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一、转让方承诺我方拟将持有的对湖南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三户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上公开披露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债权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资产简况资产公告信息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所持有的对湖南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三户债权
截止2025年4月20日,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208311869.61元,利息余额人民币63235361.46元,孳生利息余额人民币260261383.54元,其他代垫费人民币280999元,债权合计人民币532089613.61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长城资产官网及点金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发布该十三户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
项目债权明细、企业概况及抵押、担保基本情况见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孳生利息代垫费用债权合计企业概况抵质押物情况保证人名称备注1湖南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8475568.918884885.2475139282.39/152499736.5湖南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6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早元街与娄星南路交汇处,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聂均平,股东构成为颜良出资5599.8万元占股70%;聂均平出资2400.2万元占股30%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煤炭、五金交电、建材销售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户登记状态为存续
湖南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早元街与娄星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在建的“千里红家博苑”项目土地使用权(商业、住宅用地)和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聂均平、李雄辉、蒋红梅、曾光前、刘正清、颜良、万艳已诉讼执行其中土地面积19119.63平方米,在建工程113186.85平方米,均办妥了抵押登记手续
后经多次解押变更,已解押69113.82平方米,现未解押在建工程面积为44073.03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面积11582.06平方米(不计容)、1-24层建筑面积32490.97平方米
2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6620813763607.4918105858.6/63531547.09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常德市汉寿县罐头嘴镇盘古村五组,注册资本8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海涛,股东构成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00%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绿色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生物质能源产品投资和开发,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户登记状态为存续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作为质押物提供质押担保,并在汉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质押登记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永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诉讼3湖南大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500000012226455.1634126572.48/81353027.64湖南大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5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19289万元,住所地邵阳市大祥区西外街120号,法定代表人黄素云,股东构成:许新林(持股比例99.7408%)、黄素云(持股比例0.2592%),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凭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经营)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债务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①邵阳市北塔区北塔大道两宗商住用地提供抵押,面积分别为16364.53平方米、12615.43平方米
上述抵押土地合计28979.96平方米,抵押金额合计3396万元
②新邵县酿溪镇大坪资滨市场内的978.79平方米商业门面提供抵押,债权数额300万元
抵押物共计35个商业门面许新林、隆四珍已诉讼执行/抵押人破产清算4湖南省阳飞乐器有限公司130000005148272.4214222291.91/32370564.33湖南省阳飞乐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地址邵东县团山镇岩塘村,法人代表禹阳飞,经营范围:乐器、铜锣、军鼓、唢喇、笛子、龙狮绣品生产及销售
股东禹阳飞持股100%债务人已停止经营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户登记状态为吊销①邵东县两市镇建设北路的2栋面积合计为3411.48平方米的商住楼提供抵押,债权数额合计950万元
②邵东县大禾塘街道办事处礼经村1栋面积为2764.55平方米的商住房产提供抵押,债权数额529.2万元
禹阳飞、尹友莲、禹步步、曾淑媚已诉讼执行5湖南省娄底市味博士食品开发有限公司110000003065882.324701127.26/38767009.56湖南省娄底市味博士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4日,注册地址为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8号(百雄堂大厦4楼),注册资本113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平丽,股东构成为湖南娄底百雄堂高科技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78.9104%),熊平丽(持股比例为5.2724%)、彭晓香(持股比例为4.3937%)、张坚毅(持股比例为2.6362%)、熊卫兵(持股比例为2.6362%)、王高科(持股比例为2.6362%)、彭小云(持股比例为1.7575%)、梁建辉(持股比例为0.8787%)、娄底地区老年科协(持股比例为0.8787%)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食品开发、生产、销售;农业生物工程开发;厨具开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家电、建筑材料、百货、副食销售;餐饮、烟酒零售(限分公司经营);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登记,该借款人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为存续
湖南省娄底市湘军水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娄星区西阳乡大埠村28384.34平方米的综合用地提供抵押
百雄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熊卫华、彭晓香、熊平丽、朱亚宁、熊卫兵、李喜君未诉讼6湖南树通贸易有限公司9624677.983475924.4215641217.15/28741819.55湖南树通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住所地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北路(高溪农贸市场15栋111室),法定代表人周志光,股东构成:湖南太阳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8%)、付清林(持股比例为31%)、周志光(持股比例为1%),经营范围:粉煤灰、矿粉、钢材、钢渣、水渣、建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电子制冷设备销售
(以上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办理许可证或资质证方可经营)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债务人的登记状态为注销娄底市景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甘桂路与新铺街交叉口东北角的5688.03平方米住宅用地提供抵押
