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下称“中国东方”或“转让方”)将于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下称“京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高晟盈商业有限公司合计2户不良资产,现就该项资产交易提示及声明如下:1.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京东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等相关准则,了解以上文件项下全部内容,并在完全理解前述文件具体含义的基础上做出有关决策
2.与本次竞价相关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件做出的任何说明均不构成中国东方及/或其任何分支机构对标的资产状况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判断、保证和承诺
3.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的意思表示、事实行为等均受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处置标的(即“标的资产”):1.标的资产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标的资产:转让方持有的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高晟盈商业有限公司2户不良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权益,详见《标的资产情况表》
特别提示:(1)标的资产信息仅系标的资产未偿债权金额的一般性描述,该等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若标的资产项下债权的性质、金额与投资者判断或裁判机构认定的实际性质、金额存在差别或者误差,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中国东方和京东平台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转让方系按标的资产的现状出让
(3)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人自行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和京东平台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二、竞买人条件:1.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中国东方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正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资产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竞买人应向中国东方、京东平台充分披露其与标的资产相关方(含债务人、保证人、义务人等)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隐瞒,中国东方、京东平台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6.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该相关竞买行为应无效,中国东方随时有权将该竞价标的再次公开竞价出售或作其他处置,同时,中国东方有权要求该上述竞买人赔偿或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竞价标的再次公开竞价出售或处置的费用、支出、因担保物毁损灭失导致竞价标的的价值减损,若再行竞价的成交价款或处置的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款的,中国东方有权要求该竞买人补足差额
三、报名与资质审核:1.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09:00时至2026年6月1日17:00时止
2.本次竞价启动竞买人资质审核,满足本《竞买须知》“二、竞买人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于《竞买公告》有效期末日17时之前,根据标的资产《竞买须知》提交全部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按指模,仅自然人客户提交)、《决议文件》、《投资人承诺书》、《关于竞价保证金的函》、《保密承诺书及销毁声明》、《非自然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登记表》、《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自然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登记表》(仅自然人客户提交)、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经京东平台与中国东方审核通过且按《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向中国东方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投资人方可获得参与标的资产竞价的资格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及安排:1.参与本次竞价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
2..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缴纳,投资人应确保于《竞买公告》有效期末日17:00时之前以银行划款形式将竞价保证金划付到达中国东方指定银行账户,该款项的到账时间以中国东方收到的收款银行书面通知单据上记载的到账时间为准
中国东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接受投资人迟延支付报价保证金;如竞价保证金未在《竞买公告》有效期末日17:00时之前到达中国东方指定账户,则视该投资人未按《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则该投资人无法取得参与标的资产竞价的交易资格
中国东方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账户:320767032671附言:高晟盈等2户竞价保证金3.意向参与本次竞价的竞买人应按照本次竞价相关规则及转让方设置的保证金金额交纳竞价保证金
未及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将不具备参与标的资产竞价的资格4.竞买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承诺参与本次公开竞价并进行报价、全面履行《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挂牌信息、报名文件等标的资产相关文件项下竞买人相关义务和承诺事项、竞价成交后按照中国东方确认的文本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等相关文本
若(1)竞买人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文件等,或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2)该竞买人中标后不与中国东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或与中国东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不履行转让价款支付义务的,(3)或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项下其他相关要求、义务和承诺事项的情形的,发生上述任一情形,中国东方有权不退还竞价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前,竞价保证金不退还;竞买人竞拍成功后,竞买人同意竞价保证金可冲抵部分成交款
6.竞买人竞价失败的,若竞买人未违反竞价程序项下其他相关义务和承诺事项的情形的,经竞买人申请,转让方将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该竞价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与转让方就竞价保证金相关安排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竞价安排:1.竞价方式: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线上竞价;竞价网站:http://zichan.jd.com
2.竞价时间:2026年6月2日14:00至2026年6月2日16:00(延时除外),本次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买结束前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买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竞买活动顺延5分钟
3.本次竞价起拍价:人民币64,535.99万元;本次竞价采取增价竞价形式,单次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数倍;本次竞价设保留价,保留价不公布;竞价原则:按照达到中国东方保留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4、本次竞价启动竞买人资质审核,满足本《竞买须知》“二、竞买人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应于《竞买公告》有效期末日17时之前按照本《竞买须知》“三、报名及资质审核”提交全部注册文件并完成报名注册
经中国东方、京东拍卖审核通过且按本《竞买须知》“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向中国东方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方可获得参与标的资产竞价的资格
