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竞买须知一、竞价标的:我司对新疆振雄二牧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雄二牧场”)债权
竞价起拍价:起拍价:5,000,000.00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在报名竞价开始前至少24小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签字/盖章确认的《竞买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进行材料完备性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买
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积极配合我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实提供竞买人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及其变更情况等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将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寄出(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昆仑座17楼,王女士,0991-2377063),授权委托书须同时随报名材料在线上一并提交
竞买成交后:委托人为单位的,受托人需携带该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公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司办理交接手续;竞买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其他个人参加竞价的,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人本人无法前往我司办理交接手续的,提供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处进行公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受托人一同到我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无法被认定为参与竞买活动方的本人行为
我司收取竞买人报名材料仅为登记使用如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司有权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处置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我司有权要求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网络竞价方式本次线上竞价活动采取起拍价增价竞价方式,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竞价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起拍价的,标的债权资产将在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最终成交
四、签约及付款期限本次交易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款项,详细见《债权转让协议》
五、保证金规则(一)本次竞价保证金为20万元,应于材料完备性审核通过后、竞价开始前缴纳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退回,期间不计利息标的资产竞得者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按付款期限及《债权转让协议》要求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3002016929022300580)
(二)下列情况,我司有权没收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因竞买人原因未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一)因竞买人原因未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我公司有权解除竞买合同关系,并有权扣除前期缴纳的保证金或要求竞买人按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以二者孰高计收)
(二)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竞买人未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我公司有权要求竞买人承担如下任一或全部责任:1、解除《债权转让协议》;2、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计收违约金及资金占有利息,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三)标的债权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且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如有)后,请买受人到我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七、重要提示(瑕疵披露及免责事项)(一)瑕疵披露:/(二)免责事项:上述披露的瑕疵及其他风险均不影响本次竞价成交价
除上述披露瑕疵外,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还存在其他瑕疵
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须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等后果
(三)本次债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6年1月21日,自转让基准日至转让价款支付之日期间,为维护及管理资产产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成功竞拍后、签订转让合同之前产生的报纸公告、公证送达,及其他过渡期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五)竞买人必须开设阿里/京东账户方能参与竞买
(六)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其他:/竞买人在竞价前已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并对须知和公告内容完全知晓并理解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5月27日一、竞价标的截至2026年1月21日(基准日),本资产(包)债权本金余额6,235,088.95元,利息余额0元,代垫费用0元,延迟履行金0元,债权总额合计6,235,088.95元
债权明细如下:单位:元序号债务人担保情况保证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延迟履行金1新疆振雄二牧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1.新疆振雄二牧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墨玉县玉西开发区的七宗土地(95至101号),占地面积约:3008亩;2.熊祖清位于墨玉县玉西开发区的五宗土地(137至141号),占地面积约:1795亩;熊祖清,新疆振雄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6,235,088.95///注: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费用)等一并转让
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详细情况请与我分公司接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