杨树良、梁晚香、周志光、曾翠连、湖南政和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诉讼执行7娄底市瑞克橡胶有限公司89009157533565.3618348776.05/34783256.41娄底市瑞克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1300万元,住所地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洪冠街20号(太和工业园内),法定代表人贺国秋,股东构成:贺国秋(持股比例为61.5385%)、刘玉南(持股比例为38.4615%),经营范围:橡胶制品、模具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
(以上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办理许可证或资质证方可经营)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债务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贺国秋、刘玉南已诉讼执行8湖南省宝仑商贸有限公司70000001126488.2212814140/20940628.22湖南省宝仑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住所地湘潭市雨湖区宝庆路易家湖组,法定代表人彭红艳,股东构成:彭红艳(持股比例95%)、彭茂林(持股比例为5%),经营范围:湘莲、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服装、日用品、政策允许经营的矿产品的销售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债务人的登记状态为吊销湖南省宝仑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113-115号、213-215号、313-315号九套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面积共计561.93平方米
湖南省宏大湘莲产业合作有限公司、长沙佳华贸易有限公司、彭红艳、陈军、彭茂林、刘洪惠已诉讼执行9湖南金麒物贸有限公司6096731345081413253805.6817705222978402.68湖南金麒物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桔园小区三片002栋208房,法定代表人李文娟,股东构成:李文娟(持股比例50%)、袁金亚(持股比例为50%)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债务人的登记状态为吊销/袁金亚、李文娟已诉讼执行10湖南娄底百雄堂高科技农业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1122243.1512507387.07/19629630.22湖南娄底百雄堂高科技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8日,注册地址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坪路8号,注册资本50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卫华,股东构成为百雄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7.6152%)、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7287%)、彭晓香(持股比例为7.3123%)、熊平丽(持股比例为1.3439%)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农业生物工程开发;生态农业及农业产业化推广;高新农业机械、厨房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农产品深加工及销售;农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饮食服务;发酵型豆制品系列、非发酵型豆制品系列、饮料(蛋白类)、食用菌、净菜生产、加工、销售;有机肥生产销售;休闲农庄、住宿、农产品种植、花卉苗木种植与销售、农产品配送(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钢材销售;连锁加盟的经营管理;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月23日)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登记,借款人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为存续
①湖南省娄底市湘军水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娄星区西阳乡大埠村28384.34平方米的综合用地提供第二顺位抵押(第一顺位抵押给关联公司湖南省娄底市味博士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抵押担保的限额为1300万元
②彭晓香名下位于娄星区乐坪东街56号2幢104-1室(面积为59.87平方米)、204-1室(面积为60.93平方米)、104-2室(面积为59.87平方米)、204-2室(面积为60.93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和1幢311室的住宅用房(面积为91.07平方米)
③朱亚宁名下位于娄星区乐坪东街24号的住宅,房产面积为126.59平方米
④湖南省娄底市味博士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娄星区乐坪东街56号1幢211室、221室及2幢132室、133室的住宅,上述面积共计385.97平方米
另外,味博士名下娄星区乐坪东街56号2幢106室、206室的商业,面积共计81.11平方米
百雄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熊平丽、朱亚宁、熊卫华、彭晓香、熊卫兵、李喜君、刘德舜、刘铁锁未诉讼11湖南伟业达水立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500000777520.988627392.08/13904913.06湖南伟业达水立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7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住所地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旁君临天下0006栋10号,法定代表人成新江,股东构成:成新江(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酒店管理;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商务服务;旅游咨询服务;足浴;洗浴;住宿;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债务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娄底市八方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位于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土乔村第006栋207C(960.25平方米)、302室(1089.77平方米)面积合计为2050.02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提供第二顺位抵押
周伟清、王秘、周鹏飞、罗连华、娄底市中金卓达贸易有限公司已诉讼执行12湖南万成钢构有限公司3974229.851612995.095792440.015036711430031.95湖南万成钢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地宁乡县历经铺乡老塘湾村,法定代表人胡放成,股东构成:胡波(持股比例35%)、皮泽新(持股比例为35%)、湖南长沙万成机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胡放成(持股比例为10%)、陈灿阳(持股比例5%)
经营范围:轻钢、重钢、空间结构、网架等金属构件生产,各类钢结构设计、安装,各种钢结构材料及建材销售,建筑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债务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
/宁乡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胡放成、沈素芬已诉讼执行/破产清算13湖南省浏阳市建辉纺织有限公司3077665.881046707.636981092.865358011159046.37湖南省浏阳市建辉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18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住所地浏阳市镇头集镇,法定代表人李建辉,股东构成:李建辉(持股比例为98.5714%)、施曼元(持股比例为1.4286%),经营范围: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毛巾等纺织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愿付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及零配件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该债务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李炼名下位于长沙县星沙镇板仓路以西、开元路以南(楚天二期)5-2-601号1125.97平方米住宅房产提供抵押
