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643425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4147040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405812900.0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10-2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竞买标的物为东方资产持有的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â标的债权â)<\/a>
截至2025年10月20日,标的债权本息合计40,581.29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6,434.25万元,利息24,147.04万元
<\/a>明细如下:<\/span><\/p>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0<\/span>日<\/span>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span>单位:人民币\/万元<\/span><\/span><\/span><\/p>序号<\/span><\/p><\/td>债务人<\/span><\/p><\/td>本金<\/span><\/p><\/td>利息<\/span><\/p><\/td>保证人<\/span><\/p><\/td>担保物<\/span><\/p><\/td>当前诉讼\/执行状况<\/span><\/p><\/td><\/tr>1<\/span><\/p><\/td>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span><\/p><\/td>16,434.25<\/span><\/p><\/td>24,147.04<\/span><\/p><\/td>沈阳健晖君悦酒店有限公司、王姿涵提供连带保证担保<\/span><\/p><\/td>辽宁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号1-26层â光达大厦âA座面积34569.95平方米房产及对应2012.07平方米公建用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为1.96亿元<\/span><\/p><\/td>已诉讼且申请执行Â<\/span><\/span><\/p><\/td><\/tr><\/table>东方资产对标的债权未偿本息金额仅作一般性描述,该等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若标的债权的性质、金额与竞买人判断或裁判机构认定的实际性质、金额存在差别或者误差,东方资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span><\/p><\/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公开转让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的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将于2026年1月20日9时起至2026年1月21日9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6年1月20日9时起至2026年1月21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竞买标的物为东方资产持有的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债权”)
截至2025年10月20日,标的债权本息合计40,581.29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6,434.25万元,利息24,147.04万元
明细如下: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保证人担保物当前诉讼/执行状况1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16,434.2524,147.04沈阳健晖君悦酒店有限公司、王姿涵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辽宁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号1-26层“光达大厦”A座面积34569.95平方米房产及对应2012.07平方米公建用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为1.96亿元已诉讼且申请执行东方资产对标的债权未偿本息金额仅作一般性描述,该等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若标的债权的性质、金额与竞买人判断或裁判机构认定的实际性质、金额存在差别或者误差,东方资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重大事项披露1.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风险、瑕疵和缺陷,可能影响预期利益的实现
该等风险、瑕疵和缺陷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标的债权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标的债权(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标的债权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标的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债权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债权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前手未就债权资产的转让通知义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标的债权的其他瑕疵或风险,如相关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涉及多起诉讼执行案件、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已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担保物酒店已停业等
2.竞买人同意并确认,其已充分了解标的债权的现状、已知风险和瑕疵,并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等方式知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可能影响竞买人预期利益的实现
竞买人自愿承担由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东方资产对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3.东方资产仅对买受人办理抵押登记主体变更手续予以必要的配合,不对办理结果承担义务或责任
4.买受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对标的债权根据主合同、担保合同等资产文件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权益,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或行使
5.标的债权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
对标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时效性等,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东方资产不作任何保证,竞买人同意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因上述瑕疵产生的风险
三、挂牌价格挂牌底价:16,778.8万元,保证金:1,000.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价款余款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东方资产指定账户,竞买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东方资产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保证金用以等额转化为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竞买人应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
3.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保证银行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或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竞买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且竞买人需在参与竞价交纳保证金的同时在资质要求处提交完成尽职调查的确认文件(内容包括对标的债权的瑕疵充分知晓,且承担购买后出现的各种风险等内容)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9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东方资产项目经理或转让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1.本次拟处置标的债权以现状为准,提示合格竞买人自行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债权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充分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和风险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承担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以及因上述瑕疵、缺陷、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东方资产对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债权转让后,东方资产仅承担配合受让方公告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的义务,但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被废止,仅以报纸公告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发送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在效力方面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受让方不得因效力瑕疵问题向东方资产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东方资产承担任何责任
3.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买条件4.不符合条件但仍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债权涉及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如标的债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受人应自行办理为取得或者完善标的债权法律上的权属所需要的任何手续,东方资产可给予必要的协助,但不对办理结果承担义务或责任
8.其他:东方资产对标的债权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继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东方资产需履行有关义务或承担相关责任的,东方资产有权向买受人进行追索
买受人不得因标的债权的任何瑕疵、负担、争议或后续不利判决,向东方资产及其前手主张任何权利
9.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11-82566511、0411-82566509联系人:姜经理、温经理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金城街25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1月13日竞买须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定于2026年1月20日9时起至2026年1月21日9时止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竞买标的物: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下称“标的债权”)
截至2025年10月20日,标的债权本息合计40,581.29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6,434.25万元,利息24,147.04万元
明细如下: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保证人担保物当前诉讼/执行状况1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16,434.2524,147.04沈阳健晖君悦酒店有限公司、王姿涵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辽宁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号1-26层“光达大厦”A座面积34569.95平方米房产及对应2012.07平方米公建用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为1.96亿元已诉讼且申请执行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6年1月20日9时起至2026年1月21日9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5.竞价起始价:16,778.8万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的整数倍数
6.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并在资质要求处提交完成尽职调查的确认文件(内容包含对拟处置资产的瑕疵充分知晓,且承担购买后出现的各种风险等)
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债权的瑕疵充分知晓,且愿意承担购买后出现的各种风险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万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东方资产指定账户转化为转让价款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7.东方资产佣金缴纳情况:佣金金额百分比为0%
8.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东方资产签署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署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打入东方资产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24667025546附言:健晖债权转让款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东方资产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签约手续并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或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东方资产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①不予返还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②要求竞买人立即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及其他需要竞买人向转让方支付的费用(如有);③如原竞买人成功竞买后违约,东方资产决定再行处置标的债权的,原竞买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及再次处置产生的费用
再次处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且原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成交价款差价损失的,原竞买人应当补足损失差额(如有)
10.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11.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的,东方资产有权组织重新竞价12.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已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资产等方式进行过尽职调查,已充分知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可能影响竞买方预期利益的实现
竞买方自愿承担由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东方资产对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东方资产对标的债权资产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继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东方资产需履行有关义务或承担相关责任的,东方资产有权向买受人进行追索
13.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东方资产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东方资产后,未实际在东方资产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4.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或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竞买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15.本竞价须知由东方资产负责解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