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2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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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所有的不良债权(抵押类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139587

246.5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04
起始日期
2026-06-05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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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46.5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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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46.53万元
  • 单价:2.4683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闵行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04
  • 结束日期:2026-06-05
  •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龙州南路58弄
  • 评估价:246.5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居室数:1801室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拍卖标的:某公司所有的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抵押物基本情况:抵押房产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龙州南路58弄11号1801室,不动产权证号: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第038904号,面积99.88㎡

本标的不良资产债权本金利息等合计共341.28万元(计算截止至2026年3月1日)债权转让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2026年 月 日,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了甲方对朱玮豪的债权,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二、在本协议签署前,乙方已经充分了解甲方对朱玮豪债权的相关情况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三、现甲乙双方就债权转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相关定义: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特定涵义,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标的债权:本协议附件1所列不良资产债权(包含债权及其从属之担保权利),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1《标的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前,甲方因管理、处置需要可能已与《标的债权明细表》中部分债务人(包括担保人)达成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协议、和解协议、抵债协议,或接受法院抵债裁定,而这些协议并未履行完毕或抵债物未完成过户,因此,乙方受让的对该等债务人(包括担保人)的债权,已从原始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化为前述协议项下或法院生效裁定所对应的权利

二、交易基准日:指甲方确定的计算标的债权账面本金及违约金余额的截止日,即2026 年【3】月【1】日

三、第一条 标的债权1.截至[ 2026 ] 年[ 3 ] 月[ 1 ]日标的债权本金人民币 [ 贰佰肆拾万元整 ] (小写:[ ¥2,400,000.00元] ),截至[ 2026] 年[ 3 ] 月 [ 1 ] 日利息人民币[壹佰零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 (小写: [ ¥1,012,800.00元] )

标的债权明细表详见本合同附件1基本情况:该债权为第二顺位抵押,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隆昌支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截至2023年7月,剩余抵押贷款本金约280万元(目前的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结算为准),在清偿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后,剩余价值归乙方所有

2.乙方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所述的标的债权状况仅为甲方根据现有的债权资料对标的债权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标的债权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债权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余额、诉讼和仲裁进程、有效性等)与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所述不完全一致,甲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竞得标的债权后,标的债权的状况发生任何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余额变动、标的债权相关法定期间届满、标的债权全部或部分减损或灭失、相关诉讼或仲裁进程变化等,乙方均不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且甲方亦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转让价格乙方竞得标的债权拍卖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1.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方式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并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对该转让价款行使抵销权

A.一次性付款乙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将乙方以竞买人身份在竞买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B.分期付款首付款: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且同意将乙方以竞买人身份在竞买前交纳的竞拍保证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期转让价款: 乙方应在 2026年 10 月 日之前支付转让价款的40%作为第二期转让价款

第三期转让价款:乙方应在 2026年 12 月 日之前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作为最后一期转让价款

2.甲方指定账户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3.乙方同意将乙方以竞买人身份在拍卖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折抵相应部分的转让价款

第四条 资产交割及风险转移1.自基准日起,标的债权的风险转移给乙方

2.标的债权的交割日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之日

乙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后,标的债权从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标的债权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2.双方确认,在交割日后,标的债权归乙方所有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积极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的前提下,甲方在过渡期和交接期 间因管理标的债权所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抵债资产等),由乙方享有

为避免疑义,在过渡期所产生的该等收益所产生的孳息由甲方所有4.在标的债权需要变更诉讼/执行主体、变更抵质押登记手续或办理其他法律手续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配合办理权利转移至受让方的相关手续;受让方应当在权利转移日后【6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诉讼/执行主体相关变更材料,受让方未在前述期限办理完成手续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或造成转让方的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5.自标的债权交割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完成债权资料交接

乙方在债权资料交接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债权资料交接即为完成6.债权转让通知(1)乙方应在标的债权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现场送达等直接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的名义并以甲方认可的内容,通知债务人和/或担保人

若该等主体下落不明导致无法直接送达,则由乙方在全国或者下落不明的债务人、担保人所在地省级报纸上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的名义并以甲方认可的内容,发布标的债权转让公告

邮寄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及时留存债权通知过程中形成的通知证据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催收通知、送达回执、邮寄回单、数据电文、公告报纸等材料

因未及时送达产生的债权及担保权利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无效、超过诉讼时效、因未通知而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风险揭示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乙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本合同(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甲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

乙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 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 暨催收通知或公告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被转让、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 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费用的情形5.乙方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的信息、文件,完整、真实、反映了基础债权及法律关系的全部情况

且到本协议签署日,该案件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2.乙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合同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标的债权、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乙方承诺不属于以下主体:(1)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 参与标的债权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 与参与标的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4) 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 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3. 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4.乙方确认,基于标的债权的特殊性,甲方就标的债权只进行现状出售,乙方独立判断标的债权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

在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经认真审阅了截至基准日的标的债权文件,对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乙方完全接受并知悉标的债权的所有风险、瑕疵

5.乙方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乙方承诺自权利转移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6. 乙方保证,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乙方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7.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受让的标的债权行使权利

第七条 通知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协议双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甲方通讯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通讯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第八条 违约责任1.若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或陈述严重失实、不准确或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视为该方违约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甲方均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相关约定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乙方每违约一天按应付未付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解除本协议;(3)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4)要求乙方返还标的债权或直接认定标的债权不转移至乙方

3.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甲方有权没 收乙方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转让方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转让价款,甲方有权直接在该等价款中扣除对应金额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支的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 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确定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对于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仍未能解决争议,则相关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1.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 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十一条 税费的承担本次债权转让的税费依法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 保密1.基于本次债权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官方监管机构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2.双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份数1.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债权转让款后本协议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 4 份,甲方持有 2 份,乙方持有_2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页无正文,为编号 号之《债权转让协议》的签章页】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附件一:截至基准日的《标的债权明细》 截至 2026年3月 1 日,单位:人民币元说明:债务人应清偿的本金、孽生息等,按编号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将来买受人向法院或有权机关主张的确权文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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