内,就标的债权转让的事实,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证送达方式将涉及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上述送达工作由买受人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予以配合具体债权转让通知内容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十三、本次公开竞价特别要求(一)我分公司系按照现状转让上述公开竞价标的

报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指定的日期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买受人逾期未能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转让方可宣布其报价无效,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债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之日起,买受人对债权享有所有权(二)买受人为法人的,其须就参与本次公开竞价并最终受让本债权资产的行为出具内部决议,保证其受让债权的决定已征得其相关有权内部机构的同意,是法人及其有权内部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注:持金融许可证的资产管理公司或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国有控股企业除外);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其须就参与本次公开竞价并最终受让本债权资产的行为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保证其受让债权的行为是夫妻共同决定

(三)买受人应在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60日内,与转让方办理主债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等)、从权利文件(如有,包括但限于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债权转让公告等债权纸质凭证的移交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接收债权纸质凭证的,我分公司不承担保管义务,债权资料的灭失、损毁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审批、抵押(质押)变更登记及产权过户手续,转让方不承担上述标的不能过户或变更登记所造成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五)买受人需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付清转让价款(涉及到外资需上报发改委审批的,为取得发改委批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六)如买受人未能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款的,则买受人的竞得资格自动取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转让方将确定符合条件的且同意参加递补的第二高报价的竞买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当日成为新的买受方(如有),并应在《成交确认书》指定的期限内支付转让价款及宽限补偿金(如有)

如递补人为两人以上,则抽签确定(七)本次公开竞价的成交价为我分公司的净收入价,公开竞价标的所需的债权权属完善、债权所涉及的抵押(质押)物的产权完善、变更登记及过户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八)我分公司保留推迟或取消本次竞价、调整资产项目和采用其他方式处置资产的权利

(九)竞买人须详细阅读《须知》,并按《须知》的要求参与公开竞价,对竞买须知有疑问的,应及时向转让方提出,以避免产生不利后果

十四、违约责任(一)如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则我分公司有权选择:1、解除竞买关系或债权转让协议,我分公司有权就本次竞价标的再行处置,且竞买人应向我分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债权转让价款的【20%】;竞买人已向我分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自动转为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中信金融公司实际损失的,中信金融公司有权继续向竞买人追索;2、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按照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中信金融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标的再行处置的,原成交竞买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及再次处置产生的费用

再行处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成交竞买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竞买人到我分公司咨询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竞买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如有)

十五、资产转让活动的中止或终结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可以要求阿里拍卖交易平台立即中止或者终结本次资产转让活动,同时转让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一)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二)未实际在阿里拍卖资产交易平台履行相关交易程序的;(三)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四)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六、瑕疵披露与特别声明(一)瑕疵披露截至基准日,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法律尽调报告中提到的债权瑕疵(抵押物因缺少关键评估资料可能无法评估、拍卖的风险);深圳市中汇晟投资有限公司一户债权项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南澳盘仔径凯旋湾花园的抵押物存在长租约;部分抵押物无查封或轮侯查封、租赁情况不详;部分债务主体欠缴税款、偿债能力差等;存在借款人、担保人涉诉、涉执行案件数量众多、标的金额大、且可能存在其他对外负债,偿债能力差等等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债权的效力及诉讼时效,以及抵押物的现状、使用情况及有无其他瑕疵等

(二)特别声明1、上述债权如设定担保的,与主债权同时转让

上述主债权及相应的从权利均按现状转让2、以上债权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仅供竞买人参考,资产状况以目前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承担投资风险

3、竞买人确认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的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4、竞买人确认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5、竞买人确认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方转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

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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