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span><\/div>债权本金:<\/span>40500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63707860.4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104207860.4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11-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一、资产情况<\/p>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拥有的朔州万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项目债权,截至2025<\/u>年<\/u>11<\/u>月<\/u>30<\/u>日<\/u>,贷款本金4050.00<\/u>万元,利息6370.79<\/u>万元,合计债权总额10420.79<\/u>万元<\/p>该债权位于朔州地区,担保+抵押,请各位投资人自行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p>二、亮点企业介绍<\/p>债务人朔州万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注册地朔州朔城区开发北路<\/span>68<\/span>号,股东为朔州市通和顺商贸有限公司和夏建鹏,分别持股<\/span>97%<\/span>和<\/span>3%<\/span>,主要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洗浴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店经营
<\/span><\/p>该项目以万通源酒店位于朔州市开发北路<\/span>68<\/span>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面积为<\/span>9176.73<\/span>平方米,建筑面积为<\/span>17376.83<\/span>平方米,已查封);李万(已去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span><\/p>其余查封物:朔房权证字第<\/span>00-012655<\/span>号项下房产(万通源酒店群楼,建筑面积为<\/span>13307<\/span>平方米,轮候查封);朔房权证字<\/span>00-019520<\/span>号项下房产(万通源酒店综合楼,建筑面积为<\/span>3519.92<\/span>平方米,轮候查封);平国用(<\/span>2010<\/span>)第<\/span>0012<\/span>号土地使用权(万通源酒店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胜利南街西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span>23797<\/span>平方米,轮候查封)
<\/span><\/p>三、担保情况<\/p>处置基准日:<\/span>2025<\/span>年<\/span>11<\/span>月<\/span>30<\/span>日<\/span>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span>单位:万元<\/span><\/p><\/td><\/tr>债务人<\/span><\/p><\/td>债权总额<\/span><\/p><\/td>本金<\/span><\/p><\/td>利息<\/span><\/p><\/td>担保情况<\/span><\/p><\/td>抵押情况<\/span><\/p><\/td>查封物<\/span><\/p><\/td><\/tr>朔州万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span><\/p><\/td>10420.79<\/span><\/p><\/td>4050.00<\/span><\/p><\/td>6370.79<\/span><\/p><\/td>李万(已去世)<\/span><\/p><\/td>万通源酒店位于朔州市开发北路<\/span>68<\/span>号的<\/span>9176.73<\/span>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span>17376.83<\/span>平方米房产
<\/span><\/p><\/td>朔房权证字第<\/span>00-012655<\/span>号项下房产(万通源酒店群楼,建筑面积为<\/span>13307<\/span>平方米,轮候查封);朔房权证字<\/span>00-019520<\/span>号项下房产(万通源酒店综合楼,建筑面积为<\/span>3519.92<\/span>平方米,轮候查封);平国用(<\/span>2010<\/span>)第<\/span>0012<\/span>号土地使用权(万通源酒店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胜利南街西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span>23797<\/span>平方米,轮候查封)
<\/span><\/p><\/td><\/tr>合计<\/span><\/p><\/td>10420.79<\/span><\/p><\/td>4050.00<\/span><\/p><\/td>6370.79<\/span><\/p><\/td>Â<\/p><\/td>Â<\/p><\/td>Â<\/p><\/td><\/tr><\/table><\/div>Â<\/p>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p>该债权有土地及房产等抵押物,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总的情况来看,该债权投资前景较好
<\/i><\/p>Â<\/p><\/p><\/span><\/div><\/div><\/div><\/div>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1月9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9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朔州万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单笔债权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6年1月9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9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朔州万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二、资产基本情况处置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单位:万元债务人债权总额本金利息担保情况抵押情况查封物朔州万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10420.794050.006370.79李万(已去世)万通源酒店位于朔州市开发北路68号的9176.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17376.83平方米房产
朔房权证字第00-012655号项下房产(万通源酒店群楼,建筑面积为13307平方米,轮候查封);朔房权证字00-019520号项下房产(万通源酒店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519.92平方米,轮候查封);平国用(2010)第0012号土地使用权(万通源酒店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胜利南街西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3797平方米,轮候查封)
合计10420.794050.006370.79三、挂牌价格:38100000元,保证金:762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8日下午17点整
六、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如意向受让方为非自然人,需填写《加强型尽职调查记录表》、配合甲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填写《中国信达非自然人客户收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并收集以下资料: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盖章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盖章复印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⑤意向受让方股权或控制权及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章程(盖章复印件)及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盖章复印件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文件
⑥受益所有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盖章复印件)2、如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填写《高风险客户(自然人)强化尽职调查记录表》,并收集以下资料:①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字复印件)②如果有代办,则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签字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签字捺印原件)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受让登记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让资格,受让资格以转让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七、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按期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城支行;账号:14001815208050010210);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并确保保证金能够按时到账
对于因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1、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竞买,竞买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刘经理、贾经理,0351-6068160/6068010网站报名咨询电话:李经理,15735160777监督电话:0351-6068009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15522883123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86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43层、44层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上述拟转让的债权资产为不良资产,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资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2025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定于2026年1月9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9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拍标的:朔州万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竞价起始价:3810万元;保证金:76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如意向受让方为非自然人,需填写《加强型尽职调查记录表》、配合甲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填写《中国信达非自然人客户收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并收集以下资料: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盖章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盖章复印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⑤意向受让方股权或控制权及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章程(盖章复印件)及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盖章复印件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文件
⑥受益所有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盖章复印件)2、如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填写《高风险客户(自然人)强化尽职调查记录表》,并收集以下资料:①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字复印件)②如果有代办,则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签字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签字捺印原件)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受让登记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让资格,受让资格以转让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山西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信达山西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信达山西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1月8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山西分公司”现场咨询
五、该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六、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并于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内日支付完毕全部竞价转让款,竞拍保证金冲抵转让款
同时竞买人应当按照网络平台服务商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九、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62万元整(¥7620000.00)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并确保保证金能够按时到账
对于因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十、保证金规则:(一)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按期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城支行;账号:14001815208050010210);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山西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需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十一、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并于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内日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按期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城支行;账号:14001815208050010210);十二、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并如期付清价款
如买受人未按约定与信达山西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信达山西分公司直接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二)《债权转让合同》签署后,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信达山西分公司有权选择:(1)买受人继续履约,买受人以应付未付价款余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向信达山西分公司支付违约金;(2)解除《债权转让合同》,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信达山西分公司不予退还
(三)如信达山西分公司再行委托拍卖、债务重组或其他方式处置《债权转让合同》项下资产的,买受人应支付再行拍卖、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拍卖成交金额或处置金额低于《债权转让合同》项下约定转让价款的,信达山西分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山西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三、(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山西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2、风险和瑕疵知悉
“信达山西分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已知悉拍卖标的的全部状况,认知了拍卖标的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瑕疵和缺陷,自愿独自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因上述风险、瑕疵等要求信达资产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6、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资产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山西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信达山西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