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h2>拍品名称<\/p><\/td>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对宁波陆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应收款项<\/span><\/p><\/td><\/tr>权利来源<\/p><\/td>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受理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审议决议、银行电子回单和部分款项所涉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复印件<\/p><\/td><\/tr>拍品所有人<\/p><\/td>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p><\/td><\/tr>权利限制情况<\/p><\/td>根据管理人现有调查情况及接管的资料显示无查封、质押情况<\/span><\/p><\/td><\/tr>瑕疵说明<\/b><\/p><\/td>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有财务往来账目、银行电子回单和部分款项所涉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复印件,存在催收证据不足等问题
债务人未移交其他任何材料,管理人发送《限期履行债务通知书》后相对方并未联系管理人说明款项情况,故有关应收款项仅根据财务账面记载及审计机构核查情况确认
该笔应收款项及从权利未经诉讼\/仲裁或执行,除拍卖文件披露的情况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重组、合并、分立、注销、撤销、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涉及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债权及从权利可能存在部分履行、履行不能、执行不能、无法执行、被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债权对应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履行能力瑕疵、与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互负债务等情形;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span><\/b><\/p>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提示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未尽事宜,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p>3、本次拍卖标的物未经评估,管理人根据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对君德时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陆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收款项的后续处置方案进行本次拍卖并确定起拍价
<\/p>4、本次拍卖所涉应收款项为管理人根据财务往来账目、银行电子回单和部分款项所涉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复印件及审计机构核查情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管理人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债权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接受瑕疵、缺陷和风险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p>5、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span><\/b>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项及软件服务费后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产生的转让\/变更登记、公告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由此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就银行电子回单和部分款项所涉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复印件向买受人进行移交
<\/span><\/p><\/td><\/tr>权属证书<\/p><\/td>无<\/p><\/td><\/tr>提供的文件<\/p><\/td>拍卖成交确认书<\/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拍卖公告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13日10时至2026年1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平台上(处置单位: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susong.taobao.com进入“破产资产”板块)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标的物简介: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对宁波陆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应收款项,具体如下:序号应收相对方名称账龄初步审计核查数(元)性质备注1宁波陆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年以上917,161,646.421)379,389,230.66元为北京兴龙马珠宝有限公司转移给宁波陆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利息债务;2)537,772,415.76元为杭州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给宁波陆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往来款
仅有财务往来账目、银行电子回单和部分款项所涉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复印件,债务人未移交其他任何材料,存在催收证据不足等问题
管理人发送《限期履行债务通知书》后相对方并未联系管理人说明款项情况
23年以上52,624,946.04利息合计969,786,592.46/第十次拍卖起拍价:46,733,075.59元(第九次拍卖起拍价66,761,536.56元的70%),保证金:93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特别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有财务往来账目、银行电子回单和部分款项所涉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复印件,存在催收证据不足等问题
债务人未移交其他任何材料,管理人发送《限期履行债务通知书》后相对方并未联系管理人说明款项情况,故有关应收款项仅根据财务账面记载及审计机构核查情况确认
该笔应收款项及从权利未经诉讼/仲裁或执行,除拍卖文件披露的情况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重组、合并、分立、注销、撤销、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涉及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债权及从权利可能存在部分履行、履行不能、执行不能、无法执行、被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债权对应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人可能存在履行能力瑕疵、与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互负债务等情形;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提示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未尽事宜,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未经评估,管理人根据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对君德时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陆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收款项的后续处置方案进行本次拍卖并确定起拍价
5、本次拍卖所涉应收款项为管理人根据财务往来账目、银行电子回单和部分款项所涉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复印件及审计机构核查情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管理人对相关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债权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接受瑕疵、缺陷和风险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6、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项及软件服务费后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产生的转让/变更登记、公告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由此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就银行电子回单和部分款项所涉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复印件向买受人进行移交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正式拍卖日前三日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与金控汇银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3738061344)
鉴于本拍卖标的物系应收款项,本拍品不组织实地看样
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对外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对外应收款项相关方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税费负担情况的咨询:因本次拍卖交易产生的税费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当承担的有关税费、费用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主管部门了解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管理人处(吴律师,联系电话:13738061344)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将直接确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主体、变更登记、公告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规定或其他原因限制导致债权主体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或者债权催收受阻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人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1、认为符合优先购买权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必须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或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3301040160024417662;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
2、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五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3301040160024417662;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或在淘宝网拍平台拍卖成交订单上支付尾款
3、买受人竞买成交后,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因买受人未及时缴纳软件服务费导致管理人无法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前收到保证金的,则视为悔拍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和软件服务费后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和相关身份材料)联系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完毕视为拍卖标的物交付完成
2、拍卖成交后需办理转让、变更等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所涉及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诺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二、网络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help?path=zc-helpcenter07)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若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电话:0571-88619125管理人咨询电话:13738061344管理人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国浩律师楼2号楼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拍卖须知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2026年1月13日10时至2026年1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平台上(处置单位: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susong.taobao.com进入“破产资产”板块)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竞拍成功后交付的依据,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了解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变更登记等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变更手续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管理人处(吴律师,联系电话:13738061344)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将直接确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额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对拍卖标的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五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3301040160024417662;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或在淘宝网拍平台拍卖成交订单上支付尾款,并于付款后按《拍卖公告》的规定及时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携带交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复印件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逾期或未与管理人办理交接标的物成交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无效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对于本次拍卖所涉及之应收款项,能否办理转让/变更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变更手续及办理二次转让/变更造成的费用和费用增加的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人不作转让/变更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转让/变更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软件服务费及拍卖公告规定的其他费用,未办理或逾期办理标的物成交手续,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拍卖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软件服务费、拍卖公告规定的其他费用,或管理人未能按期收到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的,均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纳入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向悔拍人追索人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让/变更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由买受人应当承担的有关税费、费用、转让/变更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和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管理人(吴律师,13738061344)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金控汇银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的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8619125管理人咨询电话:13738061344管理人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国浩律师楼2号楼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