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3-3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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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银信投资有限公司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840834

308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26
起始日期
2026-05-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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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08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镇江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5-26
  • 结束日期:2026-05-27
  •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第一楼街解放路288号镇江东邦国际商务大厦
  • 评估价:308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而导致无法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镇江东邦国际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36167638.07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46141823.35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8928511.19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91237972.61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7-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物介绍<\/span><\/span><\/p>Â<\/span><\/span><\/p>此次竞价标的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对深圳市深银信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次转让基准日),债权金额合计91,237,972.61元,其中本金36,167,638.07元、利息46,141,823.35元、其他债权金额8,928,511.19元

前述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债权基本情况如下:<\/span><\/span><\/p>单位:人民币元<\/span><\/span><\/p>Â<\/span><\/span><\/p>序号<\/span><\/span><\/p><\/td>借款人名称<\/span><\/span><\/p><\/td>本金<\/span><\/span><\/p><\/td>其他债权<\/span><\/span><\/p><\/td>利息合计<\/span><\/span><\/p><\/td>涉诉情况<\/span><\/span><\/p><\/td>担保情况<\/span><\/span><\/p><\/td><\/tr>1<\/span><\/span><\/p><\/td>深圳市深银信投资有限公司<\/span><\/span><\/p><\/td>36,167,638.07<\/span><\/span><\/p><\/td>8,928,511.19<\/span><\/span><\/p><\/td>46,141,823.35<\/span><\/span><\/p><\/td>执行终本<\/span><\/span><\/p><\/td>抵押:镇江华微百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第一楼街81套房产及镇江市解放路288号镇江东邦国际商务大厦288号的15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深银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深银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深银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青旅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深银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晓丹、张赫、潘国平、杨美琴、赵玉梅、唐树勋、唐晓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span><\/span><\/p><\/td><\/tr><\/table><\/div>注:<\/span><\/span><\/p>1、上述标的物介绍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一般性介绍,数据可能存在错误或偏差,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具体以实际转让时情况为准

意向买受人请自行充分了解上述债权资产情况<\/span><\/span><\/p>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现将拟转让的深圳市深银信投资有限公司债权已知悉的现状及瑕疵等情况披露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抵押权可能存在瑕疵、无效或难以实现的情形;(2)质押权可能存在瑕疵;(3)保证人可能无法承担保证责任;(4)部分债权原始凭证可能缺失;(5)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前述债权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6)竞价标的的其他瑕疵或风险

<\/span><\/span><\/p>3、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竞买人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及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span><\/span><\/p>Â<\/p><\/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竞价处置以下标的,如相关当事人对本次处置标的有异议,须于本次竞价实施前3日向我分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现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对深圳市深银信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次转让基准日),债权金额合计91,237,972.61元,其中本金36,167,638.07元、利息46,141,823.35元、其他债权金额8,928,511.19元

前述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二、竞价时间:2026年5月26日10时至2026年5月27日10时(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三、展示和报名:自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已成功交纳保证金并提交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含登记表中涉及的证照复印件)、保密承诺函、投资人资格承诺书的有意竞买者请向我分公司电话咨询或直接来我分公司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本场竞价为在阿里资产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登陆阿里资产(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600万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流程可以联系阿里资产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

四、竞买人条件: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保证其为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而向我分公司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报名及竞买地点:阿里资产(https://zc-paimai.taobao.com/)六、咨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21号富力中心15层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17时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0898-66563197(莫女士)、66563192(符先生)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898-6656319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特别提示: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中止竞价,将在阿里资产平台发布中止公告,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可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我分公司无义务就中止原因向竞买人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我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进行必要的协助,但出卖人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4、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竞买人须在订单生成之日起2日内按上述规定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5、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资产转让协议》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6、买受人资质审核流程、具体竞价流程及规则、补登公告后相关交易流程等安排详见《竞买须知》以及登录阿里资产(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查看相关内容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6年3月30日竞买须知一、竞价标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对深圳市深银信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次转让基准日),债权金额合计91,237,972.61元,其中本金36,167,638.07元、利息46,141,823.35元、其他债权金额8,928,511.19元

