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32499205.05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6725439.02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49224644.07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3-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截至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哈尔滨艾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2,499,205.05元、利息Â2,885,211.1元、孳生利息13,642,841.29元,债权金额合计49,027,257.44元
加上垫付诉讼费197,386.63元,债权合计49,224,644.07元
<\/b><\/span><\/span><\/p>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b>、<\/b>保证、质押<\/b>
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位于肇东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处土地使用权(106,311<\/span>平方米<\/span>)、位于肇东市肇昌公路南至南一横的2套房屋建筑物、及债务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保证人为王伟、刘晓林夫妻、王晓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质押物为保证人王伟名下的知识产权
<\/span><\/span><\/p><\/span><\/span><\/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1月21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22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哈尔滨艾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哈尔滨艾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二、重大事项披露:1、截至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拟转让的哈尔滨艾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2,499,205.05元、利息2,885,211.1元、孳生利息13,642,841.29元,债权金额合计49,027,257.44元
加上垫付诉讼费197,386.63元,债权合计49,224,644.07元
(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债权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债权文件确认的计算方式或最终获得司法支持为准
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一并转让)2、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质押
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位于肇东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处土地使用权(106,311平方米)、位于肇东市肇昌公路南至南一横的2套房屋建筑物、及债务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保证人为王伟、刘晓林夫妻、王晓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质押物为保证人王伟名下的知识产权
3、债权已诉讼并申请执行,现执行中
4、债务企业现已停止经营
5、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瑕疵及风险:(1)贷款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2)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等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5)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6)贷款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7)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8)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等)、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9)贷款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10)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等诉讼风险
(11)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包括执行)费用的情形
(12)标的资产可能还存在尚未发现和潜在的风险和瑕疵,请受让方自行调查和了解
转让方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债权以现状转让
三、挂牌价格:起拍价:10,0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保留价:无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但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本项目设置保证金为1,000,000.00元
项目竞价前,竞买人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缴纳保证金:1、淘宝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2、竞买人需于2026年1月20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开户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支行,账号:08059201040006235)
竞价结束后,若竞买成功,保证金可直接转为支付价款,竞价余款在确认成交后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上述指定账户
若竞价失败,采取上述第1种方式支付保证金的,冻结的保证金由淘宝系统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采取第2种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汇款账户,此期间不计利息
六、咨询与看样时间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a)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并实名认证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f)其他:请关注本公告重大事项披露g)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h)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为我公司根据现有掌握资料所作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公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霍先生、陈女士联系电话:0451-53620191、0451-53001071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1月9日一、竞拍标的:哈尔滨艾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起拍价:10,0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保留价:无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但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确认成交前,受让人需签订《受让承诺函》,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长城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长城公司”现场咨询
四、有两人以上参与竞价的,最高报价不低于起拍价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如项目公开竞价期内只有一人参与竞价,竞买人所报价格不低于起拍价,需补登三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确定能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六、保证金规则:(一)本项目设置保证金为1,000,000.00元
项目竞价前,竞买人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缴纳保证金:1、淘宝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2、竞买人需于2026年1月20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开户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支行,账号:08059201040006235)
竞价结束后,若竞买成功,保证金可直接转为支付价款,竞价余款在确认成交后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上述指定账户
若竞价失败,采取上述第1种方式支付保证金的,冻结的保证金由淘宝系统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采取第2种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汇款账户,此期间不计利息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长城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0】日内(遇不可抗力事件,相应顺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七、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10】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遇不可抗力事件,相应顺延)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长城公司”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长城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八、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下列人员:(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长城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长城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2)《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长城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且因“长城公司”并非贷款债权的原始权利人,“长城公司”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贷款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以至于竞买人受让贷款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拍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风险,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贷款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2)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等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5)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6)贷款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7)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8)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等)、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9)贷款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10)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等诉讼风险
(11)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包括执行)费用的情形
(12)标的资产可能还存在尚未发现和潜在的风险和瑕疵,请受让方自行调查和了解
转让方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长城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长城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长城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长城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长城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