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09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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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应收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064286

18.20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06
起始日期
2026-05-07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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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8.20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8.200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5-06
  • 结束日期:2026-05-07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141号
  • 评估价:18.20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p>2.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缴纳保证金开始竞拍后,视为对标的物未标明瑕疵<\/span>已<\/span>知悉,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必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具体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span>调查情况<\/span>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span><\/p>3.应收款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已经结清、产生损失等,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span>已<\/span>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权利不存在、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p>4.与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或无清偿能力导致应收款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span><\/p>5.应收款文件对于应收账款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应收款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无法交付、无法查阅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应收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span><\/p>6.就应收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等应收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span><\/p>7<\/span>.其他未尽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负责

<\/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未发现权利限制情况,具体以债权现状为准<\/font><\/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p><\/td>1<\/font><\/span>.<\/span>《法院裁定书》;<\/span><\/p>2<\/font><\/span>.<\/span>《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6日10时至2026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竞买人必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具体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账面应收款项30,837.46万元,主要为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公司往来款或垫付费用等,明细列示如下:序号债务人名称应收款余额1奥园集团有限公司271,800,335.182宁波海拓置业有限公司10,791,376.703宁波天派置业有限公司10,075,213.084慈溪奥园置业有限公司9,392,661.965浙江奥誉置业有限公司5,044,213.196宁波奥誉置业有限公司471,030.239广州迅晟房地产有限公司60,000.0010漳州奥昕房地产有限公司45,052.0011广州市万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4,916.8712上海奥誉置业有限公司29,546.5613上海奥汇置业有限公司(住宅)26,594.0014徐州鸿涛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592.5816乐乾4,500.0017嘉善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152.0018南京奥园置业有限公司1,735.00合计308,366,932.7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4月24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戴老师联系方式:18058596670)

三、起拍价起拍价:1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及其倍数

四、瑕疵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缴纳保证金开始竞拍后,视为对标的物未标明瑕疵已知悉,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必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具体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调查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应收款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已经结清、产生损失等,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权利不存在、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或无清偿能力导致应收款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5.应收款文件对于应收账款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应收款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无法交付、无法查阅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应收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6.就应收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等应收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7.其他未尽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负责

五、咨询看样自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6年4月28日9点30至10点30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戴老师(18058596670)联系具体事宜

六、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

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包括税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

成交后,买受人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5月14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通过淘宝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也可在2026年5月14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管理人如下指定账户(户名: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8114701012500489336)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本案清算财产,用于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并承担两次拍卖间的差价赔偿责任

悔拍后破产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接收拍卖标的物,逾期视为已经完成接收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并承担相应费用,管理人仅予以配合

十三、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必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具体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058596670,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戴老师)法院监督电话:0574-87009178(张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6日10时至2026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账面应收款项30,837.46万元,主要为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公司往来款或垫付费用等,明细列示如下:序号债务人名称应收款余额1奥园集团有限公司271,800,335.182宁波海拓置业有限公司10,791,376.703宁波天派置业有限公司10,075,213.084慈溪奥园置业有限公司9,392,661.965浙江奥誉置业有限公司5,044,213.196宁波奥誉置业有限公司471,030.239广州迅晟房地产有限公司60,000.0010漳州奥昕房地产有限公司45,052.0011广州市万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4,916.8712上海奥誉置业有限公司29,546.5613上海奥汇置业有限公司(住宅)26,594.0014徐州鸿涛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592.5816乐乾4,500.0017嘉善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152.0018南京奥园置业有限公司1,735.00合计308,366,932.73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5月14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按照交付时现状予以交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税费等费用自理

管理人不承担前述费用,其余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74-87009178(张法官)管理人咨询电话:18058596670,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戴老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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