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3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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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所有对广西艾维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504259

852.758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19
起始日期
2026-01-20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52.758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52.758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百色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1-19
  • 结束日期:2026-01-20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工业区
  • 评估价:852.758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广西北部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座位数:座19-20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物介绍<\/span><\/b><\/b><\/p>Â<\/span><\/p>标的名称<\/span>:<\/span>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所有对广西艾维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span><\/p>权利来源<\/span>:(<\/font>2<\/font><\/span>021<\/span>)桂<\/font>1<\/font><\/span>0<\/span>破<\/font>1<\/font><\/span>1<\/span>号<\/span><\/p>标的物所有权人<\/span>:<\/span>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span><\/p>权利限制<\/span>:<\/span>债务人主体状况、偿债能力等影响偿权实现的全部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仅限于根据《审计报告》和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财务资料<\/span>等现有资料<\/span>中载明的内容提供相关文件材料(详见拍品介绍)

本标的物瑕疵状况无法一一举例说明,以实物看样为准

<\/span><\/p>标的现状<\/span>:<\/span>无<\/span><\/p>拍品介绍和特别说明: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span><\/p>2、管理人接管到的财务账册不完整,可能无法提供支持性文件(如合同、原始凭证,财务凭证),对外债权真实性可能存在较大瑕疵

<\/span><\/p>3、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相关债务人可能存在已死亡、破产、不能清偿债务、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或履行能力存在瑕疵的情形

<\/span><\/p>4、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全部已超过诉讼时效,并存在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债权已通过保理的形式转移、因其他原因有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span><\/p>5、债权项目文件对于债权项目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span><\/p>6、应收对象可能与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存在互负债务、拖欠发票等的情形

联系人:<\/span>康律师<\/span>19994799764<\/span>、李律师<\/span>18978881095<\/span>

<\/span><\/p>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所有对广西艾维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span>信息<\/span><\/p>债务人<\/span><\/p><\/td>广西艾维斯贸易有限公司<\/span><\/p><\/td><\/tr>应收账款数额<\/span><\/p><\/td>13,324,346.78<\/span>元<\/span><\/p><\/td><\/tr>诉讼情况<\/span><\/p><\/td>未诉讼<\/span><\/p><\/td><\/tr>处置方式<\/span><\/p><\/td>拍卖<\/span><\/p><\/td><\/tr>应收账款简介<\/span><\/p><\/td>2016年3月7日,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与广西艾维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维斯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span>

<\/span>2016年3月4日,北部湾银行与鑫铝铝业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鑫铝铝业为艾维斯公司在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span>,并<\/span>以其名下位于平果县工业园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为艾维斯公司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

艾维斯未履行还款义务因鑫铝铝业破产清算,<\/span>经债权人申报及管理人审核,<\/span>鑫铝铝业<\/span>已<\/span>代为清偿艾维斯公司所欠信达公司的担保债权,<\/span>故<\/span>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艾维斯公司追偿,<\/span>数额为<\/span>13,324,346.78元<\/span>

<\/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全程接受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债权明细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二、拍卖标的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所有对广西艾维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13,324,346.78元

起拍价:8,527,581.94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每次1,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前与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

三、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本次拍卖现场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6年1月14日10时

有意者可与管理人联系,提前预约,并自行到现场

公告所列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尽调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尽调,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1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在管理人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环节一切税费、变更登记及标的物的拆卸、吊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买受人应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通过银行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账号:78900188000304518)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鑫铝铝业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19-20楼,康律师19994799764、李律师18978881095,请提前电话预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协议》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逾期未办理移交手续导致标的因超过诉讼时效等原因而无法追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2.拍卖流程:拍卖成交——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联系破产管理人——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已支付全部款项的证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如有)——管理人通知办理交割时间——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品,办理交割手续

上述流程为基本流程,特殊拍品的交付会略有不同,具体以辅拍机构或管理人通知为准

如买受人未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提取拍品的,将顺延至下次拍品的交付日,不再单独安排交付日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存的财务资料等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以下瑕疵以及其他未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本次拍卖标的信息由管理人从《审计报告》和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财务资料等现有资料中整理而来,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资产中的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的完整性以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债权拍卖清单中的债权金额根据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财务资料等现有资料确定,存在与债权文件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3.债权可能已超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者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6.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7.其他已知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四)标的成交后,管理人移交债权文件后即履行完毕标的交付义务

买受人须自行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联系人: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电话:康律师19994799764、李律师18978881095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20楼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9日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品介绍和特别说明: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2、管理人接管到的财务账册不完整,可能无法提供支持性文件(如合同、原始凭证,财务凭证),对外债权真实性可能存在较大瑕疵

3、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相关债务人可能存在已死亡、破产、不能清偿债务、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或履行能力存在瑕疵的情形

4、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全部已超过诉讼时效,并存在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债权已通过保理的形式转移、因其他原因有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5、债权项目文件对于债权项目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6、应收对象可能与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存在互负债务、拖欠发票等的情形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网络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规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标的物尚未确定计税评估价格,涉税情况不明

十一、【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账号:78900188000304518),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联系破产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拍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联系人: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电话:康律师19994799764、李律师18978881095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20楼广西鑫铝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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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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