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公开处置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的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公开处置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的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对甘肃省境内5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处置基准日2025年9月20日,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项目本息金额合计为930,102,319.72元,其中:本金合计为550,000,100.00元,表内利息为271,931,319.00元,已结孳息金额为108,170,900.72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联系人:冯先生、史先生、许女士电话:0931-8724094;0931-8612030;0931-8869340手机:13519630357;13919011807;18909405280邮箱:fengjunwei@coamc.com.cn;shishaopeng@coamc.com.cn;xuxiaoyu@coamc.com.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长业金座22楼邮编:730000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931-887944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电话:0931-846519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电话:0931-8854658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本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5年12月31日附件:标的资产清单标的资产清单单位:元序号借款人本金表内利息已结孳息金额债权总额抵(质)押物担保情况1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550,000,000.00156,062,845.7196,763,243.91802,826,089.62甘肃中药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陇西县首阳镇樵家河村316国道北侧的14716.63平方米商业用房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江能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杨彦林、杨彦昌0.005,192,130.17511,182.965,703,313.13甘肃江能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0.005,985,987.68589,340.936,575,328.61杨彦林、杨彦昌、王金明提供保证担保2甘肃江能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003,945,527.16388,450.614,333,977.77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0.0010,556,831.781,039,356.1711,596,187.95100.0061,934,325.426,097,655.7068,032,081.12杨彦林、杨彦昌、王金明提供保证担保3甘肃盛锋商贸有限公司0.001,774,100.22174,666.231,948,766.45杨彦林、杨彦昌、王金明、王晓东提供保证担保4陇西恒东商贸有限公司0.002,692,352.83265,071.352,957,424.18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江能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5甘肃江能岷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0021,339,218.032,100,918.9023,440,136.93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江能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0.002,448,000.00241,013.962,689,013.96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江能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合计550,000,100.00271,931,319.00108,170,900.72930,102,319.7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5年12月31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公开处置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的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对甘肃省境内5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处置基准日2025年9月20日,陇西县江能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项目本息金额合计为 930,102,319.72元,其中:本金合计为550,000,100.00元,表内利息为271,931,319.00元,已结孳息金额为108,170,900.72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联系人:冯先生、史先生、许女士电话:0931-8724094;0931-8612030;0931-8869340手机:13519630357;13919011807;18909405280邮箱:fengjunwei@coamc.com.cn;shishaopeng@coamc.com.cn;xuxiaoyu@coamc.com.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长业金座22楼邮编:730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931-887944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甘肃监管局 电话:0931-846519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电话:0931-8854658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本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标的资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