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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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盈华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84,532.80元 <结束>

资产编号:10501362

5.4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21
起始日期
2026-01-22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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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5.4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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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5.4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中山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1-21
  • 结束日期:2026-01-22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
  • 评估价:5.4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
    看样时间: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依据<\/span>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span>物调查<\/span>情况表<\/span><\/p><\/td><\/tr>标的名称<\/span><\/p><\/td>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盈华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span>84,532.80元<\/span><\/a><\/p><\/td><\/tr>拍卖依据<\/span><\/p><\/td>(2024)粤20破9号<\/span>决定书<\/span><\/p><\/td><\/tr>标的物所有权人<\/span><\/p><\/td>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1、<\/span>查封情况<\/span>:不详<\/span><\/p><\/td><\/tr>2、质押<\/span>情况:<\/span>不详<\/span><\/p><\/td><\/tr>成交后<\/span>提供的文件<\/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span><\/p><\/td><\/tr>标的现状<\/span>介绍<\/span><\/a><\/p><\/td>根据永信报审字(2025)第Z-011号《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07月31日资产、负债、注册资本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盈华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显示应收款<\/span>84,532.80<\/span>元,账龄3年以上

<\/span><\/p><\/td><\/tr>税、<\/span>费承担<\/span><\/p><\/td>本次拍卖的<\/span>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span>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除法定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它所有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span><\/p><\/td><\/tr>其他<\/span>说明<\/span><\/p><\/td>1.<\/span>应收债权金额仅为破产企业账面记载数据,管理人未接管到相关的完整合同、发票、送货单、签收单、银行付款凭证、财务资料等证据材料原件,无法对应收债权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合法性等<\/span>作出<\/span>任何保证

管理人不对应收债权是否可以收回(退回)<\/span>作出<\/span>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span><\/p>2.管理人无法提供上述应收债权的完整证据材料,应收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

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span><\/p>3<\/span>.详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span><\/p><\/td><\/tr><\/table><\/span><\/div><\/div><\/div><\/div>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1日10时至2026年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转让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除法定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它所有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或保证,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致电联系管理人进行了解,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法院与管理人、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拍标的物及价格(一)标的名称: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盈华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84,532.80元

根据永信报审字(2025)第Z-011号《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07月31日资产、负债、注册资本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盈华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显示应收款84,532.80元,账龄3年以上

详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二)起拍价:54,100.99元;保证金:10,820.20元;增价幅度:1,082.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应收债权金额仅为破产企业账面记载数据,管理人未接管到相关的完整合同、发票、送货单、签收单、银行付款凭证、财务资料等证据材料原件,无法对应收债权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作出任何保证

管理人不对应收债权是否可以收回(退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无法提供上述应收债权的完整证据材料,应收债权可能存在以下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根据审计报告披露,本标的物应收债权账龄在三年以上(审计报告统计截至之日为2024年7月31日),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2)应收债权以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保证欠款公司主体会配合提供追收应收债权所需的其他材料

(3)存在债务人已清偿欠款导致应收债权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可能

(4)应收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应收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可能停止经营、已丧失偿债能力或存在破产、失信、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失去联系、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为依据债务人财务资料统计结果,可能存在其他原因导致竞买人最后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所涉金额与《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所列金额不完全一致,管理人对此等金额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以债权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债权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工作结束前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本拍品为无形资产,不组织看样

联系人:陈秘书18476017603四、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本次拍卖不设置委托参拍,有意向竞买者应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进行参拍,不使用本人淘宝账户参拍导致后续无法出具对应文书等后果,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阿里拍卖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阿里拍卖平台;(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企业参拍注册账号流程及操作教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566&knowledge=20288247&language=zh五、优先购买权人(一)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向管理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后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及延时(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等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除法定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它所有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拍机构索偿

(三)根据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处置最新规则,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以上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三)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5个自然日内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拍卖成交尾款,支付成功后,尾款会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户名: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岐支行,账号:80020000022194728]

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的,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四)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将依法向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企业处于破产清算中,可能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自然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8号远洋广场1幢6楼)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或者未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材料的,管理人无需进行催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成交款不予退还

(二)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能够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破产案件受理法院不提供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等任何法律文书,管理人不负责标的物过户手续

标的物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

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会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买受人凭借与管理人办理的《成交确认书》资料自行追讨,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三)交付过程中若存在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管理人不负责邮寄,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四)能否办理转让手续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利转移登记手续;如拍卖标的物涉及查封、冻结、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解除

(五)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或办理过户转让手续的,或因买受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而无法办理过户转让的,管理人、拍卖平台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风险提示(一)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不作任何保证,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标的物的属性、抵押、查封等情况已公示,上述情况将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

竞买人竞价前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调查了解,对标的的权属、是否许可转让、是否存在查封质押、能否过户或变更登记、相关要求和流程,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法律、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办理变更登记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买受人亦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及其他赔偿

(三)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能否收回不作任何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

(四)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发生债权权益转让,如拍卖成交前发生债权回款,该款项归属于债权人,竞买人对此不持异议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包含付清全款当日),标的物的所有者权益(包括权利和义务)转由买受人享有,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以及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由竞得者承担(包括负担相关费用等)

十一、其他事项(一)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二)由于拍卖标的情况复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全部内容,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信息采集表等文件均为本次拍卖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理性参拍

(三)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陈秘书18476017603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合法资金来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咨询看样:详见《竞买公告》

七、优先购买权人:详见《竞买公告》

八、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除法定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它所有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保证金限额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补足重新拍卖所产生的差额,原买受人尚需承担因违约责任产生拍卖差价的风险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支付拍卖余款,支付方式详见《竞买公告》

十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自然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8号远洋广场1幢6楼)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管理人不承担披露不实或披露不全的任何责任,如管理人向竞买人提供的竞拍公告及标的详情等资料中的财产情况或介绍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清算、诉讼案件等原因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联系电话:陈秘书18476017603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服务咨询电话:400-6978-958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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