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3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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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俊通汽车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42265

24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07
起始日期
2026-01-0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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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245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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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45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东营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1-07
  • 结束日期:2026-01-08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 评估价:24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法律和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30615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0.00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30615000.0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18-12-28<\/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资产清单<\/font><\/span><\/b><\/b><\/p>单位:人民币元<\/font><\/span><\/p>序号<\/span><\/b><\/b><\/p><\/td>债务人<\/span><\/b><\/b><\/p><\/td>借据号<\/font>\/合同号<\/font><\/span><\/b><\/b><\/p><\/td>基准日<\/span><\/b><\/b><\/p><\/td>本金余额<\/span><\/b><\/b><\/p><\/td>利息余额<\/span><\/b><\/b><\/p><\/td>费用<\/span><\/b><\/b><\/p>(若有)<\/span><\/b><\/b><\/p><\/td>债权总额<\/span><\/b><\/b><\/p><\/td>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span><\/b><\/b><\/p><\/td>担保方式<\/span><\/b><\/b><\/p><\/td><\/tr>1<\/span><\/p><\/td>东营俊通汽车有限公司<\/span><\/p><\/td>编号为【<\/font>THKJ15021301】、【THKJ15042401】、【THKJ15122801】的《产品购销合同》、编号为【JTXY-A00-150704020】的《采购协议》<\/font><\/span><\/p><\/td>2018-12-28<\/span><\/p><\/td>30,615,000.00<\/span><\/p><\/td>0.00<\/span><\/p><\/td>0.00<\/span><\/p><\/td>30,615,000<\/span>.00<\/span><\/p><\/td>山东东方曼商用车有限公司<\/span><\/p><\/td>信用<\/span><\/p><\/td><\/tr>合计<\/span><\/b><\/b><\/p><\/td>Â<\/span><\/b><\/p><\/td>Â<\/span><\/b><\/p><\/td>Â<\/span><\/b><\/p><\/td>30,615,000<\/span><\/b>.00<\/span><\/b><\/b><\/p><\/td>Â<\/span><\/b><\/p><\/td>Â<\/span><\/b><\/p><\/td>30,615,000<\/span><\/b>.00<\/span><\/b><\/b><\/p><\/td>Â<\/span><\/b><\/p><\/td><\/b>Â<\/p><\/td><\/tr><\/table><\/div><\/p><\/span><\/div><\/div><\/div><\/div>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7日12时至2026年1月8日12时(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东营俊通汽车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标的物)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截至基准日,东营俊通汽车有限公司等1户不良债权涉及未偿本金人民币30,615,000.00元,债权总计30,615,000.00元

二、重大事项披露: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挂牌价格:24,500,000.00元,保证金:7,35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整倍数

四、展示和报名:自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已成功交纳保证金并提交客户身份证件、保密承诺函的有意竞买者请向我单位电话咨询或直接来我单位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本场竞价为在阿里拍卖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相关规定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价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特别提醒:(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单位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期内,我单位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二)竞价标的债权以现状为准,我单位不承担本标的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债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标的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进行必要的协助,但出卖人不对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人需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相关规定支付交易软件服务费,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五)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买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六)买受者资质审核流程、具体竞价流程及规则等安排详见《竞买须知》,或登录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查看相关内容

(七)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联系人:赵先生咨询电话:0371-56826699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21号河南资产大厦10层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371-56826660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0日一、竞价安排1、标的资产信息:标的资产情况:截至基准日,东营俊通汽车有限公司等1户不良债权涉及未偿本金人民币30,615,000.00元,未偿利息0.00元,债权总计30,615,000.00元

2、标的资产挂牌起拍价格:24,500,000.00元

3、保证金:7,35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倍数

保证金为竞价成交后履约保证,竞价成交的,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等额转化为成交价款;未成交或因非竞买人原因未能成交的,于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网络竞价方式:增价竞价方式

5、依据法律法规对标的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应当按照本须知亲自报名、缴纳保证金,并在竞价前2个工作日向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以及明确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附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证明),经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标的资产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资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标的资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标的资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标的资产处置一人以上(含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即可进入竞价程序

7、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即如果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基础上延长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拍卖结束)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标的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等利益相关方,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7)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2、竞买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应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通过平台及转让方的尽职调查及合规审查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平台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三、保证金及转让价款支付规则1、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等额转化为首期转让价款

竞得者请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未签署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交易并没收保证金,同时保留就价差、费用及其他损失继续追偿的权利

2、若出现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且转让方对再次处置产生的价差损失、平台服务费、公告费、保全费等费用有权继续追偿:(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等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的;(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不符合《竞价公告》《竞买须知》中的竞买人条件或违反其他陈述或保证的;(6)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一)竞买人应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若竞买人在竞价或《债权转让协议》的订立、履行期间或其后的任意时间发生违约行为,则转让方有权扣收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前述款项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二)因竞买人违约造成标的资产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竞买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拍卖平台要求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买人应当补足差额,差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竞买人违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保密承诺函》《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规定义务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直接划扣保证金弥补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转让方保留向竞买人继续追偿的权利

如根据《竞买须知》《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存在应付未付的转让价款及/或竞买人承担费用的,转让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等额扣除

五、重要提示1、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转让方仅提供标的资产部分参考资料,有意竞买人需向转让方提供身份基础信息、保密承诺函等相关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已成功交纳保证金并提交客户身份证明信息(含证照复印件)、保密承诺函等相关资料的有意竞买者请向转让方电话咨询或直接来转让方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看样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21号河南资产大厦11层

)2、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就本次处置标的资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其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

鉴此,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及相关竞价文件所载明的全部竞价规则、要求、提示等,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属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等利益相关方,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竞买人不属于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转让方发布的竞价公告、竞买须知、标的资产介绍、保密承诺函、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及附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相关条款规定,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转让方已经对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资产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标的资产的部分抵押物存在已被出租或占用的情况,竞买人已经对该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和评估,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资产的上述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标的资产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资产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性能、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状况仅为转让方根据现有的债权资料对标的资产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未如实提供债权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资产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资产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转让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竞价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标的资产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数额可能小于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单位法人、自然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竞买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1)因法律或政策原因,致使竞买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乙方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

2)因竞买人的主体资质和法律地位等原因,无法依据有关债权文件向债务人主张相关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逾期利息)

(8)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人受让的标的资产系不良债权,存在诸多权利瑕疵,标的资产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且转让方出让标的资产后不对标的资产负有任何管理和维护义务,亦不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及/或时效未届满等做出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资产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资产(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权;3)标的资产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4)标的资产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5)标的资产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6)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7)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8)标的资产中主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9)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10)标的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标的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11)前手未就标的资产的转让通知义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2)标的资产的其他瑕疵或风险

(9)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相关担保权利可能无法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

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无义务将担保权利从原债权人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竞买人因此无法将担保权利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因此请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10)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竞买人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转让方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及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向淘宝平台支付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转让方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转让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竞买人已经通过独立尽调,完全知悉该标的抵押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

一旦竞价成交,竞买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竞买人之日发生变化的,竞买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转让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转让方在从相应金融机构受让标的资产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金融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金融机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金融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转让方的竞价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

七、其他事项1、本次竞价活动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2、本次竞价活动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

3、本次竞价活动及后续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冲突规范);因本须知或相关文件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371-56826699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21号河南资产大厦10层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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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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