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江苏清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就本次网上拍卖(变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了解拍卖标的详情,请阅读公告和竞买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中标人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拍卖账户)进行
双方须一同至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3日前办理,以保证管理人至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备案方可报名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日内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开拍2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破产企业的债务
十、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未付清余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予以没收
余款缴纳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毁拍处理,保证金予以没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未付清余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予以没收
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清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14482735674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事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而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的必须在标的开拍5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并由管理人在开拍一个工作日前至江阴市人民法院备案方可报名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彭律师,联系电话:13801519750江苏清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