前述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竞买起拍价308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汇入阿里资产账户,作为竞价保证金),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先前参与中国东方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中国东方仅提供竞价标的部分参考资料,有意竞买者需向中国东方提供身份基础信息、保密承诺函、投资人资格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已成功交纳保证金并提交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含登记表中涉及的证照复印件)、保密承诺函、投资人资格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的有意竞买者请向中国东方电话咨询或直接前往中国东方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看样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21号富力中心15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同时提示,竞买人需在缴纳保证金的同时将竞买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受益所有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盖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21号富力中心15层)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查

经中国东方审查,不符合竞买人资质的将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本次竞价标的的竞买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并竞买成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补登公告,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即如果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基础上延长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拍卖结束

延时次数无上限,以平台系统最终显示的结束时间为准)六、网络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淘宝系统自动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东方指定账户,竞得者请在竞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东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25967024690)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东方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等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注:非因竞买人原因导致无法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情况除外)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的竞买人条件或违反其他陈述或保证的;6.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一)在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前,不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若买受人在竞价期间发生违约行为,则中国东方有权扣收其已缴纳诚意金、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收购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延付利息

(二)竞买人应在竞买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三)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未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第4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则中国东方有权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第11条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四)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任何义务,则中国东方有权要求买受人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第11条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五)中国东方可以选择同时行使上述(一)(三)(四)违约条款中的权利

九、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不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的资金来源不属于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东方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保密承诺函、投资人资格承诺书、资产转让协议、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登记表等文件及附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相关条款规定,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中国东方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

竞买人需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独立充分的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竞买人同意接受竞价标的已知或未知的风险及瑕疵,同意不在成功竞标或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以竞价标的存在未披露的风险及瑕疵为由,要求退还保证金、转让价款或解除《资产转让协议》

4、竞买人已被告知:(1)竞价标的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2)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口径不同或其他原因等,竞得者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资产转让协议》第2.1条及附件1《标的资产清单》载明的债权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竞得者受让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支持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可能与2.1条及附件1《标的资产清单》中所列明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不完全一致;债务人可能因标的资产利息(含罚息、复利)计算方法或涉及诚信保证金等问题而提出异议或诉讼(仲裁);(3)竞价标的项下担保可能存在被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查封而导致无法办理债权转让后的抵(质)押物变更登记手续;可能存在由于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冻结而导致出让方对义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等情形;(4)资产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5)担保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可能存在其他优先担保物的优先权利等;(6)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遗漏、放弃诉讼(仲裁)请求;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相关诉讼(仲裁)、执行费用未支付等情形;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仲裁)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资产转让后可能存在不能变更仲裁或诉讼(含执行)主体;(7)主债务人或担保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可能涉及刑事案件从而导致担保物无法处置或处置进度缓慢,可能出现因股东之间纠纷而影响执行进程等因素;(8)竞得者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资产在交割日后的利息、罚息及复利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主张或无法得到支持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竞价标的物的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物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性能、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状况仅为中国东方根据现有的债权资料对竞价标的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未如实提供债权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竞价标的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竞价标的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中国东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竞买地点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竞价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竞价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竞得者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竞得者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8、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竞得者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东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A、因法律或政策原因,致使竞得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乙方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

B、因竞得者的主体资质和法律地位等原因,无法依据有关债权文件向债务人主张相关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逾期利息等)

C、无法享受中国东方处置标的债权时的税收优惠,无法适用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司法政策

9、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及《资产转让协议》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人受让的标的债权系不良债权,存在诸多权利瑕疵,标的债权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且中国东方出让标的债权后不对标的债权负有任何管理和维护义务,亦不对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及/或时效未届满等做出任何保证

标的债权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9.1标的资产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9.2标的资产(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9.3标的资产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9.4标的资产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9.5标的资产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9.6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9.7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9.8标的资产中主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9.9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9.10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9.11前手未就债权资产的转让通知义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9.12标的资产的其他瑕疵或风险

10.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竞得者并受让标的债权后,相关担保权利可能无法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

任何情况下,中国东方无义务将担保权利从原债权人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竞买人因此无法将担保权利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因此请求中国东方承担任何责任

11.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竞买人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及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2.竞得者应当自行支付本次竞拍中本人/本机构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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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第一楼街解放路288号镇江东邦国际商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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