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我方拟将持有的对张家界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十户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公开发布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债权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资产简况资产公告信息本次转让标的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银行”)所持有的张家界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十户债权公开转让
截至基准日2024年11月10日,本次转让标的的本金、利息如下表所示:序号所属分行借款人名称主要担保方式本金(元)利息(元)主要瑕疵1张家界分行张家界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抵质押58743824.2513276270.611.借款人虽未工商注销,但经营场所已未营业,无实际经营;2.保证人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3.转让方合计三处抵押物,一是位于商业步行街三层的商业房产,虽处于租赁装修状态,但经分行调查,本次为二次转租,原承租方已于2016年将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借款人(租期十年);二是原租赁给大众医院的商业房产抵押物因医院搬迁已闲置,且存在部分违章搭建情况,违建部分未办理产权;三是金华苑B栋商业房产抵押物位于小区内部,商业氛围不佳,长期处于闲置状态;4.转让方抵押物经法院一拍、二拍、变卖,因无人报名,均已流拍
2郴州分行郴州市万原集市货仓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抵质押96500001032602.451.借款人经营状况不佳,现无法正常收取租金
借款人主业为家居商场经营,因商场前期存在销售返租、多次转租等情况,现租赁情况极为复杂
同时,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商场整体经营不景气,商场与销售返租房东存在大量合同纠纷,部分租户以押金抵租金,存在拖欠租金现象,借款人已无法正常收租
经查询企查查,借款人、保证人涉及231起司法案件,涉及被执行案件59起,被执行标的总额2713.51万元
2.保证人万原家居公司涉及多起诉讼纠纷,暂未发现名下存在财产线索;保证人王良辉名下资产已全部抵押,涉及200多起诉讼
3.抵押资产情况较为复杂
一是借款人对商场进行了打通改造,完全改变了商场内部结构,转让方抵押物零散分散在商场各处,与非转让方抵押物无物理隔断,现权证与实物无法进行对应,难以处置;二是转让方抵押物除部分用作商场门面外,负一层抵押物实际为停车场的一部分,负二层处于完全闲置状态,转让方抵押物为其中的一部分
4.抵押物处置变现困难
转让方通过法院先行司法拍卖转让方抵押物中的13间临街抵押商铺,经二次拍卖、变卖均流拍,处置较为困难
3常德分行津市市兰苑宾馆实业有限公司保证+抵质押133300003661024.661.借款人已因资金链断裂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与关联企业实施实质合并破产
借款人涉及司法案件29件,涉案总金额不低于3402.58万元,且存在民间融资债务
2.2024年9月4日,转让方向破产管理人去函申请单独处置转让方抵押物(津市市车胤大道3栋1-8层),但破产管理人认定其与兰苑宾馆整体资产不可分割,回函不同意转让方单独处置
3.保证人严朝晖涉及7件司法案件(金额不低于6191.18万元),胡世兰、易红各涉及1件司法案件(金额1415.62万元),均已进入执行程序
4湘潭分行湖南和信置业有限公司保证+抵质押12755317762953061.851.借款人经营持续恶化
和信置业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单一,过度依赖物业租赁及房地产销售收入
自2018年起,受电子商务冲击及商业地产下行影响,经营性现金流持续萎缩;借款人挪用租户押金及装修保证金冲抵租金收入,因租赁政策纠纷引发大规模租户集体欠租事件
此外,借款主体及其担保方均涉及多起大额标的执行案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租赁情况极其复杂
转让方曾多次组织和信置业及租户签署资金监管三方协议,要求租金归集至指定监管账户,但租户以租赁纠纷为由拒绝配合
截至目前,项目租金收入仍处于脱管状态,导致:①资金归集路径失控;②租金流水无法有效监控;③租赁关系真实性难以核实
3.抵押权实质性灭失
经现场核查发现,实际控制人王志祥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对抵押物实施结构性改造:①拆除原抵押建筑物;②违规扩建6,033.51平方米;未办理任何产权变更手续
目前抵押物存在重大权属瑕疵:建筑现状与抵押登记信息严重不符,且整体物业未办理产权登记,导致转让方抵押权已丧失法律效力
4.地上建筑物涉及补缴税问题
根据2018年12月28日原市国土局审批例会决定“同意按公示协议方式办理城市盒子升级改造项目地上增加商业建筑面积5,014.44㎡的审批后监管手续,土地价款按现时剩余年限评估楼面价全额补缴计1,410.6万元”,鉴于2018年至今已有7年时间,现办证补缴税费应以实际缴纳为准
5.转让方向法院申请对原和信置业购物街所在位置的地上建筑物1-10层(未办理产权证)和地下-1至-2房产合计58处房产进行了司法拍卖,经一拍、二拍程序,均因无人报名流拍
5湘潭分行湘潭江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纯保证24000004941947.4江华工贸为保证类贷款,无抵质押物,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人杨茵杰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保证人湖南铠鑫担保有限公司企业经营状态为停业,且名下涉及多个执行案件
6湘潭分行湘潭市雨湖区金达机械有限公司纯保证14088802640638.21金达机械为保证类贷款,无抵质押物,实际控制人杨军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保证人湖南铠鑫担保有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且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受调查权限限制,暂未发现债务人和担保人其他有效财产线索;7湘潭分行湖南鼎珩智能机械有限公司纯保证7995213.548910941.2鼎珩智能以及保证人名下涉及多个执行案件,案件标的约2,905万元,且资产均已抵押,转让方为轮候查封,资产预计变现难度较大,变现周期较长,转让方受偿率较低
8湘潭分行湘乡市湘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纯保证9027461.155952447.861.湘乡市湘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保证类贷款,借款人涉及多起被执行案件,其股权已被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冻结
保证人苏仙军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保证人湘潭麦肯特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亦涉及大额标的的其他被执行案件,其股权已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2.湘乡市湘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名下存在位于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东风路92号的房产(已抵押给第三人),该处房屋已被湘潭菱钢工贸有限公司查封,涉及案件标的39.48万元,转让方为轮候查封,实际受偿可能性较低
9湘潭分行湖南九华生态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纯保证1260694.631237327.09九华生态园林为保证类贷款,无抵质押物,主担保方湖南铠鑫担保有限公司企业经营状态为停业,该公司涉及多个执行案件;因调查局限性,暂未发现债务人和担保人其他财产线索
