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公开处置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补充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公开处置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补充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2025】年【5】月【31】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55,017,062.94】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42,973,267.77】元,未偿利息(含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人民币【12,043,795.17】元,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东方已将标的资产委托至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为“中铁信托”)进行处置
该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东方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东方对标的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对于该标的资产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
就该标的资产出售事宜,受托方中铁信托于2026年1月7日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swuee.com/)公开处置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最终以底价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万元整(小写¥37,500,000.00)成交
为确保在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上对该标的资产进行处置,东方现发出本补充公告,诚邀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参与本次交易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自2026年1月8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1月12日的下午17:00期间(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等公示期内:(1)向东方或中铁信托咨询标的资产的有关事宜,索取有关介绍投资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标的资产的公开转让程序相关文件;(2)向东方或中铁信托提交东方要求的、可证明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文件;(3)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www.swuee.com/】报名,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要求支付保证金
竞买价格应高于底价¥37,500,000.00且满足加价要求(加价幅度为¥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小写:?3,750,000.00元)
如有新增意向投资人,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swuee.com/)再次组织公开竞价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联系人:周老师028-86123311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投资者注册/报名,不再发放相关文件资料,投资者亦不可再查阅的标的资产档案资料
已报名成功的合格投资者按照规定的交易程序参与标的资产的公开处置程序
投资者请按以下列方式与东方或中铁信托联系:东方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银大厦30楼联系人:晏先生电话:028-86403815手机:19828329165中铁信托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座27楼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28-82570506手机:18908147984社会各方亦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对东方本次标的资产转让项目进行征询或提出异议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纪委办公室)028-8640219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电话:028-8692260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电话:028-85215772本补充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补充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止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6年1月8日附件标的资产清单标的资产清单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借款人借款人所在地借款合同名称及编号担保人担保人所在地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担保方式基准日债权余额基准日本金余额基准日利息(含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余额备注1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项目借款合同》中铁(2018)贷字315号《项目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中铁(2018)贷字315-1号《项目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中铁(2018)贷字315-2号《项目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中铁(2018)贷字315-3号《项目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中铁(2018)贷字315-4号《四方协议书》中铁(2018)补充协议315号《三方协议书》中铁(2018)补充协议315号《共同申明书》中铁(2018)申字315-3号金科置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最高额质押合同》中铁(2018)贷最高权质字315-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中铁(2018)贷最高保字315-1号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以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三医创新中心一期的物业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面积3,911.88㎡(其中车位3,116.27㎡、仓储795.61㎡)、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大道二段三医创新中心二期A区的物业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面积24,207.55㎡(其中办公12,462.97㎡、商业538.64㎡、车位11,205.94㎡)
金科置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金科置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置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5,017,062.9442,973,267.7712,043,795.17成都置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最高额保证合同》中铁(2018)贷最高保字315号成都连康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铁(2018)贷最高抵字315-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铁(2018)贷最高抵字315-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铁(2018)贷最高抵字315-3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