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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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何文辉持有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太和,证券代码:60508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169094股股票 <结束>

资产编号:10473304

5463.73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28
起始日期
2026-03-0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463.732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463.732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静安区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6-02-28
  • 结束日期:2026-03-01
  • 地址:上海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1957室
  • 评估价:5463.73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居室数:1957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113247072.0
    法定代表人:孙薇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何文辉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冻结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标的名称:被执行人何文辉持有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太和,证券代码:60508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169094股股票

2、股票企业名称: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66529966T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1957室法定代表人:孙薇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1324.7072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7日核准日期:2025年10月23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营范围: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水处理微生态制剂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景观设计,水草种植,绿化工程,环境工程,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水环境污染防治,园林工程设计、施工,河湖整治工程施工,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地基基础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特别告知:1、竞买人应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参与竞拍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上述数据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供竞买人参考';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8日10时至2026年3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何文辉持有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太和,证券代码:60508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169094股股票

起拍价:5463.7324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注意事项:以2026年2月28日(开始拍卖前一天)前20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乘以股票总股数为起拍价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开始拍卖前一天)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拍卖时间:2026年2月28日10时至2026年3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次拍卖成交后,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因竞买人主体资格不适格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本院不做过户承诺

买受人后续需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规定以及证券监管规则关于股票转让的规定,对于处于限售期或不得减持的股票,受让方应继续遵守限售或减持规定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25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

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6年3月1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账号:622840003744293546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户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三、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解除冻结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交易中所产生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非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不得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税费本院不负责退款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法院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股票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拍卖成交后至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前,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的,买受人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应于2026年2月25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中提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何文辉持有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太和,证券代码:60508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169094股股票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竞买人应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竞拍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6年2月25日16时前通过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

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6年3月16日16时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号:622840003744293546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户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6年2月25日16时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视为完全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所载明的条款,请慎重决定拍卖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26120000*8324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53071481、13917911940周先生(辅助机构)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9号1D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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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195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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