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04854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4859200.00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7320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35417800.0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8-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大竹县金桥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所有的位于大竹县竹阳镇云东大道工业园区的工业房地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font>43,100.00㎡,建筑面积合计14,991.85㎡
<\/font><\/span><\/p><\/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7日12时起至2025年11月21日12时止(挂牌期为5个工作日,其中,公示期为4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0日,竞价期为1个工作日,竞价日为2025年11月20日12时起至2025年11月21日12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大竹县金桥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标的物)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大竹县金桥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5年8月31日,截至本次拟处置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债权本金合计1,048.54万元,利息及相关孳息为2,485.92万元,代垫费用为7.32万元,合计3,541.78万元,债权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债务人债权金额本金金额利息、罚息等及代垫费用抵质押物保证人大竹县金桥麻业有限责任公司3,541.781,048.54利息及相关孳息为2,485.92万元,代垫费用为7.32万元
大竹县金桥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所有的位于大竹县竹阳镇云东大道工业园区的工业房地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43,100.00㎡,建筑面积合计14,991.85㎡
刘仁君、简昌炳及其配偶余永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等一并转让;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本次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债权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仅供参考,具体以借据、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3、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可能存在更名、停业、吊销营业执照、下落不明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
4、抵押资产涉及税费、或债权存在无法从抵质押物处实现受偿的可能性等情形
5、债权存在通过非抵押资产受偿的可能性,且可能涉及补足差价或放弃部分债权;买受人须承担相关税费(含受偿抵债资产所需垫付税费)等
6、债权资产可能存在瑕疵,由买受人自行判断
二、重大事项披露(一)风险提示就标的资产转让事宜,转让方特向竞买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并放弃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存在其受让后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作为不良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竞买人接受并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变动等,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上述标的债权列明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如标的资产中部分债务人为国有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该企业履行了出资职责或者持有该企业国有资本的单位对该等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该等单位对标的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从而导致转让方不能将该等资产转让给竞买人或转让行为无效或使竞买人存在获得该等资产的障碍,竞买人对此表示理解与接受,放弃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
(二)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受让的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质)押物实际不存在,抵(质)押物重复抵押,抵(质)押物协议实际未生效,抵(质)押物担保应办理抵(质)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质)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质)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质押物已损毁,或质押物在原债权银行处,未实际交付,对于标的债权抵押物存在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情形,需投资人自行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相关情况;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该债权涉及抵押物存在租赁情况,法院反馈因租赁关系复杂,存在以租金解决欠付员工工资问题,因此暂无法查明租赁情况,亦无法扣划租金,可能存在腾退问题;21.该债权涉及抵押物存在部分毁损情况,实际抵押物面积与合同约定、登记权证载明的面积可能存在差异;22.保证人简昌炳已死亡,根据现有资料未发现债务继承主体;23.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以上提示的资产瑕疵、缺陷或风险可能存在不尽不实之处,以买受人自行尽调,查阅债权档案、调查并独立作出判断为准;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相应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三、挂牌价格竞买起拍价:1,049.60万元,竞拍保证金:104.96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一)竞买人需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2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支付至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指定账户内(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大支行营业室,账号:4402298019100213633);意向投资者需按阿里资产拍卖平台要求进行资质审核,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承诺函以及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并与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联系核实竞价资格;过时不再受理
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承诺函原件盖章)邮寄或递送至分公司
意向竞买人逾期交纳或未交纳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参加竞拍,逾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将于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未能竞得者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确定本次竞买成功),同时竞拍保证金在第三方竞价确认文件出具当日自动转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缔约定金(不计利息),收到缔约定金后,本标的的竞得者应于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与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定付清尾款;须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签署当日)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支付至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账户中(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大支行营业室,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账户:4402298019100213633),如购买人未按照约定付款,我分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我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债权,若另行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原买受人应补足此差额,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归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所有,且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资质造假或不具备载明的竞买资格;3.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4.竞买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未按该协议约定履约的,或未按要求支付其他费用或交易服务费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囤货;哄抬价格;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然乱市场的行为;其他严重违反竞买公告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四)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按照本次交易的网络平台的要求向其支付
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竞买资质以转让方最终审核为准,转让方对竞买资格有最终解释权
竞买人保证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竞买人保证配合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应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五、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一)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因任何原因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方、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原债权人的权利,买受人不可更改地放弃追索权;(二)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
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三)买受人报名成功并出价即视为接受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债权转让协议》,不得以合同相关条款未协商确定为由拒绝或者推延签署协议
(四)本次交易涉及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五)本次如买受人竞得该资产,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竞得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收费标准以阿里资产发布为准
