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截至2026年4月8日单位:人民币元债务人本金利息、罚息等债权合计抵押措施保证措施资产所在地呼和浩特市恒利达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68,950,416.57102,858,668.04171,809,084.611.兴和县恒兴达物流有限公司位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城关镇兴隆公路东、110国道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7,061.91平方米及商业土地面积296,587平方米;2.刘恒、刘杰、刘小娥持有的内蒙古恒利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质押
内蒙古恒利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裕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刘恒、王翠芬、刘杰、岳春林、刘小娥、李连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乌兰察布市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系指上表中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的统称)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依法可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定于2026年6月3日9时至2026年6月3日12时(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对呼和浩特市恒利达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转让公开竞价活动
现就有关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竞价前,意向受让方须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交纳竞拍保证金,成为竞买人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技术服务费:本次竞价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向竞得者收取技术服务费,具体标准以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布的《技术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文件为准
竞得者应当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要求的时间内通过线上京东订单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
六、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瑕疵披露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1)标的债权项下抵押资产可能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如存在抵押土地上建有烂尾建筑,仅有主体框架部分且抵押给当地金融机构的情况,存在出租给第三人或被第三人使用、占用的情况,存在第三人不予腾退等影响后续处置的情况;(22)标的债权质押股权已因其他债权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23)标的债权项下抵押物上可能存在其他案件的先手查封,存在无法优先处置的风险,同时可能存在查封期限届满而未续封情形;(24)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以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第一砖厂西侧的140亩鱼池土地及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C区6号的房产为本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存在仅签署《抵押合同》、土地及房产无产权登记信息、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情况
(25)标的债权经过多次转让,现前手转让方上海锦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分公司已多次与法院沟通并申请变更执行主体,但截至目前尚未变更,因此,标的债权存在无法变更执行主体的可能
八、采取公开转让方式处置资产,至少要有两名投资人以上参加竞价,当仅有1名投资人竞价时,须延期挂牌公告3个工作日
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成交,后续具体操作流程按交易平台规定执行
九、成交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会自动生成成交文件,届时可以直接下载,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
债权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本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若受让方不按要求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由京东公司向分公司全额转付
十、本次公开转让采取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应在与本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支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十一、保证金:挂牌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意向受让注册登记,且需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缴纳挂牌价格20%的保证金,最终受让方保证金由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于竞拍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算给本公司指定账户,相应充抵转让价款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由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原路无息返还其他竞买人十二、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需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资质合法承诺书》,承诺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十三、违约责任: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自逾期之日起,对逾期款项按照年利率18%的标准,按日计算,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计算公式:逾期款项×18%÷360×逾期天数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本公司有权自受让方违约之日起五年内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均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债权
受让方逾期情况下,回款的清偿先后顺序为: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各项费用、违约金、转让价款
十四、债权交割:本公司已足额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违约金(如有)、过渡期费用(如有)之日为转让日,转让日之后,本公司向受让方移交债权文件
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违约金(如有)、过渡期费用(如有)之日之前,受让方不取得资产的所有权,本公司始终持有标的债权
双方应自转让日(含)起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债权文件的交割工作
十五、通知债权转让事宜: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违约金(如有)、过渡期费用(如有)次日起6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联合受让方采用书面形式与在报纸上发布债权资产的转让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及相关各方,告知其债权转让事宜:1.本公司联合受让方先采用书面形式(邮寄、公证、实地等送达方式)对债务人及相关各方进行债权转让事宜的告知,并进行债务催收;2.本公司联合受让方在国家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资产转让暨催收公告,对债务人及相关各方进行债权转让事宜的告知,并进行债务催收;3.对债务人及相关各方进行告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报纸公告费等,均由我司与受让方各承担50%
十六、过渡期安排:自转让日起至交割完毕之日,本公司除对标的债权根据以往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外,不再进行任何主动处置
过渡期后交割完毕前受让方要求对全部或部分标的债权进行处置的,本公司可以选择自收到受让方书面明确处置要求之日起合理时间内加速交割予受让方自行处置,或依据受让方的要求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对该等债权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该等债权一经按照受让方要求被出售或处置,受让方应当视为已经放弃了就该等债权对本公司违反《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声明和保证主张权利的权利,且对依照受让方的要求而采取的作为或不作为所直接导致的任何对本公司声明和保证的违反,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七、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资产,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资产的本息、权属状态、法律状态、担保情况、资产现状、资产文件的状态以及标的资产可能或实际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包含抵质押物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法律状态、瑕疵与问题,保证人情况等),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有关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及风险事项请详细阅读《竞买须知》及《债权转让协议》(公示稿)
十八、本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本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二十、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公司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本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二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二十二、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刘女士、李先生,0471-5180622、0471-518056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A座14楼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