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4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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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股东出资款所形成的应收款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509822

899.8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30
起始日期
2026-01-3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99.8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99.8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九龙坡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1-30
  • 结束日期:2026-01-31
  •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六店子(公交站)长新路(公交站)
  • 评估价:899.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车位:号停车位、南岸区风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了被执行人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小区:市南岸区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英利投资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标的:<\/span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2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p>以上判决具体情况以相应裁判文书载明内容为准

<\/span><\/p>前述判决生效后,<\/span>管理人<\/span>已申请强制执行,<\/span>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已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网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开设的账户(实际冻结金额为<\/font>604.53元,尚不足以支付本案执行费);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杜宁名下渝B8H551号车辆(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因未能实际控制,故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赵剑飞名下渝BME377号车辆(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朱永福名下渝APW888号(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赵剑飞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揽湖路1号附25号B2-负1-0278号停车位、南岸区风临路5号12幢1-5号房屋(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8年7月9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波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南坪西路68号19幢11层3号、12层3号房屋(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8年7月9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朱永福名下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庆路21号5栋2-1-2#房屋(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8年7月8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

除此之外,未再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font><\/span>人民法院<\/span>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font>2025)渝0107执9588号执行<\/font><\/span>裁定<\/span>书,终结<\/span>本次执行程序

竞买人可以到<\/span>管理人<\/span>处查阅案件<\/span>材料<\/span>,了解案件情况

<\/span><\/p>根据判决书,截至首次拍卖日<\/font>2026年1月30日,股东<\/font><\/span>赵剑飞、李波、朱永福<\/span><\/u><\/b>分别应支付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font>299.94万元、399.92万元、199.96万元

以上判决具体情况以相应裁判文书载明内容为准前述判决生效后,管理人已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已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网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开设的账户(实际冻结金额为604.53元,尚不足以支付本案执行费);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杜宁名下渝B8H551号车辆(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因未能实际控制,故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赵剑飞名下渝BME377号车辆(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朱永福名下渝APW888号(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赵剑飞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揽湖路1号附25号B2-负1-0278号停车位、南岸区风临路5号12幢1-5号房屋(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8年7月9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波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南坪西路68号19幢11层3号、12层3号房屋(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8年7月9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发现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朱永福名下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庆路21号5栋2-1-2#房屋(查封有效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8年7月8日,如需续查封,请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本次查封为轮候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

除此之外,未再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2025)渝0107执9588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竞买人可以到管理人处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件情况根据判决书,截至首次拍卖日2026年1月30日,股东赵剑飞、李波、朱永福分别应支付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299.94万元、399.92万元、199.96万元

2.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根据《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本次拍卖起拍价:8998200元,保证金:899820元,加价幅度:1000元

注:起拍价系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24)渝0107民初2404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赵剑飞、李波、朱永福股东出资款返还义务本金金额为基础计算确定

若本次拍卖流拍,后续拍卖(如有)的起拍价将根据《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在本次起拍价基础上调整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李律师,联系方式:17783266813)

5.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对象能否联系上、是否具备支付能力、标的物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不确定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依据,不作为最终交付的依据,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具体标的物状况以实际为准,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阿里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交付保证金、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随时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管理人主动撤回或撤销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状况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6.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和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7.管理人接管后一直未能联系上赵剑飞、李波、朱永福,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赵剑飞、李波、朱永福)拍卖标的转让事项,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8.在拍卖标的成交,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完成所有拍卖标的转让事项(如通知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赵剑飞、李波、朱永福等)前,拍卖标的对应的债务人(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赵剑飞、李波、朱永福)支付至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或管理人指定账户的出资款,均归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管理人不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出资款

因前述情况可能导致相关应收款不存在的,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9.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

对竞买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的,请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三、咨询自发布之日至拍卖前1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李律师,联系方式:17783266813)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

对竞买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的,请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1.截至本拍卖公告发布之前,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同等条件出价(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没有更高条件的出价者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和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尾款支付:(1)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完成尾款的支付

(2)付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账号:1101464713008,开户行:平安银行重庆嘉华支行)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24层)办理相应手续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十一、特别提醒1.管理人已在拍卖文件中说明拍卖标的物的概况,管理人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对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并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并在竞买过程中以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

管理人咨询电话:李律师,1778326681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01月14日竞买须知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01月30日10时至2026年01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重庆英利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应收股东赵剑飞、李波、朱永福出资款所形成的应收款债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具体详见《拍卖公告》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依据,不作为最终交付的依据,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

对竞买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的,请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尾款支付:1、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2、付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账号:1101464713008,开户行:平安银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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