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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上海伊人商务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信息如下:单位:元;基准日:2026年3月20日;币种:人民币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上海伊人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币366,141,523.786670000元,以及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重组收益及违约金(以本金为技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抵押人:上海利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保证人:蒋佳上海利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林荫新路255弄82号、87号、125号、133号、140号、141号的佘山月湖山庄六套别墅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六套别墅总建筑面积为4503.28平方米,占地面积9834.43平方米
注:125、133号房产目前涉及执行异议之诉2上海东航伊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币180,000,000.003450000元,以及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重组收益及违约金(以本金为技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抵押人:上海利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保证人:蒋佳、上海伊禾食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质押人:上海伊禾农产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上海利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林荫新路255弄82号、87号、125号、133号、140号、141号的佘山月湖山庄六套别墅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六套别墅总建筑面积为4503.28平方米,占地面积9834.43平方米
质押物:上海伊禾食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注:125、133号房产目前涉及执行异议之诉
特别提醒: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资产可单独处置,也可打包处置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高女士、魏先生联系电话:0532-58760763、0532-58760762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甲B座三楼邮编:266071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青岛监管局电话:0532-8389557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电话:0532-12378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532-58760776(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6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