5.(1)若公告期满无通过转让方资质审核的投资人报名竞价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则公告期满后暂不启动竞价,中国东方将另行通知后续竞价安排;(2)若有且仅有1名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买人报名竞价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则如期竞价,若该竞买人未报价或报价金额且低于保留价的,则转让竞价不成交,中国东方另行通知后续竞价安排;若该竞买人有效报价且不低于转让方保留价的,中国东方将履行补登公告程序,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后,确定没有新的通过资质审核的投资人报名竞价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则确认竞价成交;若补登公告期内有新的通过资质审核的投资人报名竞价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则于补充公告期满后一个工作日再次组织公开竞价;(3)若有2名及以上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买人报名竞价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则如期竞价并按照达到中国东方设定的保留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六、竞价后安排:1.资产转让协议签署与转让价款支付:最终买受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含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中国东方确认的文本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于《资产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中国东方指定的转让价款支付账户以最终买受人与中国东方正式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2.若竞买人竞买成功,竞买人需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交易服务费,金额根据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制定的收费标准确定
3.最终买受人需继承中国东方就标的资产与相关法律中介机构签署的仍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的服务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即日起至《竞买公告》有效期末日17:00时止,竞买人请咨询中国东方或京东平台拍联系人或直接前往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27楼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查看相关文件资料须根据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等文件
2.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资产,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3.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资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中国东方、京东平台对此次竞价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提醒: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资产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中国东方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中国东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4.对此次竞价标的资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中国东方或京东平台拍联系人联系
八、重要提示:竞买人提交注册文件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即视为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系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竞买人须无条件配合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并提交相关文件
如竞买人无法落实国家关于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3.竞买人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不存在洗钱行为
4.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东方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挂牌信息、《资产转让协议》等与本次竞价及标的资产相关的全部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及设定的全部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5.风险和瑕疵知悉
中国东方已经对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在参考中国东方提供的资料之外,竞买人已经对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所有瑕疵和风险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标的资产的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资产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性能、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状况仅为中国东方根据现有的资产资料对标的资产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权利人未如实提供标的资产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资产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资产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中国东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提出报价的,即表示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标的资产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数额可能小于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在基准日后起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权益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8.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东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1)因法律或政策原因,致使买受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乙方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
(2)因买受人的主体资质和法律地位等原因,无法依据有关标的资产文件向债务人/义务人主张相关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或买受人能够主张或实现的标的资产数额可能小于转让方列明的标的资产数额
(3)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买受人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及/或前手对标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无法适用针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司法政策
(4)标的资产相关权利可能无法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
9.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人受让的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权利瑕疵,标的资产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且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及/或时效未届满等做出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资产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及/或抵债资产可能存在破产、被清盘/退市、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标的资产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及/或抵债资产可能存在欠缴税费、被诉、被执行、失信被执行、被限制高消费等不良情形;(2)标的资产(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未诉讼确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或不能被强制执行;(3)标的资产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承诺函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4)标的资产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5)标的资产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被另案查封、涉诉涉刑、被执行异议、已变卖流拍、无法正常过户、标的资产的担保物价值减损,或存在担保物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标的资产的担保物存在优先于担保权/所有权的权利情形等诸多不良因素;(6)标的资产项下担保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存在租约、被占用、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执行费等的情形;(7)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8)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9)标的资产中主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而凭现有债权证明文件未能发现;(10)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11)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12)前手未就标的资产的转让通知义务人使得标的资产转让尚未对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3)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标的资产文件对于标的资产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担保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价值的相关情形;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14)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风险;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对义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的风险;(15)标的资产的其他瑕疵或风险
