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银川北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两户债权资产项目的招商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银川北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两户资产包(编号:中东甘银2026-01)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拟向市场推介的资产包总金额为33,948.34万元,包含债权数2户,涉及本金16,986.87万元,本息33,948.34万元
分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本次交易对象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但(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项资产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
我分公司将会根据市场反馈情况启动、调整乃至撤销资产包处置计划如有调整,我分公司将及时与各位意向投资者取得联系
联系人:丁少英、任佳佳联系电话:0951-6035110、6024830电子邮件:dingshaoying@coamc.com.cn、renjiajia@coamc.com.cn分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德丰大厦2801室邮编:750000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931-881283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纪委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电话:0931-846519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电话:0931-8854658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05月08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公开招商不良资产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招商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2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两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截至2026年4月20日,该两笔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339,483,399.36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169,868,666.26元、未偿利息人民币169,614,733.10元,另垫付费用710,223.50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东方联系人:丁少英、任佳佳电话:0951-6035110、0951-6024830手机:18909598952、13099578637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德丰大厦2801室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931-881283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纪委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甘肃监管局 电话: 0931-846519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电话:0931-8854658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标的资产清单单位:人民币 元债权标的资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