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3 14:1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破)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3,199,456.3元对外应收账款债权,按现状拍卖

(破)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3,199,456.3元对外应收账款债权,按现状拍卖 <结束>

资产编号:10500298

1319.9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16
起始日期
2026-01-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19.9456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19.9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黄浦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1-16
  • 结束日期:2026-01-17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1幢
  • 评估价:1319.9456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上海东方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公告。<\/p><\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p><\/span><\/div><\/div><\/div><\/div>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6项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债权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案涉债权为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初步梳理所得,无直接对应的基础证明材料(如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的情形;(2)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因债务人(债权相对方)破产、注销、歇业、下落不明等主体存续性瑕疵,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法追回;(3)债权金额系管理人根据接管到年度报表、科目明细、明细账初步统计,可能与实际债权金额存在差异,且可能存在已被其他主体收取、抵销、撤销等情形;(4)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面临败诉、反诉索赔等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诉讼协助或结果担保责任

(三)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本公告要求,自行调查债权真实性、可收回性、诉讼/执行风险、竞买资质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判断、权衡债权价值的最终依据

(五)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案涉债权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本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债权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自行调查核实,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联系管理人了解债权相关账簿信息,未主动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及情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销公司”)名下全部应收账款及相关权利,具体情况如下:(一)债权来源及统计依据、债权总额:管理人初步统计债权:债务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之和为13,199,456.3元(详见《2025年10月各科目明细》)

对于该明细表中的单位或个人,管理人已经发送对账函或催款函截至目前,唯有上海富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予以回复,其回复称:上海富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锦公司”)已于2011年3月30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至2025年12月1日,富锦公司未清偿东方汽销公司债权为1,471,077.66元

根据债务人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其应收账款为291,867元,预付款项为3,740,000元,其他应收款为9,151,756.3元,前述金额共计13,183,623.3元(详见《资产负债表(2025年10月31日)》)

因无债权人垫付评估费用,本次债权未经评估,故应收账款总金额取管理人初步统计债权与调取的资产负债表的债权孰高,为人民币13,199,456.3元

本次拍卖价格为人民币13,199,456.3元,最终以实际金额为准

(二)权属异议提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8821228098),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标的权属现状

(三)以上涉及管理人自行统计金额的工作底稿等任何管理人制作的文件不属于成交后的交接内容!竞拍方注意:上述债权不包含管理人已经催款收到的任何款项

另外,由于管理人仍在采取措施进行催讨,对于竞拍成功者正式签署《债权转让确认书》并完成移交前的“管理人全部已收回的应收账款”,竞买方均无权要求接收该部分款项

三、起拍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拍价:人民币13,199,456.3元(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

四、咨询与债权信息查询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债权信息查询:有意者可联系管理人查询接管的账簿资料(仅提供复印件或电子档,不提供原件),具体查询时间需提前与管理人预约;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8821228098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的,需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书面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竞买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及邮箱);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委托材料经管理人审核通过并录入系统后,代理人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债权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相关责任由代理人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低于起拍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拍卖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新出价为止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债权转让相关手续(如通知债务人、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等),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依法应由东方汽销公司承担的部分,如债权转让印花税、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标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向税务、法院等相关部门自行查询本次拍卖涉及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7日内通过阿里拍卖平台线上付清软件服务费,逾期未付的,阿里拍卖平台及拍卖辅助机构可依法追缴

买受人后续催收债权产生的费用(如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提供任何费用补贴或协助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需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其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可冲抵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付清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需在成交后7日内汇入以下账户,逾期未付视为悔拍:户名: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44168988948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

因标的物价值较高,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或余款时可能遇到银行当日限额问题,请提前与开户银行沟通,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如分日充值、大额转账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东方汽销公司破产财产

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如平台服务费、公告费)或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需凭付款凭证、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手续,如有)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1幢31楼)签署《债权转让确认书》

管理人仅向买受人提供已接管的东方汽销公司账簿复印件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不提供任何债权基础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判决书等)

如需查询管理人接管的原始账簿,买受人可在成交后1个月内预约查询,管理人不移交原始资料

债权自《债权转让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后续债权回收、诉讼/执行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十二、特别提醒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在竞拍前自行调查债权风险(如可收回性、诉讼时效、债务人履约能力等),未调查或未查询账簿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如东方汽销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拍卖全过程

利害关系人竞得标的后,需按本公告要求支付全部价款,不可直接以其对东方汽销公司的债权抵销成交价款

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阿里拍卖平台发布的其他文件,若违反相关约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可能被划扣并产生法律责任

管理人对标的所作的说明、数据等内容,仅为参考,不作为价值判断依据

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及风险,不得因债权无法收回、材料缺失等理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要求退还价款

十三、联系方式管理人咨询电话:18821228098(王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展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销公司”)应收账款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本次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东方汽销公司名下全部应收账款及相关权利按“现状”拍卖,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债权瑕疵担保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须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代理人参与,否则竞买行为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如特定行业资质要求),竞买人须具备相应资格;因资格不符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没收、赔偿损失等)

五、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的,委托材料经管理人审核通过后,由管理人在阿里拍卖平台录入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到管理人处办理债权交接手续,未到场的视为委托人认可代理人的交接行为及结果

六、本拍卖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

七、为保证竞买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标的进行看样和实地调查,竞买人应尽早进行网络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八、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核查相关风险,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以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办理债权转让相关手续(如通知债务人、变更诉讼/执行主体、提起诉讼等)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印花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中,依法应由东方汽销公司承担的税费,亦由买受人代为缴纳

本次拍卖涉及的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7日内通过阿里拍卖平台线上付清软件服务费,逾期未付的,阿里拍卖平台有权依法追缴,并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买受人后续催收债权产生的费用(如差旅费、调查费、保全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提供任何费用补贴或协助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软件服务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1幢31楼)签署《债权转让确认书》

十三、竞买人竞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阿里拍卖平台发布的其他文件;一旦出价,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所有文件内容及标的风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要求退还价款

十四、联系方式与咨询法院监督电话:38794518管理人咨询电话:18821228098(王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1幢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