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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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亚湾44020㎡商住用地的单户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501476

324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23
起始日期
2026-01-23
结束日期
重新拍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247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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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2476万元
  • 单价:0.7378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惠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1-23
  • 结束日期:2026-01-23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澳头洗马湖中兴二路
  • 评估价:324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重新拍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州市大亚湾
    商圈区域:沃尔玛等商圈。步行1
    容积率:20㎡,容积率2.8。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比亚迪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高铁
    教育学校:紧邻大亚湾第一中学
    环境:花园
    娱乐健身:商圈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300000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0737400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507374000.0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5-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一、基本情况<\/span><\/p>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span><\/b>单户不良资产债权<\/span><\/b>(下称<\/font>“标的债权”),<\/font><\/span>截至基准日<\/span>Â<\/span>2025<\/span>Â<\/span>年<\/span>5<\/span>月<\/span>31<\/span>日,<\/span>标的债权本金合计<\/span>30<\/span>,<\/span>000<\/span>.<\/span>00<\/span>万<\/span>元

<\/span>具体情况如下:<\/span><\/p>基准日:<\/font>2025年5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font><\/span><\/p>债务人<\/span><\/p><\/td>债权本金<\/span><\/p><\/td>利息<\/span><\/p><\/td>债权总额<\/span><\/p><\/td>保证人<\/span><\/p><\/td>抵质押物<\/span><\/p><\/td>诉讼情况<\/span><\/p><\/td><\/tr>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span><\/p><\/td>30,000.00<\/span><\/p><\/td>20,737.4<\/span><\/p><\/td>50,737.47<\/span><\/p><\/td>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嘉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p><\/td>惠州市大亚湾畔山悦海二期项目编号为粤湾国用(<\/font>2015)第3210100821号地块土地、惠州市嘉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font><\/span><\/p><\/td>终结本次执行<\/span><\/p><\/td><\/tr><\/table><\/div>Â<\/span><\/p>二、资产介绍<\/span><\/p>抵押土地为惠州市嘉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惠州市大亚湾澳头洗马湖中兴二路,畔山悦海二期的<\/span><\/i>商<\/span><\/i>住用地<\/span><\/i>,<\/span><\/i>土地面积<\/font>44,020㎡,容积率2.8

土地目前空置,仅挖基坑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周边楼盘:合生滨海城、湾汇花园、比亚迪村、长安苑、恒大依山海湾<\/font><\/span><\/i>;<\/span><\/i>地理位置: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中兴二路<\/font>18号,紧邻大亚湾第一中学<\/font><\/span><\/i>;<\/span><\/i>‌交通配套‌:距惠深沿海高速小桂出口仅‌300米‌,<\/span><\/i>1小时<\/span><\/i>直达深圳福田、罗湖区

距离惠阳站(<\/font>12公里,20分钟)、深圳坪山高铁站(25公里,<\/font><\/span><\/i>35<\/span><\/i>分钟)<\/span><\/i>;<\/span><\/i>教育配套<\/font>‌<\/font><\/span><\/i>:<\/span><\/i>直线距离<\/font>150米为大亚湾第一中学(省级重点)<\/font><\/span><\/i>;<\/span><\/i>‌医疗配套‌:2公里内设中山大学附属惠亚医院(三甲)及大亚湾开发区人民医院

‌商业与休闲配套:3公里内辐射万达广场、沃尔玛等商圈步行15分钟可达红树林湿地公园、黄金海岸<\/span><\/i>

<\/span><\/i><\/i><\/p>Â<\/span><\/i><\/p>三、主要抵押物及周边照片<\/span><\/p>详见附件照片及视频<\/span><\/p><\/b>Â<\/p>注:<\/span><\/b>1.本清单仅列示截至【2<\/span>025<\/span>】年【<\/span>5<\/span>】月【<\/span>31<\/span>】日的债权本金,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span><\/p>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span><\/p>ÂÂÂÂ3.以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span>及<\/font>\/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font><\/span>为准;<\/span><\/p>ÂÂÂÂ4.<\/span>资产介绍及照片内容仅供参考<\/font>,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font><\/span><\/p>Â<\/span><\/p>Â<\/p><\/span><\/div><\/div><\/div><\/div>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或“转让方”)将于2026年1月23日9时起至2026年1月23日12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以下简称“拍卖平台”)开展对【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竞买事项(一)竞价标的资产事项资产信息:【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标的资产债权规模合计【50,737.4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30,000.00】万元,利息等具体以实际计算为准

标的债权范围的特别约定:标的债权的范围不包括已垫付诉讼费用主要抵押物信息:抵押物为惠州市大亚湾畔山悦海二期项目编号为粤湾国用(2015)第3210100821号地块土地(商住用地),面积44020㎡

质押物为惠州市嘉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照片:(详见附件)详细债权信息见附件:标的资产介绍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注:1.本公告列示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4.按照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债务人、担保人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执行和解协议》的相关效力,由买受人自行判断,自担风险),担保人惠州市嘉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印章、营业证照以及2家银行账户的复核UKEY,由我司与债务人、担保人进行共管

因惠州市嘉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被申请破产,并由破产管理人接管,上述共管的相关章证照及银行UKEY已归还移交至破产管理人,不随该债权转让而转让

5.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二)竞价事项竞买起拍价:【324,760,000.00】元,保证金:【32,476,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数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出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底价即为有效

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的或有多人报名但仅有一人出价并达到保留价的,需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确定成交

如有新的竞价者且在补登公告的公告期内支付保证金,则进行第二次竞价,第二次竞价以第一次的最终竞价金额+第一次竞买最小加价额作为第二次竞价的起始价;如果第二次竞价无人出价,则第一次竞买人为买受人

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保证金规则1、保证金需在2026年1月22日(为确保及时到账及查验,建议提前于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操作

