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08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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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公司新疆分公司持有的乌鲁木齐坤静德方商贸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048983

11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12
起始日期
2026-05-13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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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15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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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150万元
  • 单价:1.3548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5-12
  • 结束日期:2026-05-13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评估价:11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建筑类别:办公楼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102室
    小区:1号汇芙小区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25层H座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市区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3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竞拍标的:乌鲁木齐坤静德方商贸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涉及本金2,609.29万元,利息5836.48万元,代垫费用4.31万元,债权合计8,450.08万元,(上述资产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基准日:2026年2月20日

竞买起拍价11,50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办理合同签署等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

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不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四、该资产处置有一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即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距离竞价结束时间小于等于5分钟时,如有新的出价,则从出价时间点开始重新延时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我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牟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提交保证金后,在价格不高于底价的情况下,竞买人未参与报价;7.竞买人不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二条竞买条件而支付保证金并竞买成功的

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0991-2841209/18129205109,联系人:赵先生截至2026年2月20日,此次拟处置的7户债权,涉及本金2,609.29万元,利息5836.48万元,代垫费用4.31万元,债权合计8,450.08万元,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抵押担保,债务人所在地均位于新疆昌吉市和乌鲁木齐市

上述资产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资产包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债务人本金金额(元)利息合计(元)其他费用(元)债权总额(元)保证人抵押物情况1乌鲁木齐坤静德方商贸有限公司7,699,863.3015,169,074.7123,010.0022,891,948.01林枫、何艳琴、林德茂林燕华、林爱妹新疆西就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关特威商办公楼4层办公1号面积为848.84平方米房屋

2乌鲁木齐恒泰天源建材有限公司1,479,165.031,961,121.540.003,440,286.57乌鲁木齐久永兴商贸有限公司、徐茂富、徐茂华、吴仁娥徐茂华名下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181号3栋6层606(37.22㎡)、3栋6层605(43.69㎡)和3栋6层604(43.69㎡)房屋

3新疆天星顺商贸有限公司3,500,000.006,039,076.040.009,539,076.04梁志坚、秦红霞梁志坚名下位于沙区阿勒泰路661号汇芙小区A栋5层1单元501和502,面积分别为146.7、143.06平米房屋;梁志坚名下位于新市区北京南路19号梧桐大厦1栋5层5-B面积116.6平米房屋;秦红霞名下位于沙依巴克区北艺公园街98号汇芳小区3A栋14层2单元1402号面积238.98平米房屋

4乌鲁木齐如玉显丹木商贸有限公司2,371,841.3210,155,695.910.0012,527,537.23殷渤、王义霞王义霞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92号东方花园2栋25层H座,面积100.32平方米房屋和殷渤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92号东方花园2栋25层I座,面积153.48平方米房屋

5新疆泰鑫商脉物资有限公司5,727,746.1214,890,785.3020,088.0020,638,619.42乌鲁木齐鸿光新商贸有限公司、姜鸿、姜秀范、高宏疆姜鸿名下位于沙依巴克区老满城街868号古城花园19栋4单元102室面积87.04㎡的住宅;姜鸿名下位于昌吉市48区2丘37栋2号A座面积384.12㎡的别墅

6昌吉市东旭商贸有限公司835,095.431,937,543.710.002,772,639.14谢宁、高铎尹、杨延州、胡英风1、谢宁名下位于昌吉市47区1丘70栋1-2层25-3101、-1层25-3101面积共计317.27平方米房屋

2、高卓名下位于昌吉市12区7丘3栋1单元5层502室面积105.12平方米房屋

3、喻以文名下位于昌吉市8区5丘2栋2层1单元202室面积93.56平方米房屋

4、邢涛名下位于昌吉市53区1丘29栋3层2单元302室面积114.86平方米房屋

5、张明志名下位于昌吉市25区5丘37栋1层1单元102室面积68.24平方米房屋

6、杨燕名下位于昌吉市28区1丘5栋6层1单元601室面积91.19平方米房屋

7、刘平名下位于昌吉市75区1丘22栋4层3单元402室面积105.90平方米房屋

7乌鲁木齐油城行投资有限公司4,479,216.498,211,545.290.0012,690,761.78方涛、高俊无

26,092,927.6958,364,842.5043,098.0084,500,8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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