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5 20:24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上海乾义实业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

上海乾义实业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515848

33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21
起始日期
2026-01-22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35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35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静安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1-21
  • 结束日期:2026-01-22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
  • 评估价:33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等情况请投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国各级政府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单位:元;数据截至2025年7月31日序号债务人本金余额利息代垫费用保证人抵押物抵押顺位1上海乾义实业有限公司14,800,800.0033,133,172.220.00叶孙定1、上海松江区九亭镇九新公路166(甲)号1-3层、166(乙)号1-3层、168(甲)号1-3层、168(乙)号1-3层店铺;2、上海松江区泗泾镇古楼公路406、408号1-2层,398、400号1-2层店铺首押2上海刘兴商贸有限公司10,000,000.0021,762,436.020.00刘善唐上海市延安中路847号七层办公用房首押3上海联秋铁顺贸易有限公司8,000,000.0015,939,838.920.00涂志勇上海浦东新区高荷路295号1层店铺首押4上海于飞实业有限公司1,845,069.264,564,160.240.00叶晓明上海松江区翔峰路371弄3号1-2层商铺首押5上海宝山银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655,746.6018,330,580.550.00上海兴成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郑斌6上海巨音钢铁发展有限公司4,259,458.226,854,053.410.00上海银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肖家利、林保荣、叶孙玉、何孙明、林小青7上海荣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4,140,600.006,383,776.740.00上海银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肖家利、林保荣、叶孙玉、何孙明、林小青合计55,701,674.08106,968,018.100.00一、竞拍标的:【上海乾义实业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资产包债权】

起拍价:【3,350】万元(大写:【叁仟叁佰伍拾万元整】),保证金:【335】万元(大写:【叁佰叁拾伍万元整】),增价幅度:【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已具备参与本次公开竞价和履行交易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上述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参与购买或变相购买本资产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将授权委托书邮寄至(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399号信达大厦24楼,程女士收)竞买成交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信达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参与竞买活动方的本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信达公司可以没收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二、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资产现状及其涉及的产权性质、使用租赁、预售、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投资人自行前往实地或向有关部门调查

信达公司可提供部分参考资料,但不对其中信息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

有意者应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并依据自身尽调情况审慎判断

提供参考资料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17】时止

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也可邮件咨询联系人:【提女士、程女士】联系电话:【021-52000876、021-52000872、18817879318】电子邮件:【tixujuan@cinda.com.cn,chengjiali@cinda.com.cn】三、该标的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并出价,且出价达到保留价(如有),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

四、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保证金划付到我公司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时,履约保证金可以冲抵相应部分的转让价款,或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我公司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买受人

买受人应在确认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价款

联系人:【提女士、程女士】联系电话:【021-52000876、021-52000872、18817879318】电子邮件:【tixujuan@cinda.com.cn,chengjiali@cinda.com.cn】七、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可通过京东系统线上支付,或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账号:04334160105013)

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复兴路支行,账号:31001624412050002251),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因竞买人原因未按照“七、签约及付款期限”规定的期限签订《债权转让合同》;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八、违约责任:(一)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我公司有权选择:(1)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就应付未付转让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向信达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违约金

(2)解除债权转让合同,买受人应向信达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全部转让价款的【30%】(包含已支付款项);买受人已向信达公司支付部分价款的,我公司有权直接在该等价款中扣除对应金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继续由买受人承担;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实际损失的,信达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解除后,对于标的资产,我公司有权自行处置如解除竞买合同后,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平台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我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2)要求买受人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合同》义务并采取补救措施

无论买受人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我公司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我公司有权在买受人再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或者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3个工作日】时,重新进行选择

九、请买受人后续在接到信达公司通知后,前往信达公司办理相关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通知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十、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已具备参与本次公开竞价和履行交易的相应授权或批准;且竞买人不属于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属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不属于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不属于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不属于上述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且愿按照信达公司提供文本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信达公司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或公告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或通知方式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权利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信达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信达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5、竞买人承诺,主动积极配合反洗钱审查工作,严格按信达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6、保密承诺:鉴于竞买人于标的债权尽调中可能接触到信达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法律、商务信息

竞买人承诺对上述该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信达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非因竞买人原因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的信息,不在此列

7、京东拍卖平台服务费:本次竞价由拍卖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具体标准以拍卖平台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按拍卖平台相关规定支付平台服务费,竞买人逾期或迟延支付平台服务费的,信达公司有权迟延交割或交付标的债权及相关债权文件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联系电话:【021-52000876、021-52000872、18817879318提女士、程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399号信达大厦24楼】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