若超出建议时间导致无法查验到账和确认意向竞买人资格,后果由意向方自负)前缴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塔支行,账号:44050158004809000288)或拍卖平台指定账户(通过拍卖平台缴纳保证金的,具体操作以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为准)

竞价成交的,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或部分成交价款;竞价未成交或未竞得标的资产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通过拍卖平台缴纳保证金的,具体退回规则以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为准),期间不计利息

2、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且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可对标的资产重新处置:(1)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2)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3)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拒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4)竞买人存在逃废债情形;(5)竞买人存在以下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①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②捏造、散布不利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信息;③哄抬价格谋取暴利;④以公济私谋取暴利;⑤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四)交易成交及付款期限竞买人自竞价成交之时起成为买受人

标的资产竞得者须承担平台交易费用等相关因交易而产生费用标的资产竞得者需按照以下规定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两人及以上参加竞价的,于标的资产竞价成交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正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2)仅一人参加竞价,竞价补登公告后没有新的竞价者参与竞价,于补登竞价公告期满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正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3)仅一人参加竞价,竞价补登公告后有新的竞价者参与竞价,于标的资产第二次竞价成交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正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的,须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需付清全款,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分期付款的,须于处置平台竞价成交或竞价补登公告期满之日(如涉及竞价补登公告,则以两者孰晚日期为准;如不涉及竞价补登公告,则以成交日为准)的次日内支付不低于相当于成交价格【30】%的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自处置平台竞价成交或竞价补登公告期满之日起【24个月】内分期支付完毕,分期支付期间,买受人须以剩余未付成交价款为基数,按照【10】%/年的标准按季向广州资产支付资金占用费,期间债权处置回收优先冲抵成交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如有)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二、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2、竞买人须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竞买人确认竞买人及竞买人股东与标的资产内债务人或担保人无关联关系,并不存在任何形式或可能存在的逃废债情形

4、凡先前参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5、买受人应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声明函》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

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12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20-66811989、13580351654、18588640688联系人:蔡小姐、潘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8楼四、特别声明(一)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资产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三)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

如标的资产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转让方经买受人要求,可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不就成交价款出具相关发票

五、其他事项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此公告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上发布,如对发布内容或资产购买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20-66811989、13580351654、18588640688】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13日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3日9时起至2026年1月23日12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以下简称“拍卖平台”)开展对【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价安排:(一)竞价标的资产【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但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竞买起拍价:【324,760,000.00】元;保证金:【32,476,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数

(二)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需在2026年1月22日(为确保及时到账及查验,建议提前于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操作

若超出建议时间导致无法查验到账和确认意向竞买人资格,后果由意向方自负)前缴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塔支行,账号:44050158004809000288)或拍卖平台指定账户(通过拍卖平台缴纳保证金的,具体操作以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为准)

竞价成交的,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或部分成交价款;竞价未成交或未竞得标的资产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通过拍卖平台缴纳保证金的,具体退回规则以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为准),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2、竞买人须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竞买人确认竞买人及竞买人股东与标的资产内债务人或担保人无关联关系,并不存在任何形式或可能存在的逃废债情形

4、凡先前参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5、买受人应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声明函》

(四)如竞买人未开立拍卖平台账户如竞买人未开通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代理人承担竞买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依据法律法规对标的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应当按照本须知亲自报名、缴纳保证金,并在竞价前【2】个工作日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以及明确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附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证明),经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标的资产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资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标的资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标的资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延时功能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补登公告情形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的或有多人报名但仅有一人出价并达到保留价的(下称“第一次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

补登公告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确定第一次竞价结果为有效成交;如有新的竞价者且在补登公告的公告期内支付保证金,则进行第二次竞价,第二次竞价以第一次的最终竞价金额+第一次竞买最小加价额作为第二次竞价的起始价,最终价高者得,新竞得者为买受人;如果第二次竞价无人出价,则第一次的竞价竞得者为买受人

三、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价结束后,标的资产竞得者须承担平台交易费用等相关因交易而产生的费用,此项费用不含在竞拍报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另行退还

标的资产竞得者需于标的资产竞价成交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8楼)正式签署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债权转让协议》,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具体如下:1.若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竞价成交之日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届时履约保证金转为相应成交价款

2.若买受人选择分期付款的,则:①买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竞价成交之日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②须于成交当日的次日内支付不低于相当于成交价格【30】%的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的次日起【2】年内分期支付完毕

③分期支付期间,买受人须以剩余未付成交价款为基数,按照【10】%/年的标准按季向广州资产支付资金占用费,期间债权处置回收优先冲抵成交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如有)

四、保证金规则及违约责任(一)保证金规则1.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竞买人需按照《竞价公告》及《竞价须知》的要求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拍卖平台】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或部分成交价款;竞价未成交或未竞得标的资产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通过拍卖平台缴纳保证金的,具体退回规则以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为准),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涉及的平台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此项费用不含在竞拍报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2.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且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可对标的资产重新处置:(1)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2)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3)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拒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成交款项及其他费用;(4)竞买人存在逃废债情形;(5)竞买人存在以下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①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②捏造、散布不利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信息;③哄抬价格谋取暴利;④以公济私谋取暴利;⑤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二)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方式如期付清价款

逾期签约或付款的,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一次性付款违约责任:如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自逾期之日起,转让方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并就应付未付成交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至应付未付成交价款付清之日止

但转让方仍保留随时解除《债权转让协议》的权利,该解除权不因买受人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2)解除本协议,该解除权不因买受人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转让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①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②要求买受人支付解约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价款的【30】%;③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再行拍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另行处置时拍卖价款/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差额损失、另行处置时产生的拍卖费用、买受人未按时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剩余成交价款导致的利息损失、转让方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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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澳头洗马湖中兴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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