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span><\/div>债权本金:<\/span>28799443.07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30214173.29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59013616.36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8-2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截至2025年8月20日,该户债权总额为5901.3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2879.94万元,利息3021.41万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东港市椅圈镇高桥村葛岚组的六套12614.08平方米工业房产及两宗共计9842.28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1月9日9:30时起至2026年1月10日9:30时止(竞价自动延时则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东港市荣达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出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产名称:东港市荣达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二、资产情况:截至2025年8月20日,该户债权总额为5901.3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2879.94万元,利息3021.41万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东港市椅圈镇高桥村葛岚组的六套12614.08平方米工业房产及两宗共计9842.28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三、挂牌价格:1800万元,保证金:18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四、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竞价款项: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资产竞价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若参与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后未按竞价规则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未按期与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或未支付竞价余款、未按期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竞价无效并扣收保证金,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2.项目公开竞价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竞买人所报价格不低于起始价的,需在公开竞价结束后补登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若在补登公告期内又出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人,项目标的重新进入公开竞价程序
3.竞价成功后,保证金及尾款由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收取,详细说明请见《竞买须知》4.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银行账户应准备足够金额用以缴纳保证金以确保报名成功,若支付保证金及尾款碰到单日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根据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交易对象在竞价成交确认前,应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在竞价确认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前,应配合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进行合规访谈,访谈对象为受让人本人,或者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授权代理人
如买受人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或拒不配合合规访谈,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不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追究违约责任等)
七、债权资产的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请见《竞买须知》
八、竞价咨询:资产情况咨询: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温经理,024-86285858-84056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1月4日竞买须知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过程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买人和相关当事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竞买公告、标的信息等,了解全部内容,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价标的:东港市荣达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二、竞价时间:2026年1月9日9:30时起至2026年1月10日9:30时止(竞价自动延时则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三、竞价起始价:壹仟捌佰万元(¥18,000,000.00元);加价幅度壹万元(¥10,000.00元)
项目公开竞价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竞买人所报价格不低于起始价的,需在公开竞价结束后补登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若在补登公告期内又出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人,项目标的重新进入公开竞价程序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符合竞买人资质要求,均可参加竞买
但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五、竞价报名(即缴纳保证金):本次竞价保证金为壹佰捌拾万元(¥1,800,0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受让方)应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并确认资产信息无误后,保证金将转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未竞得的竞买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由淘宝结算给中信金资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尾款转至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皇姑支行联行号:102221000905账户号:33010090192480018972、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向中信金资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如果转让方另行处置标的债权的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该差额视为因受让方的违约行为而使转让方遭受了损失,受让方应按该差额加上转让方另行处置标的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含因受让方违约导致出现交易保证金要扣除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交易服务费情形时,扣除的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交易服务费,视为中信金资代受让方支付的费用,或者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交易服务费不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情况下,由转让方代受让方实际支付的本应当由受让方承担的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交易服务费,如有)的金额之和向转让方支付赔偿金
其他违约条款详见《债权转让协议》(样本)3、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须在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4、本次竞价只涉及资产本身交易,若资产涉及税费、过户、物流等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
七、资产需要披露的内容: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特向受让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受让方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1、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受让方受让后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支持、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受让方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2、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受让方并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3、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变动等,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本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列明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3、标的债权中如果存在部分债务人为国有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该企业履行了出资职责或者持有该企业国有资本的单位对该等债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该等单位对本资产所涉及的债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从而导致转让方不能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该等债权转让给受让方或转让行为无效或使受让方存在获得该等债权的障碍,受让方对此表示理解与接受,放弃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
4、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转让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注:以上瑕疵或重大缺陷系转让方了解的信息(相关情况亦有失实的可能性),转让方只能履行善意提醒义务,不可能调查核实所有的瑕疵或重大缺陷,也不可能做到穷尽披露,且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或重大缺陷担保责任
建议竞买人开展阅档、尽职调查,自行判断,审慎参与竞买竞买人在竞买本次转让标的前应当已经对标的债权进行了详细充分的尽职调查,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充分了解,对以上风险提示,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展开了商业调查,交纳竞买保证金前已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
因此竞买人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竞买人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竞买人在此进一步确认,自身具有一定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已知悉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且在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后,经审慎评估后作出决定,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本次转让标的债权
八、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债权资产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反复仔细阅读
中信金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债权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合格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具有合法受让资格,收购资金来源合法,对转让标的债权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债权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认可转让方提供的《债权转让协议(样本)》(《债权转让协议(样本)》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信金资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公告及须知中未约定的事项以转让方提供的《债权转让协议(样本)》内容约定为准,请竞买人竞价前详细阅知
九、买受人在办理资产交付或对资产信息等有异议的可优先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温经理,024-86285858-84056进行协商处理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