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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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应收款项(或有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46156

5.40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29
起始日期
2025-12-30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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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5.40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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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5.400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12-29
  • 结束日期:2025-12-30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 评估价:5.40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502室
    小区:高新区天府
    转让方: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四川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序号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欠款余额(元)现有证据材料(以现场查看内容为准)1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款874600合同2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宝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498615.85合同(无对方盖章)、结算单(仅工作人员签字)3四川瑞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44386.48合同(无对方盖章)、结算单(仅工作人员签字)4四川红源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天工南四路)1031717.8合同,结算表(仅工作人员签字)5四川红源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精工东一路)4963958.3合同,结算表(仅工作人员签字)6四川红源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杭州路)3439690.14合同,结算表(仅工作人员签字)7四川红源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天工南二路)1,949,136.25合同,结算单(仅工作人员签字)8四川红源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秦皇寺)1,060,488.9合同合计14,062,593.72/【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中各应收款项(或有债权)材料来源于债务人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提供,债务人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证据材料

前述或有债权证据材料有限,或有债权可能存在不成立、无效、诉讼时效届满、主张债权的证据不足、债务人的债务人无力清偿或已经经营异常、吊销、注销等债权瑕疵

2.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的权益后,债务人对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务抵销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物交付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拍卖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等),一并转让不再另行计价

4.拍卖成交后,需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样本已作为公告附件进行披露,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本公告(含附件)全部内容,不得在成交后对此提出异议

特别说明:(一)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前述应收款项(或有债权)的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

因此,前述记载的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可能不成立及其涉及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2、因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财务资料等,管理人无法提供完整的与应收款项(或有债权)相关的财务账册,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成立、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瑕疵;3、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收回;4、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5、与应收款项(或有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6、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可能存在的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就应收款项(或有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8、涉诉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9、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10、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或有债权)可能存在账龄较长、缺少证据、超过诉讼时效、部分债务主体无法确定等问题,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三)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或有债权)权益以转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转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与管理人无关

(四)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或有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五)因该拍卖标的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有相关税、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拍卖标的价值本次拍卖标的含应收款项(或有债权)8笔,整体起拍价为1元,保证金:5000元;单次增价幅度为:1000元

三、咨询、查看资料时间咨询、查看资料时间为本拍卖公告挂拍后至开拍前1天,咨询、查看资料具体事宜请咨询管理人(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朱律师18782926963

四、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等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

2.本案审理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3.竞价前,竞买人须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仍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亦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价,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多位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的,须在开拍前共同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登记及委托代理手续,细则同上

五、优先购买权1.截止公告之日,尚无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竞买人认为其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亦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竞买人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5000元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1.参与竞拍前,竞买人须通过实名认证的阿里资产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后方可报名,成功报名后方可进行出价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成交价余款(竞买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支付到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1382000000209300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南支行汇款时备注:破产案号:(2025)川0105破1号;款项性质:或有债权竞买款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1.因该拍卖标的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有相关税、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一定的软件服务费,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查询“阿里资产·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该费用由买受人在拍卖标的成交价外另行支付

3.拍卖成交价不包含依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如债权转让公告、通知等可能产生的费用)

九、移交与过户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到管理人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1号楼15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债权转让手续,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

2.买受人自行负责通知竞得的应收款项债务人

3.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缴纳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因买受人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手续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导致需要重新挂拍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应当承担重新挂拍拍卖标的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系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处置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本次拍卖全程接受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监督

2.竞拍人在竞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管理人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调查、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要求参与竞买活动,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管理人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价值的最终依据

4.拍卖标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参与竞买的,视为普通竞买人,应当交纳竞买保证金

利害关系人竞买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成交价余款,不得主张与其对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等进行抵销或抵减

5.竞买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参与他人竞拍,不得操纵竞拍价格等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管理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6.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阿里资产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8.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须知、标的物详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管理人联系方式:朱律师18782926963四川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2月22日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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