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6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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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 <结束>

资产编号:10472100

30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12
起始日期
2026-01-1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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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305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050万元
  • 单价:0.1875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阳泉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1-12
  • 结束日期:2026-01-12
  •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大连街37号
  • 评估价:30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1月9日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6号信达国际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47860183.06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36418240.60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570542.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384848965.66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11-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

<\/span><\/p><\/span><\/div><\/div><\/div><\/div>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1月12日10时至2026年1月12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6年1月12日10时至2026年1月12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项目二、资产基本情况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债务人名称资产所在地本金余额债权总额担保情况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巨城镇巨城村8936.0224003.07抵押:阳泉市开发区大连路37号的土地及房产(远鑫大厦),土地总面积为5324.50㎡,地上建筑面积合计16270.14㎡山西昌鑫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阳泉平定县石门口乡南坪村5850.0014481.83保证: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昌达伟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冬至总额14786.0238484.90三、竞买起拍价:30500000元,保证金:6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9日下午17点整

六、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如意向受让方为非自然人,需填写《加强型尽职调查记录表》、配合甲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填写《中国信达非自然人客户收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并收集以下资料: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盖章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盖章复印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⑤意向受让方股权或控制权及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章程(盖章复印件)及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盖章复印件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文件

⑥受益所有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盖章复印件)2、如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填写《高风险客户(自然人)强化尽职调查记录表》,并收集以下资料:①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字复印件)②如果有代办,则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签字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签字捺印原件)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受让登记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让资格,受让资格以转让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七、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按期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城支行;账号:14001815208050010210);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并确保保证金能够按时到账

对于因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1、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竞买,竞买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项目咨询电话:刘女士、郜先生,0351-6068398/6068318网站报名咨询电话:李经理,15735160777

监督电话:0351-6068106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15735160777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86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43层、44层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上述拟转让的债权资产为不良资产,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资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6年1月4日一、竞拍标的: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

竞买起拍价:30500000元,保证金:6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如意向受让方为非自然人,需填写《加强型尽职调查记录表》、配合甲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填写《中国信达非自然人客户收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并收集以下资料: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盖章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盖章复印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⑤意向受让方股权或控制权及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章程(盖章复印件)及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盖章复印件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文件

⑥受益所有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盖章复印件)2、如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填写《高风险客户(自然人)强化尽职调查记录表》,并收集以下资料:①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字复印件)②如果有代办,则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签字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签字捺印原件)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受让登记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让资格,受让资格以转让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1月9日17:00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五、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六、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债权转让合同》;并在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全部竞价转让款,保证金冲抵转让款

竞买人应当按照网络平台服务商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九、保证金规则:(一)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

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按期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城支行,账号:14001815208050010210)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并如期付清价款,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信达公司支付滞纳金,买受人已向信达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

(二)如买受人迟延【30】日未向信达公司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信达公司有权选择:1.解除本合同,买受人应向信达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含滞纳金);买受人已向信达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自动转为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的实际损失,信达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滞纳金

(三)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一、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信达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刘女士、郜先生,0351-6068398/6068318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86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4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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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大连街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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