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无锡城湾置业有限公司5.58%股权及4441.61396万元债权项目编号WXCQG25053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2月31日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01月28日转让方名称无锡城利建设有限公司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25年12月18日批准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无锡城湾置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211MADRHFXB98注册资本(万元)30000法定代表人程菲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蓝庭公寓6号508-3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房地产业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无锡城利建设有限公司持有39%股权无锡市滨湖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无锡市城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无锡城荣置业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资产总额(万元)105458.52净资产(万元)29643.28主营业务收入(万元)0利润总额(万元)-56.72净利润(万元)-56.722025年08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报表数据)资产总额(万元)109493.69净资产(万元)29892.3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0利润总额(万元)-47.29净利润(万元)-47.29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7079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评估基准日2025-08-31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资产总额(万元)109493.69109612.99负债总额(万元)79601.3579601.35净资产(万元)29892.3430011.6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674.65特别事项说明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无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无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无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无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无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无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其他重要事项1、本次转让底价为6116.27万元,其中股权转让底价为1674.65604万元,债权本息合计转让底价为4441.61396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本金4230.487044万元,利息211.126916万元)
本项目若形成竞价,则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2、标的债权中所含本金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期间的利息(利率为原有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由转让方享有,并由受让方在支付交易价款时一并支付给转让方
3、标的企业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摘自企业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底价6116.27万元交易条件1、本次产权转让总价款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30%的交易价款,剩余价款在一年内付清,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年化4.2%的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80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
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7079号《评估报告》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5]A1285号《审计报告》其他说明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510-8181938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