10湘西分行花垣县梓鑫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保证+抵质押2519037.251029579.511.花垣县梓鑫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涉及多起诉讼,已停止经营;保证人麻玉芹已患癌症,无收入来源,执行其个人名下位于花垣县城北警苑小区的房产存在困难
2.抵押土地上存在厂房,产权情况不明,抵押土地短期内难以变现,能否成功处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抵押物位于原花垣县道二乡美惹村农业园区,距离县城约15分钟车程,且存在排污手续难以办理的问题
合计233888287.8105635840.8上述资产担保、诉讼等情况以尽调为准
因转让标的涉及相关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需按转让方相关制度至转让方处查询标的资料,并开展尽调,接受尽调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起至7月10日17时止,尽调联系人:王先生0731-89828933
重要信息披露其他披露内容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资产信息以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
对于转让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债权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抵质押资产出租、查封、冻结或受到其他限制等情况以及债务人存在破产的可能性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信息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以下特别申明:1、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资产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担保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
受让方应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转让方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变更登记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转让方(包括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意向受让方,进入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在转让方处全面了解本次债权转让相关资料并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6、《转让协议》为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转让协议》中的全部内容
《转让协议》文本可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查询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人民币70775056.42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仅限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意向受让方如未通过反洗钱相关筛查的,终止其受让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下述指定账户
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转让
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0309000016567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部分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按协议约定时限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转让协议》在受让方的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后生效,受让方的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转让协议》不生效,债权不转移
5、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抵押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
受让方愿意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
6、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限,将与本债权处置相关法律文书移交给受让方,并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7、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变更登记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反洗钱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反洗钱相关材料,意向受让方如未通过反洗钱相关筛查的,终止其受让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债权所涉及资产现状、资产瑕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债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债权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债权资产
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人民币2124万元交纳时间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2025年7月10日17:00时前)四、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17419921注册地(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210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内部决策形式批复五、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7:00时止)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加价幅度自由报价时间限时报价时长50万元2025年7月11日9:00至10:00每轮应价时间2分钟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延时报价
注:如若出现延期,竞价时间以系统中确定的时间为准竞价规则: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媒体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hnaee.com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朱先生:18973168800标的报名毛女士:0731-8417899013755197121送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3A楼本次转让标的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银行”)所持有的张家界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十户债权公开转让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