10.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相关权利可能无法变更至竞买人名下
任何情况下,中国东方无义务将担保权利/所有权/其他标的资产的相关权利从原债权人/权利人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竞买人因此无法将担保权利/所有权/其他标的资产的相关权利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因此请求中国东方承担任何责任
11.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确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将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应自行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中国东方于买受人履行完毕《资产转让协议》项下全部支付义务后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解决,中国东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12.竞买人已知悉并完全理解并确认,转让方不对标的债权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竞买人已知悉并确认标的资产存在无法足额回收的可能,而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回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
13.竞买人已知悉并确认,可能存在或未来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影响标的资产价值、可回收金额、相关权益等
14.竞买人已确认基准日后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已确认基准日后,如标的资产发生现金及非现金处置回收的,中国东方于买受人履行完毕《资产转让协议》项下全部支付义务后交付买受人,如有现金回收的,则现金回收优先扣除中国东方已垫付的关于标的资产的案件受理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实现权利的相关费用后的净回收额交付买受人
15.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以上全部内容的含义,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九、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在交割期间内,当中国东方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应根据中国东方的要求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等文件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割日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中国东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竞买人已经通过独立尽调,完全知悉标的资产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
一旦竞价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中国东方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自竞价结束且双方已达成交易之日起,标的资产及其担保权利自基准日起发生的毁损、灭失、价值减损等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时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中国东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确认并承诺,基准日后因标的资产维护、二次处置等产生的相关税费、费用、义务及纠纷均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承诺,竞买人无条件同意以附件《资产转让协议》的内容签署标的资产的转让协议;若后续中国东方要求修改协议,双方可另行商议确定协议内容
自交割日起,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取得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起的权利和利益
附件《资产转让协议》中对标的资产的描述、买受人承诺及全部约定视为本竞买须知的一部分,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司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
十、办理交接手续前,买受人需提交下述材料:1、买受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同意受让的内部合法有效决议文件、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等
2、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受让方基本情况投资人承诺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下称“贵司”):贵司拟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对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高晟盈商业有限公司2户不良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权益(下称“标的资产”)
本承诺书由【 】为参加标的资产收购而向贵司出具,本人/本单位特此作出如下承诺,并确认以下事项:1.本人/本单位承诺自身并非以下主体:(1) 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本人/本单位同意按照贵司及其指定交易场所的要求,进行合法合规的资产收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1)本人/本单位已知晓受让人资格要求,并承诺配合贵司及其指定交易场所进行严格的受让人资格审查;(2)本人/本单位承诺主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企业经营状况、债务履约记录等,确保没有隐藏的风险和违法行为
本人/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财务报表、经营计划、企业资质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本人/本单位承诺接受本项目(本项目指贵司对标的资产组织的公开竞价程序)《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挂牌信息、《资产转让协议》、报名文件等文件等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并保证遵照执行资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贵司及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交易规则
本人/本单位知悉贵司接受本公司/本人竞买的前提是本公司/本人接受贵司及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为本项目所设定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挂牌信息、《资产转让协议》、报名文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文件条款和条件,本公司/本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同意遵守并受该等条款和条件的约束,且对该等文件中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提出任何异议
4.本单位意向受让标的资产系本单位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单位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适用)本人意向受让是本人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然人适用)5.本单位承诺系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失信被执行、欠税、征信不良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本单位承诺所缴纳的所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保证金、转让价款等)来源合法,不存在洗钱行为,不涉及违法资金,如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全部责任均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
(法人适用)本人承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被执行、欠税、征信不良等不良记录,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本人承诺所缴纳的所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保证金、转让价款等)来源合法,不存在洗钱行为,不涉及违法资金,如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全部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
