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9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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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000股股票 <结束>

资产编号:10489620

648.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9
起始日期
2026-02-1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20.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48.4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宣城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6-02-09
  • 结束日期:2026-02-10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 评估价:720.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买受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咨询时间为公示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品的瑕疵保证

股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3.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4.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5.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6.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7.股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8.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9.本次拍卖对标的物的描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及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案涉标的物所有信息,意向竞买人请自行查询,了解此标的物相关信息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案涉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次拍卖采用分拆处置模式,即按份拍卖,一份500000股,共计10份

一份起拍价:6484500元;保证金:6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元及其倍数;起拍价说明:一份起拍价以起拍日2026年2月9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90%乘以总股数500000股为起拍价

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5年12月26日收盘价14.41元的90%乘以拍卖股数500000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6年2月9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注意事项: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需填写【申报数量】(保证金订单提交后申报数量不可修改)

获拍原则为: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同一标的物支持多人获拍,实际获拍数量以标的物处置数量及所有竞买人最后一次出价金额而定,在标的物剩余处置数量少于最后一个获拍人申报数量的情况下会出现获拍数量少于申报数量的成交情况

由于股票分拆处置模式的特点,以实际获拍数量为准,可能小于申报数量,如果放弃实际获拍数量不缴纳尾款,视为悔拍,法院将依法扣除保证金

特殊说明:1.起拍价说明:起拍价以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MA20)的90%确定,平台公示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实际起拍价在起拍日前进行调整,请意向竞买人注意,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款及各种费用、欠费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品的瑕疵保证

股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3.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4.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5.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次拍卖成交后,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因竞买人主体资格不适格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本院不做过户承诺

6.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7.股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8.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9.本公告对标的物的描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及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案涉标的物所有信息,意向竞买人请自行查询,了解此标的物相关信息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案涉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咨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受让股票需符合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相关政策规定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拍标的,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书面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确认并在平台添加委托竞买关系,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权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保证

本次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有股份,买受人后续需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规定以及证券监管规则关于股票转让的规定,对于处于限售期或不得减持的股票,受让方应继续遵守限售或减持规定

其他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因竞买人主体资格不适格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

在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之前,均有可能撤回或中止拍卖,对买受人所缴纳的款项仅退还本金,请买受人慎重考虑

七、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交易中所产生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非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不得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税费本院不负责退款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法院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股票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

八、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前,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的,买受人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原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过户后同样适用于买受人,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咨询有关单位,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竞买人因成交过户成为投资人后,对于该公司相关资料一切投资人权利义务应一并遵循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

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一、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2月1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银行账号:56190027401010202259请备注(2025)皖06执32号),开户行:招商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订单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淘宝—阿里拍卖—法院卖货—模拟参拍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兆基家居对面拍卖辅助机构:淮北合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756105730(王女士)承办法官办公室电话:0561-3079582(范法官)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61-3079618(监察室)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8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9日上午10时至2026年2月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华菱精工”,证券代码:603356,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拍卖采用分拆处置模式,即按份拍卖,一份500000股,共计10份

一份起拍价:6484500元;保证金:6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元及其倍数;起拍价说明:一份起拍价以起拍日2026年2月9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90%乘以总股数500000股为起拍价

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5年12月26日收盘价14.41元的90%乘以拍卖股数500000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6年2月9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注意事项: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需填写【申报数量】(保证金订单提交后申报数量不可修改)

获拍原则为: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同一标的物支持多人获拍,实际获拍数量以标的物处置数量及所有竞买人最后一次出价金额而定,在标的物剩余处置数量少于最后一个获拍人申报数量的情况下会出现获拍数量少于申报数量的成交情况

由于股票分拆处置模式的特点,以实际获拍数量为准,可能小于申报数量,如果放弃实际获拍数量不缴纳尾款,视为悔拍,法院将依法扣除保证金

四、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权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保证

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五、受让股票需符合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拍标的,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书面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确认并在平台添加委托竞买关系,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股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在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之前,均有可能撤回或中止拍卖,对买受人所缴纳的款项仅退还本金,请买受人慎重考虑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权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保证

本次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买受人后续需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规定以及证券监管规则关于股票转让的规定,对于处于限售期或不得减持的股票,受让方应继续遵守限售或减持规定

其他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因竞买人主体资格不适格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2月17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订单支付

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银行账号:56190027401010202259请备注(2025)皖06执32号),开户行:招商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非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不得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税费本院不负责退款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法院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股票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

原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过户后同样适用于买受人,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咨询有关单位,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竞买人因成交过户成为投资人后,对于该公司相关资料一切投资人权利义务应一并遵循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兆基家居对面拍卖辅助机构:淮北合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756105730(王女士)承办法官办公室电话:0561-3079582(范法官)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61-3079618(监察室)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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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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