湖南黛尔软装有限公司、李建辉、施曼元已诉讼执行合计208311869.663235361.46260261383.5280999532089613.61重要信息披露其他披露内容根据宁乡市人民法院,2025年5月12日(2025)湘018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已裁定受理湖南万成钢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2025年6月19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13640896.01元(其中本金3974229.85元)
上述标的信息仅供参考,最终标的信息以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相关资产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
对于转让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由于债权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提示如下:1、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3、上述债权抵押资产可能存在被占用、租赁、查封或受到其他限制的情形;可能存在违建、私自销售、抵债或已经被追缴执行变卖处置的情形;可能存在欠付工程款、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抵押物闲置或存在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债务企业存在欠缴税费等情况;4、债务人资产存在政府部门无偿收回及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已免除的情形;5、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6、主从债权司法程序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其他信息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以下特别申明:1、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担保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
受让方应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转让方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变更登记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转让方(包括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在转让方处全面了解本次债权转让相关资料并认可,已充分知悉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与风险;承诺放弃因债权瑕疵主张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主张转让行为撤销、解除、无效等相关抗辩权利
6、《债权转让协议》为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全部内容
《债权转让协议》文本可至湖南联交所查询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人民币29304300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需在确定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按反洗钱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反洗钱相关材料,配合转让方履行反洗钱义务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交易资金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
意向受让方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参与竞买后的受让人在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符合竞买条件,不属于上述禁止人员或机构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在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4、受让方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与本债权处置相关法律文书移交给受让方,并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6、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标的债权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变更登记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7、湖南联交所按照成交价×0.1%的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本次债权转让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交易标的作为底层资产违法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9、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查阅安排:因转让标的涉及相关方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需按转让方相关制度至转让方处查询标的详细资料,并开展尽调,本公告期满日为尽调申请截止日
如转让标的《处置公告》与本次转让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转让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731-84303112,邮件地址:,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8B栋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债权所涉及资产现状、资产瑕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债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债权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债权
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人民币6000000元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期满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四、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7051294N注册地(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8B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金融机构内部决策形式其他五、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17:00时止)若公告期内只征集到1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一次
交易方式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1.转让公告期内只征集到1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后备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竞买人报名,则后备受让方须参与报价,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则后备受让方为受让方
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后备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2.转让公告期内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的:则各意向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在竞价程序中,根据报价人数的情况分别处理如下:(1)仅有其中1个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报价的:则该已报价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后备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该竞价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且后备受让方的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后备受让方为受让方
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后备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2)有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报价的:则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3.公告期内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