(自然人适用)6.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独立尽职调查,知晓并了解本项目及标的资产可能存在以下风险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可能存在破产、停业、无法取得联系、欠税、失信被执行等情形;标的资产未诉讼确权、可能存在被申请再审、败诉、无法获得抵押/查封资产优先受偿权及债权抵押/查封无效等不利于买受人之情形,且抵押/查封资产可能存在被占用、被销售、被租赁、无法取得租金、被占用、产权发生变更、灭失、被除贵司方以外的其他第三方申请查封冻结等情形;债务人及保证人涉及多起被诉、被执行案件、金额较大,部分保证人资产已抵押至第三方且已被贵司已外第三方查封;标的资产已进入执行程序;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等情形;《竞买须知》、挂牌信息等中提示的标的资产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
本人/本单位已知悉并认真评估了本项目上述风险因素,本人/本单位承诺自愿承担已存在或潜在的一切交易风险和损失,贵司对该等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本人/本单位不以任何原因对贵司提出回购、退款、索赔或诉讼及其他权利主张
7. 为开展该转让项目的具体合作,本人/本单位已经(或将要)知悉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本人/本单位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与贵司、本项目及本项目相关交易有关的全部协议、文件和材料;(2)、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3)、其他具有秘密性和商业价值的,尚不为公众所知的文件、资料或实物
本人/本单位会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有关方的同意本人/本单位保证不会将有关材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与此项目无关的用途
8.如本人/本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1)、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拍卖机构损失的;(2)、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5)、违反本《投资人承诺书》的任何条款;(6)、触发《关于竞价保证金的函》、《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挂牌信息、《资产转让协议》等文件中约定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贵司或其指定交易场所有权取消本人/本单位交易资格,贵司或其指定交易场所有权扣收本人/本单位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如有),本人/本单位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向贵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与竞价保证金数额一致;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贵司实际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贵司有权继续向本人/本单位进行追索;(2)标的资产再行处置的,本人/本单位应当承担本次处置及再次处置产生的全部费用
再行处置成交价款低于本次处置成交价款,本人/本单位应当补足相应差额
我方保证遵守本《竞买人承诺书》全部承诺事项及声明,如违反任何承诺或声明或有违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且贵司有权要求我方承担责任并不退还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若由此给贵司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公司(公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 【 】年【 】月【 】日保密承诺书日 期: 年 月 日 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本单位/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竞买者”),拟参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下称“东方”)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对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高晟盈商业有限公司2户不良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权益(下称“标的资产”)的竞价程序(下称“交易”)
考虑到东方同意就交易向竞买者提供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与竞买者就标的资产出售事宜进行商讨,竞买者确认保密信息具有保密性质,且东方系根据本承诺书的规定在竞买者对东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的情况下进行提供,并且仅为对标的资产作研究和评估以及商讨出售之目的而使用
竞买者进一步同意并作出以下承诺:保密信息为本承诺书之目的,“保密信息”指由东方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竞买者或其代理或顾问的,有关东方或交易或标的资产的任何性质的任何信息
具体包括:(i)由竞买者或其代理或顾问通过与东方的董事、管理层或雇员或该等人员的任何顾问的商讨交流,而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ii)与东方、标的资产或交易有关的全部协议、文件和材料;(iii)保密信息(定义见本条款)的全部复制件(定义见下文第4.2条),以及由竞买者或其代理或顾问制作的、包含或反映该等保密信息(为避免歧义,包括交易以及相关讨论和谈判的存在)的任何报告、分析、编辑、研究或其它材料或文件;以及(iv)东方向竞买者或其代理或顾问提供的不被公众所知的其他文件资料和信息
保密信息不应包括(i)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任何该等保密信息,除非该信息是由于竞买者或任何有权人士(定义见下文第3.1条)违反本承诺书中的义务而为公众所知的;(ii)非因任何第三方违反保密义务而导致的,在依本承诺书披露前已为竞买者或任何有权人士所获知的任何该等保密信息;(iii)竞买者或任何有权人士自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而向其提供该等信息的第三方对东方并不承担保密义务;或(iv)竞买者能够证明是由一个或多个有权人士在不依赖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所开发的任何该等保密信息
保密义务竞买者获取和收取东方交付或提供的保密信息,应符合东方做出的指示和要求,无论该指示和要求是总体上或在某一特定场合做出的
竞买者同意对所有保密信息保密,竞买者使用保密信息应仅限于对标的资产研究和评估以及商讨交易之目的,不应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根据第3条的规定,未经东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竞买者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除有权人士之外的任何个人、公司、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竞买者承诺将确保保密信息得到保护,使其免于被窃取或为任何未经授权人士获得,除非经东方授权,否则任何人不应从竞买者处收到任何保密信息
竞买者同意并承诺全面遵守适用于东方提供或使竞买者获得保密信息、竞买者接触和使用保密信息或与标的资产或交易有关的全部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指令
在不影响竞买者(根据本承诺函、法律或其它规定所承担)的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竞买者进一步同意并承诺,不会同任何其他已知的标的资产潜在竞买者讨论任何事宜,也不会将与标的资产或标的资产营销或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文件提供给任何其他已知的标的资产潜在竞买者,或使该等潜在竞买者获得任何保密信息
对于竞买者在本承诺书签署前已了解到的保密信息(如有),竞买者同意按照本承诺书的规定对该等信息加以保密
对有权人士的披露竞买者和东方同意以下人员应为“有权人士”:竞买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竞买者所聘请的专业咨询师和/或顾问;东方已书面同意可收到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人
竞买者可把一些或全部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有权人士,但条件是竞买者应确保使每一有权人士在获得任何保密信息之前了解本承诺书的规定,本承诺书中对竞买者规定的义务同样对有权人士具有约束力,且该等有权人士使用保密信息的范围限于合法适当地参与对标的资产的研究、评估、商讨或向竞买者提供咨询
竞买者应确保每一有权人士遵守本承诺书中的各项规定,如同有权人士是本承诺书的一方
竞买者同意,竞买者将对任何有权人士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同竞买者违反了这些规定
如果竞买者为交易目的聘用任何咨询顾问,竞买者应向东方发送顾问披露声明
如果据竞买者所知,无论是实际的(包括东方的通知)或经提醒的,竞买者聘用的顾问曾为任何其他的交易潜在竞买者所聘用,竞买者须要求相关顾问采取适当的措施和程序,以防止该等顾问直接或间接地同任何其他潜在竞买者、公司、实体或个人串通、同谋、共谋或达成协议,提交与交易有关的具有竞争性的投标,或避免提交与交易有关的投标,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与任何其他的潜在竞买者、公司或个人达成协议、串通、沟通或商讨,而影响竞买者投标或任何其它潜在竞买者投标中的一项或多项价格
竞买者将迅速通知东方该等措施和程序的程度与方式竞买者同意并确认,如果东方认为竞买者可能已违反了本承诺书中规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者如果竞买者的任何顾问可能已参与了本承诺书禁止的任何行为,则东方有权单方决定,取消竞买者的资格
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