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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Â<\/p>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span><\/p>破产资产变卖公告(应收账款)<\/span><\/p>Â<\/span><\/p>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17日10时至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处置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的<\/span>应收账款拍卖出让,现公告如下:<\/span><\/p>一、拍卖依据<\/span><\/p>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甘11破(申)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江润实业有限公司对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0)甘11破字1-1决定书,指定甘肃通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原管理人)
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2020)甘11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甘肃新盛国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依据2024年12月18日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决定依法公开拍卖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span><\/p>二、拍卖标的<\/span><\/p>序号<\/span><\/p><\/td>欠款单位名称<\/span><\/p><\/td>欠款本金<\/span><\/p><\/td>备注<\/span><\/p><\/td><\/tr>1<\/span><\/p><\/td>张燕、邢亚彬<\/span><\/p><\/td>98364914<\/span><\/p><\/td>有生效判决<\/span><\/p><\/td><\/tr><\/table><\/div>Â<\/span><\/p>Â<\/span><\/p>三、拍卖起拍价<\/span><\/p>变卖起拍价为2353417.28元,保证金200000元
<\/span><\/p>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数
<\/span><\/p>五、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span><\/p>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可通过电话方式与冯部长:13659463877联系
<\/span><\/p>六、拍卖方式<\/span><\/p>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span><\/p>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span><\/p>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span>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支,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金额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金额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阿里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金额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span><\/p>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成交时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雁滩路支行,账号:8113301013500156374,注明â破产案号:(2020)甘11破(申)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款项性质:彬立汽车有限公司拍卖成交款â
逾期支付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span><\/p>八、移交与过户<\/span><\/p>1.<\/span>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甘肃新盛国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2号楼3823室)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span><\/p>2.<\/span>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买受人享有,并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物所有权移交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
<\/span><\/p>九、特别提示<\/span><\/p>1.<\/span>标的物属破产财产,具体交付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请在竞买前考虑本次标的物可能隐含的所有各项瑕疵风险,并在认真调查了解且确认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参与竞买的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实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span><\/p>2.<\/span>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公告》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span><\/p>3.<\/span>本公告所涉标的物的实际品质、数量等以现场实物及实际状况为准
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质量等为由,拒绝受领交付;<\/span><\/p>4.<\/span>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他人主张权属并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标的物不属于彬立公司所有,由此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span><\/p>5.<\/span>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span><\/p>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span><\/p>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span><\/p>十二、本次拍卖标的物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span><\/p>十三、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span><\/p>十四、本次拍卖系根据人民法院破产程序而指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处置,其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司法解释,鉴于网拍平台系统自身设定等原因,阿里司法拍卖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次拍卖中,平台所收取的拍卖费用,由买受人支付<\/span><\/p>十五、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上拍机构已就前述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管理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span><\/p>十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span><\/p>十七、本公告解释权最终归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span><\/p>咨询电话:13659463877<\/span><\/p>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span><\/p>监督电话: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17793211882
<\/span><\/p>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span><\/p>Â<\/span><\/p>Â<\/span><\/p>Â<\/span><\/p>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span><\/p>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span>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span><\/p>Â<\/p><\/span><\/div><\/div><\/div><\/div>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破产资产拍卖公告(应收账款)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5年9月12日10时至9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处置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拍卖出让,现公告如下:一、拍卖依据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甘11破(申)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江润实业有限公司对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0)甘11破字1-1决定书,指定甘肃通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原管理人)
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2020)甘11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甘肃新盛国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依据2024年12月18日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决定依法公开拍卖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二、拍卖标的序号欠款单位名称欠款本金备注1张燕、邢亚彬98364914有生效判决三、拍卖起拍价详见具体链接四、增价幅度:保证金:7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万元整),10000元及其整数倍数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可通过电话方式与冯部长:13659463877联系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阿里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时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雁滩路支行,账号:8113301013500156374),注明“破产案号:(2020)甘11破(申)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款项性质:彬立汽车有限公司拍卖成交款”
逾期支付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八、移交与过户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甘肃新盛国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2号楼3823室)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买受人享有,并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物所有权移交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
九、特别提示1.标的物属破产财产,具体交付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请在竞买前考虑本次标的物可能隐含的所有各项瑕疵风险,并在认真调查了解且确认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参与竞买的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实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公告》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3.本公告所涉标的物的实际品质、数量等以现场实物及实际状况为准
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质量等为由,拒绝受领交付;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他人主张权属并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标的物不属于彬立公司所有,由此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5.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次拍卖标的物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十三、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本次拍卖系根据人民法院破产程序而指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处置,其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司法解释,鉴于网拍平台系统自身设定等原因,阿里司法拍卖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次拍卖中,平台所收取的拍卖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十五、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上拍机构已就前述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管理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十七、本公告解释权最终归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咨询电话:13659463877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1779321188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甘肃省彬立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网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价方式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人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竞买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保证金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淘宝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网结算给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定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淘宝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七、余款交纳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八、标的咨询与查看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向管理人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标的移交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纳完毕,管理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买受人支付完全部竞价成交价款后,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提取其竞价成交的财产
十、税费承担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十一、买受人及时处理竞价后事宜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竞价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