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拍卖标的:<\/span><\/b><\/span><\/span><\/p>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共<\/span><\/b>10<\/span><\/b>笔,金额合计<\/span><\/b>21<\/span><\/b>,<\/span><\/b>228<\/span><\/b>,<\/span><\/b>778<\/span><\/b>.<\/span><\/b>00<\/span><\/b>元
<\/span><\/b><\/b><\/span><\/span><\/p>起拍价:305,938.93元,保证金:61,187元,增加幅度:3,100元或3,100元的整倍数
<\/span><\/b><\/span><\/b><\/span><\/b><\/span><\/b><\/p>应收账款明细如下:<\/span><\/b><\/p><\/b><\/span><\/span><\/p>Â<\/p>Â<\/p>Â<\/p><\/b><\/span><\/span><\/p>Â<\/span><\/b><\/span><\/span><\/p>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9828237152)
<\/span><\/b><\/b><\/span><\/span><\/p>Â<\/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森宇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01月25日10时至2026年0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就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公司”)名下部分应收账款(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监督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8-85829293,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自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仅向买受人交付债权文件(复印件),协助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包括邮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前往管理人工作地点查阅相关资料,未查阅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7.本次拍卖标的系应收账款,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全部财务资料,评估机构未能出具拍卖标的的评估报告
根据《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系依照财务账册记载的相对方名称、应收金额进行拍卖活动
8.本次拍卖存在未能接管到债权形成的基础材料的情形,亦存在账龄超过五年的情形,森宇历史追收情况不明
针对接管到基础材料及相对方联系方式的债权,管理人已通过发函等方式催收,具体形成情况及向对方回函情况,以竞买人查阅资料为准
9.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10.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拍卖标的经查证后发现存有权属争议的,管理人可予撤销,竞拍人所支付的费用将无息退还
二、拍卖标的: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共10笔,金额合计21,228,778.00元
起拍价:305,938.93元,保证金:61,187元,增加幅度:3,100元或3,100元的整倍数
应收账款明细如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9828237152)
三、资料查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统一查阅资料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查阅资料竞买人逾期没有查阅资料的,在拍卖前后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安排时间查阅资料
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调查,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咨询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9828237152)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六、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
本次拍卖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八、税费即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和税费
2.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以淘宝技术咨询电话回复为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缴纳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并注明“破产案号:(2023)川0116破12号,款项性质:森宇清算案应收账款拍卖余款”,竞买号:XXX】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在同一网络拍卖平台以本次拍卖起拍价为标准重新组织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软件服务费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将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追索
6.保证金的处理拍卖成交后出现下列情形,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竞买人资质造假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2)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不按通知时间签署买卖合同的;(3)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价款的;(4)竞买人悔拍;(5)其他严重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十、拍品交付1.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管理人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管理人将持有的破产企业财务账册里记载的有关拍卖标的物形成的记账凭证及其后附的单据的复印件、其他相关依据的复印件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森宇公司财务记录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调查、走访和实地看样,未调查或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权利现状、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线下咨询电话:姜律师,1982823715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竞买须知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森宇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01月25日10时至2026年0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8-8582929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该标的为森宇公司名下部分应收账款,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标的所对应的资产范围以《拍卖公告》及管理人确认的为限
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已有的证明文件和资产价值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应收账款明细如下:起拍价:305,938.93元,保证金:61,187元,增加幅度:3,100元或3,100元的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9828237152)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欲主张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即2026年01月19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具体规则如下: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1,187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的七日内(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并注明“破产案号:(2023)川0116破12号,款项性质:应收账款拍卖余款”,竞买号:XXX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在同一网络拍卖平台以本次拍卖起拍价为标准重新组织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软件服务费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将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追索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应当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完成债权转让通知工作,管理人可以协助买受人进行债权转让公告,因办理债权转让手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公告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完成产生的法律后果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森宇公司及/或管理人均不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破产案件受理法院亦不提供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
十三、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管理人将以第一次起拍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软件服务费等,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将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追索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标的物在移交时的所需人员、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交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破产强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以淘宝技术咨询电话回复为准
二十一、本次拍卖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
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该规定的规定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2885829293;管理人咨询电话:姜律师1982823715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