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物调查情况表<\/span><\/a><\/p><\/td><\/tr>序号<\/span><\/p><\/td>债权人<\/span><\/p><\/td>债务人<\/span><\/p><\/td>法律文书<\/span><\/p><\/td>债权金额<\/span><\/p><\/td>备注<\/span><\/p><\/td><\/tr>1<\/span><\/p><\/td>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span><\/p><\/td>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span><\/a><\/p><\/td>(2021)苏0582民初1527号民事判决书,(2025)苏0582执67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span><\/p><\/td>债权本金:860,000元,<\/span><\/a><\/p>债权利息:63,000元(暂计算至2025年10月16日,不含加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具体债权金额以法律文书为准)<\/span><\/span><\/p><\/td>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的40万元未计算入债权金额中<\/span><\/p><\/td><\/tr>共计<\/span><\/p><\/td>923,000<\/span>元<\/span><\/p><\/td>Â<\/span><\/p><\/td><\/tr>特别说明<\/span><\/p><\/td>标的物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span><\/p>1<\/span>、与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存在下落不明情形;<\/span><\/p>2<\/span>、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p>3<\/span>、法院可能不接受竞买人提出的变更执行申请人的申请,导致买受人无法变更为执行申请人
<\/span><\/p>Â<\/span><\/p>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法院及管理人对标的债权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span><\/p>Â<\/span><\/p>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提醒: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已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的竞买公告
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产补充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
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
竞买人参拍即表示对所有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管理人制作的《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其他材料表示认可,竞买人不持任何异议
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阿里巴巴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第四次拍卖将于2026年1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月25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举行,起拍价为472,576元
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本金、孳息共计923,000元(详见附件《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472,576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标的物现状:1.根据(2021)苏0582民初1527号判决书,判决被告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货款12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6.3万元,合计132.3万元
后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一共履行了40万元的给付义务截止标的债权第一次挂拍之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债权账面反映债权本金:860,000元,债权利息:63,000元(暂计算至2025年10月16日,不含加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具体债权金额以法律文书为准),共计923,000元
2.永能公司在标的债权挂拍之前已经收回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已清偿款项、诉讼费等)不在本拍卖标的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二、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管理人在本《拍卖公告》中后附文件《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管理人根据截至本案破产申请受理日的统计资料及管理人接管材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竞买人最后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数)与附件一《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所列金额或明细不完全一致,管理人对此等金额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管理人此次系按照本次拍卖时的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拍卖,若该等债权的有效性、金额与管理人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存在差别、误差,竞买人予以认可,不向管理人追责
6.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管理人在此指出,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前往现场阅卷,未阅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风险提示】: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能公司”)持有的债权(本文统称“标的债权”或“标的物”)系管理人进行的多方调查获得,但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反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4)标的债权的相关文件对于债权权利的行使可能存在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5)标的债权的债务人可能存在与永能公司互负债务等的情形;(6)标的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7)就标的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管理人、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或部分对外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9)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标的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10)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或反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或反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11)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或反担保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12)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及反担保在保证协议或反担保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或反担保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或反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13)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14)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15)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6)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7)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8)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9)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法院及管理人对标的债权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三、咨询阅卷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
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现场阅卷,也可在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阅卷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
拍卖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及按规定须缴纳的其他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与昆山市人民法院、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款缴纳: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款汇至本管理人(户名: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3225019862360000461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7楼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处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即债权文件的交割工作
2.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管理人将持有的永能公司有关拍卖标的物形成的法律文书复印件移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3.向买受人交割的债权文件仅限于管理人自原债权人取得的及管理人在对该债权管理和处置过程中所获得或持有的与该债权有关的法律文件(甲方不保证持有该等文件的原件),但不包括下列文件:(1)原债权人或管理人对标的债权进行管理的内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请示、报告、批示、计划、内部协议等;(2)原债权人或管理人委托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法律或评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协议、债权评估、分析报告、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等;(3)原债权人或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之日前为处置标的债权已经移交或者应当移交给第三人或者应当注销的债权文件;(4)如管理人在向买受人转让标的债权后,管理人仍然保有的权利所涉及的文件与本标的债权所涉及的文件系同一份文件或存在关联程度相当紧密的情况下,管理人有权继续保留该等文件的所有权,但买受人在其处置标的债权的目的范围内对该等文件享有使用权,买受人可以通过向管理人借用的方式使用该等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前往现场阅卷,未阅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联系人:张律师联系方式:139127317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附件:《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4日10时至2026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本金、孳息共计923,000元
(详见附件《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为债权,管理人已经将标的物债权的现有材料进行了整理,并列明现有的材料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自行判断标的物债权的现有余额,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保证期间等,特别是竞买公告中风险提示及特别提醒中的注意事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款汇至本管理人(户名: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32250198623600004611)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7楼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处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联系人:张律师联系方式:139127317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江苏永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