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5月09日-2026年11月05日资产类型房产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关于内江雄风道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公开处置不良资产包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对四川省内5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
截至2026年4月30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364,040,433.45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233,868,973.55元,未偿利、罚息人民币130,171,459.90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联系人:史经理电话:028-86403864手机:1355100955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银大厦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8-8640389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四川监管局电话:028-8692260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电话:028-85215772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20个工作日止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附件标的资产清单标的资产清单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借款人借款人所在地借款合同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担保人所在地担保合同名称担保合同编号担保物基准日债权余额基准日本金余额基准日利息余额备注1四川省福立包装有限公司蓬溪《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7年恒银成借字第100009190011号四川省俐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冉茂程、王晓丽、熊建华、王玉文、蓬溪博裕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罗琼蓬溪《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成借高抵字第100009180011号、2017年恒银成借高质字第100009110011号、2017年恒银成借高质字第100009110021号、2017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9110011号、2017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9110021号、2017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9110031号、2017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9110041号、2017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9110051号、2016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9270011号抵押物:蓬溪县赤城镇西湖路(芝溪坊8号楼)11917.45㎡
质押物:四川省俐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72,628,830.8139,000,000.0033,628,830.812四川省哈哥兔业有限公司乐山《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6年恒银成借字第100008120021号四川哈哥集团有限公司、井研县新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荣新富、荣笠棚、杨琴玲、李华学、李勇、严丹茂乐山《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年恒银乐质字第100008110011-1号、2015年恒银乐质字第100008110011-2号、2015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8110021号、2015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8110041号、2015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8110011号、2015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08110031号质押物:四川仪陇县哈哥兔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63,433,893.1230,000,000.0033,433,893.123宜宾赛伦格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8年恒银成借字第100011190021号宜宾赛伦格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粤华置地有限公司、宜宾粤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飞华、李拉、王杨洋、田华宜宾《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成借高抵字第100011130021号、2016年恒银成商贴高质字第100011150031号、2016年恒银成商贴高质字第100011150011号、2016年恒银成商贴高质字第100011150021号、2018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11190011号、2018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11190021号、2018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11190031号、2018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11190041号、2018年恒银成借高保字第100011190051号抵押物:宜宾市古宋镇粤华星光天地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6051.94㎡
质押物:兴文县粤华置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42,932,301.4525,991,194.3516,941,107.104广安市广安区光达建材有限公司广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1年恒银成借字第100004140077号广安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天瑞吉房地产开发公司、南充星宏数码有限公司、成都恒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清泉、伍建光、李金玉、张家前、孙彩霞广安、南充、成都《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2021年恒银成借质字第100105120021号、2021年恒银成借质字第100105120031号、2021年恒银成借质字第100105120041号、2021年恒银成借保字第100105120051号、2021年恒银成借保字第100105120061号、2021年恒银成借保字第100105120081号、2021年恒银成借保字第100105120071号质押物:广安市广安区光达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恒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权77,637,327.8072,877,779.204,759,548.60债权项下抵押物已处置5内江雄风道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内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1年恒银成借字第002302250011号四川熙泰运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德易达物流有限公司、内江熙泰运业有限公司、王思成、王锡强内江《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2021年恒银成借保字第002302250011号、2021年恒银成借保字第002302250021号、2021年恒银成借保字第002302250031号、2021年恒银成借保字第002302250041号、2021年恒银成借抵字第002302250011号、2021年恒银成借质字第002302250011号抵押物: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1栋1层101号、102号、103号、104号的仓储用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总建筑面积15703.97㎡
质押物:四川德易达物流有限公司41.02%的股权107,408,080.2766,000,000.0041,408,080.27合计364,040,433.45233,868,973.55130,171,459.90更多信息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