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详见财产变价方案
<\/span><\/p><\/span><\/div><\/div><\/div><\/div>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拍卖公告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称“嘉宏磁材”)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026年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就嘉宏磁材享有的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申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款,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嘉宏磁材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变更、续展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已缴纳的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拍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7.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因标的资产经查证后发现尚存有权属争议的,管理人可予撤销,竞拍人所支付的费用将无息退还
8.拍卖标的涉及的瑕疵说明本次拍卖的债权资产,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债权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3)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务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5)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6)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7)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8)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9)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10)债权项目在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抵销等情形;(11)债权项目中涉及诉讼的,若有回款,优先支付诉讼费用;(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13)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14)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15)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债权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6)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二、拍卖标的1.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资产
2.债权信息:序号名称债权性质债权金额备注1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资产其他应收款411,269.66详见财产变价方案注:债权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管理人对标的物的品质、标的物实际状况、是否可实际收回及可能存在的一切显性、隐性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悉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不得以标的物实际交接状况与公示信息存在误差为由主张返还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可能存在的瑕疵信息详见本公告一.8债权金额来自嘉宏磁材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应收冉奇志债权变价方案的报告》
3.拍卖价格:起拍价263,212.59元,保证金3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2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罗浚铭,联系方式:15386609562)
三、咨询看样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债权,故不安排现场看样
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联系人:罗浚铭,联系方式:15386609562)
特别提醒: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在拍卖前仔细调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嘉宏磁材、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2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2.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3.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以淘宝技术咨询电话回复为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城支行,账号:08041600001486】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2月6日前(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缴纳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城支行,账号:08041600001486并注明“嘉宏磁材债权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4.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管理人将以第一次起拍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保证金的处理拍卖成交后出现下列情形,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竞买人资质造假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2)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不按通知时间签署买卖合同的;(3)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价款的;(4)其他严重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22楼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买受人凭借与管理人办理的《成交确认书》自行行使权益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4.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债权转让的通知、公告等手续,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如适用)
买受人支付成交价余款后15个工作日仍未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文件或办理债权受让手续的,视为买受人逾期
买受人逾期的,自管理人在破产重整网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过买受人预留的信息发出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均视为管理人已完成债权转让的义务,之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1.本标的现状、外观、质量、数量、性能等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公告表述仅用于参考,并非本次拍卖的准确数据,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务必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如有与本次拍卖披露情形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和价格
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未组织看样,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权利现状、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买受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等予以确认,交付中不再对此进行检验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和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法院监督电话:周法官,电话:0816-2214323;管理人咨询电话:罗浚铭,电话:1538660956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13日竞买须知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称“嘉宏磁材”)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026年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1.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资产
2.债权信息:序号名称债权性质债权金额备注1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资产其他应收款411,269.66详见财产变价方案注:债权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管理人对标的物的品质、标的物实际状况、是否可实际收回及可能存在的一切显性、隐性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悉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不得以标的物实际交接状况与公示信息存在误差为由主张返还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可能存在的瑕疵信息详见《拍卖公告》一.8
债权金额来自嘉宏磁材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应收冉奇志债权变价方案的报告》
3.拍卖价格:起拍价263,212.59元,保证金3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2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罗浚铭,联系方式:15386609562)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债权,故不安排现场看样;竞买人参与竞买活动,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欲主张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2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具体规则如下: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城支行,账号:08041600001486】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2月6日前(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账户【户名: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城支行,账号:08041600001486】,并注明“嘉宏磁材债权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翠花街51号光明华都22楼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买受人凭借与管理人办理的《成交确认书》自行行使权益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十三、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管理人将以第一次起拍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债权转让的通知、公告等手续,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如适用)
买受人支付成交价余款后15个工作日仍未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文件或办理债权受让手续的,视为买受人逾期
买受人逾期的,自管理人在破产重整网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过买受人预留的信息发出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均视为管理人已完成债权转让的义务,之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标的物在移交时的所需人员、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交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以淘宝技术咨询电话回复为准
二十一、本次拍卖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
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该规定的规定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周法官,电话:0816-2214323;管理人咨询电话:罗浚铭,电话:1538660956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四川嘉宏磁材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