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2-3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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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地区1户债权资产推介信息 <结束>

资产编号:10438910

1.770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30
起始日期
2026-01-2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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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770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70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通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12-30
  • 结束日期:2026-01-29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华龙新城市政道路
  • 评估价:1.770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标签:
    小区:镇江花王国际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交易基准日),标的债权共1户借款人,2笔债权,本金余额17,706.60万元及其相关利息费用

最终交易基准日及标的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本次不良债权的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债务人位于镇江地区

基准日:2025/6/30序号债务人本金(万元)地区保证情况抵/质押情况诉讼情况1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06.60镇江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肖国强、邹玉凤、肖姣君质押物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的4笔项目应收工程款,质押金额423966.96万元,其中:1、河南清丰红色单拐文旅综合体PPP项目应收账款质押100000万元,应收账款债务人为河南花王文体旅发展有限公司;2、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湿地恢复与保护EPC项目应收账款质押98923.39万元,应收账款债务人为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武汉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项目及临空港新城市政道路PPP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应收账款质押110044万元,应收账款债务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4、武汉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景观类)项目应收账款质押114999.57万元,应收账款债务人为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备注: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标的债权所含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等一并转让,金额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

特别提示: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252513636债权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应收账款一、基本信息序号抵/质押人抵/质押物类型抵/质押信息总价值(万元)出质权利的债务人1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河南清丰红色单拐文旅综合体PPP项目100,000.00河南花王文体旅发展有限公司2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湿地恢复与保护EPC项目98,923.39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武汉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项目及临空港新城市政道路PPP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110,044.00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4武汉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景观类)114,999.57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合计423,966.96二、质押物描述质押物1的债务人为河南花王文体旅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工期为2019年至2021年(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合同总金额100,000.00万元,目前尚不清楚实际尚未工程款金额

质押物2的债务人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列入区中长期财政预算

根据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工期为2017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15日,合同总金额98,923.39万元,付款周期约定:招标范围内单项工程交付使用或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支付工程款,分8年等额支付工程款且不计息

根据获取的《询证函》,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完工产值53,847.70万元,已支付36,602.01万元,尚未支付工程款17,245.69万元

质押物3的债务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根据双方于2018年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周期暂定为3年,合同总金额暂定110,044.00万元,根据司法判决,尚未支付工程款为7,590.93万元及利息

质押物4的债务人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根据双方于2018年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暂定114,999.57万元,根据仲裁委裁定,尚未支付工程款为4,151.37万元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华龙新城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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