(六)竞得者在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或逾期支付成交款和平台软件服务费,或因竞得者资格问题导致无法支付的,中信金融资产四川分公司可以重新处置并且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处置时,原竞得者不得参加竞价处置成交后竞得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我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债权,若另行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原买受人应补足此差额,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12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一)本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均应以现状为准,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价者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请有意者在竞价开始前自行亲自核实、调查标的现状、瑕疵、风险等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往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实地调查,到相关政府部门(不动产、工商、管理人及法院等)查询涉及相关资产的权属、数量、登记、租赁、查封,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等情况
未亲自核实、尽调的竞价者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竞价者一旦参与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三)本次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出售,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价者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四)请竞价者在参与竞价前认真、仔细阅读《债权转让协议》
若竞价者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接受《债权转让协议》,不得以协议相关条款未协商确定为由拒绝或者推延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五)请竞价者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者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涉及的相关文件已在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价者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价者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价者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价者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六)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交易账户,不接受委托竞买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八)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九)双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与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任何税费
(十)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是为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赵先生:028-86519460张女士:028-86516528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1901室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年11月17日竞买须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7日12时起至2025年11月21日12时止(挂牌期为5个工作日,其中,公示期为4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0日,竞价期为1个工作日,竞价日为2025年11月20日12时起至2025年11月21日12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大竹县金桥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标的物)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拍标的:大竹县金桥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竞买起拍价:1,049.6万元,竞拍保证金:104.96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整倍数二、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竞买资质以转让方最终审核为准,转让方对竞买资格有最终解释权
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与竞买人须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不接受委托代理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12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前往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现场咨询
四、竞价特别提示: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起拍价的,在竞价结束后,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将在中国中信金融官网和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上发布公告,自刊登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若没有新的竞买人参与竞价的,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将确认本次公开竞价成交,本次竞价的买受人为最终买受人;若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的,则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将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启动第二次竞价程序,第二次竞价成交的买受人为最终买受人
本款所称新的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补登公告期内向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交纳104.96万元竞拍保证金(支付至指定保证金收款账户中,以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实际到账为准);2.补登公告期内向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单方出具书面不可撤销承诺函(以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承诺若未在上述阿里资产拍卖平台第二次竞价程序中参加竞价或出价未达到第一次竞价起拍价的,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有权没收104.96万元竞拍保证金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签属《债权转让协议》;须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签署当日)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前期交纳的104.96万元竞价保证金作为转让价款予以等额抵扣,转让价款支付至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账户中(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大支行营业室,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账户:4402298019100213633)
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按照本次交易的网络平台的要求向其支付
七、保证金规则:(一)竞买人需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2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支付至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指定账户内(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大支行营业室,账号:44022980191000213633);意向投资者需按阿里资产拍卖平台要求进行资质审核,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承诺函以及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并与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联系核实竞价资格;过时不再受理
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承诺函原件盖章)邮寄或递送至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所有,且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资质造假或不具备载明的竞买资格;3.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4.竞买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未按该协议约定履约的,或未按要求支付其他费用或交易服务费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囤货;哄抬价格;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其他严重违反竞买公告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八、违约责任:(一)若在买受人参与竞价成功后发现其违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平台竞价规范等条款、买受人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等,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有权没收买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且另行处置资产,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相应赔偿
(二)若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如买受人未依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则构成买受人的根本性违约,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有权向买受人发出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并没收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如果该竞拍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的所有损失,超出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予以赔偿;若在签署协议后,投资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支付违约金
如投资方迟延[15]日未向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有权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违约方式:①解除协议,投资人向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我方的实际损失,我方有权继续追索
②要求投资方继续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解除后,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有权另行处置债权,若另行处置资产时的处置价格与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及另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视为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之一
(三)买受人出现其他违约情形,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有权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要求买受承担相应责任
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交纳相关竞拍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保证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竞买人保证配合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应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买受人报名成功并出价即视为接受中国中信金融四川分公司《债权转让协议》,不得以合同相关条款未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