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关于北京西甲壹号健身馆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的竞买须知北京西甲壹号健身馆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2日10时至2026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北京西甲壹号健身馆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拍卖网: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拍卖平台软件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比例以拍卖平台公示为准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标的:西甲壹号享有对朴永福的应收债权19,018,936.46元
特别注意:(一)管理人经调查显示,朴永福任西甲壹号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曾以其个人账户自西甲壹号公司账户中转移资金共计19,018,936.46元,朴永福可能涉及滥用股东权利和法人独立地位,转移隐匿公司财产,西甲壹号因此可能享有对朴永福的应收债权共计19,018,936.46元
但鉴于管理人并未接管到西甲壹号账册等任何财务资料,也未与朴永福本人取得联系,该笔债权也并未经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予以确认,管理人对于西甲壹号是否对朴永福享有以上应收债权不作任何保证,建议意向竞买人仔细尽调后决策是否参与
(二)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上述应收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作出任何保证,应收款项可能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无任何纸质资料、已过诉讼时效、已被执行完毕等各类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竞买人确认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三)买受人应就其是否具有拍卖标的的买受人资格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若买受人无资格或无权受让拍卖标的,或受让后因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而无法提起诉讼等程序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支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
(四)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五)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是否合法有效、债权全部或部分能否追回,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咨询调查确认,相应的时间及经济成本及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风险等均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及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五、咨询看样本标的物为债权,不接受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工作时间内可接受咨询,有意者需要提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13021067527(李律师)、13366953309(牛律师)
六、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西甲壹号应收债权的相对方主体(朴永福)本人、授权委托人员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三)西甲壹号管理人工作人员、承办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七、优先购买权人拍卖标的并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且本次拍卖不再设置优先购买权人
八、竞价方式(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1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九、保证金与余款交纳(一)保证金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2.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竞拍成功后悔拍、有违约行为,或有提出附加条件的;不及时进行成交手续办理及支付拍卖余款的
(二)余款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北京西甲壹号健身馆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账号8110701013902870100),并注明“北京西甲壹号健身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款”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三)逾期支付或未支付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或者逾期交付上述款项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卖成交(一)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竞价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或不可抗力顺延)与管理人联络,至管理人工作地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买受人是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效力)
(三)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公告等相关手续,管理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拍卖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后,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一、风险提示(一)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将按照现状进行处置
竞买人需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物的显性和隐性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上拍机构、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二)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
(三)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务必仔细阅读
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四)根据《拍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在拍卖或变卖过程中,若遇到被拍卖财产被查封、扣押、司法冻结、权利人提出异议等情况,或拍卖程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中止拍卖
此外,在拍卖开始前,若出现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异议、被执行人履行了债务、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等情形,管理人有权撤回拍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若拍卖成交后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仅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并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二、特别注意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详情等文件,以上文件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联系方式:13021067527(李律师)、13366953309(牛律师)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北京西甲壹号健身馆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