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2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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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150054

9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05
起始日期
2026-06-0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厦门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05
  • 结束日期:2026-06-06
  •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厦门国贸大厦(南门)
  • 评估价:9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公拍网
  • 标签:
    车位:道的车位
    建筑类别:大厦
    单元名:201单元
    转让方: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开发商:XX开发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债权标的情况表

项目名称

XX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诉讼情况

已执行

债权本息

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   

尚欠本金:935446元

尚欠利息(年利率15.6%,暂计至:2026年4月30日):1402953元

尚欠罚息(年利率7.8%,暂计至:2026年4月20日):668590元

尚欠费用

执行证书费用2969元

抵押物

XX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的车位

保证人

XX开发有限公司、吴X、张X

权利来源

1、《最⾼额借款合同》

2、《最⾼额抵押合同》

3、《最⾼额保证合同》

4、《具有强制执⾏效⼒的债权⽂书公证书》

5、《执行证书》

其他

1、公告披露的标的债权金额为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相关司法机关确认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2、具体债权明细请咨询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联系人竞买公告

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于 2026 年 6月 5 日10 时起至 2026年 6月 6 日10时止在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对 XX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资产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XX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下称“债权资产”,本次竞价标的物信息请见发布的相关内容)

二、 重大事项披露: 详见竞买须知与附件1标的情况表(债权)

三、  挂牌价格:

起拍价:940000元,保证金:47000元,加价幅度: 100000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以下个人及组织不可购买本资产:

a)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b) 与债权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

c) 个人或组织存在涉黑、涉恶行为曾经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d) 个人或组织用于购买本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合法的;

因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五、  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本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2026年6月29日24:00时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

公司账户: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账号:592903054310201,开户行:招商银行海沧支行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六、  咨询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联系人

七、  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  特别提醒:

a)  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债权人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咨询联系电话: 18059289660 ,联系人: 蓝女士    

联系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01单元 

 

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以竞拍公告和竞买须知载明的信息为准None竞买须知

 

 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在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人如有意参与本次竞价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转让方及转让标的

转让方: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转让方所拥有的“XX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详见附件)

2、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能够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具有按照本债权转让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价方式及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要求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出价金额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规则详见本《须知》第11条)

4、竞价起始价:人民币94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00元或者100000元的整数倍

5、竞价时间及延时规则:

竞价时间:2026年 6月 5 日10时至2026年 6月 6 日10时止

延时规则: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6、保证金规则: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元)竞买人应在办理完报名手续后且于首次报价前按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1)缴纳方式:由竞买人缴纳;

(2)下列情况下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转让方所有:

①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②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③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方式支付剩余价款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④其他情形,以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规定为准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买受人应按照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转让价款,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经转让方同意后以实际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付款,缴交的竞拍保证金47000元可等额冲抵应付款,付款相关事项以最终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转让方指定账户:

户名: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账号:592903054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海沧支行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01单元

8、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竞买人需在竞买成功之日起3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01单元)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文本仅供参考,转让方保留在最终签署前进行修改的权利,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9、竞价成功后,有关标的资产交割事项按《债权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

10、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剩余转让价款或转让服务费的,转让方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并有权重新组织竞价或自行处置债权;如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本次竞价结果,对于差额部分,转让方有权要求本次买受人予以赔偿

11、优先购买权行使流程:

1)优先购买权人在竞价前二个工作日到资产处置机构申报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确认后在公告中明示

2)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3)竞价结束,如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竞价不成立

4)优先购买权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竞价

如不参与竞价,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系统会征询所有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5)如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系统会征询原最高应价者是否再次出价:

①如其不再出价,一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买受人为该优先购买权人;二人以上(含二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以网上抽签的形式确定买受人

②如其再次出价,系统会再次征询上个循环中已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是否继续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要继续行使优先购买权,系统会征询该最高应价者是否再次出价如不再出价,按①,如再次出价,循环重复②步骤,直至其不再出价,按①

6)优先购买权人如参与竞价,如其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为非优先购买权人,系统会征询所有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后按步骤5

7)优先购买权人如参与竞价,如其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为优先购买权人,系统会征询除该最高应价的优先购买权人外的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以网上抽签的形式确定买受人;如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最高应价的优先购买权人为买受人

8)买受人交割余款

12、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可以要求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立即中止或者终结本次资产转让活动,同时转让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未实际在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履行相关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3、本次竞价的特别风险提示:

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转让方特向竞买人作出风险提示,竞买人拟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1)标的系不良债权资产,按现状整体出让,标的债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债权本息、权属状态、法律状态、债权文件的状态等

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系统计息、计算标准不一等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竞买文件所列明的金额不完全一致

3)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受让方受让后以其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4)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6)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7)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8)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标的债权的保证合同已过诉讼时效

10)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予行使

1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2)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3)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4)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6)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17)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8)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或可能存在违反税收法规欠缴税款、受到行政处罚等违法情况;  

19)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以上提示的债权瑕疵、缺陷或风险可能存在不尽不实之处,以竞买人自行查阅债权档案、调查并独立作出判断为准

14、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买受人是审慎的购买者,在参与竞买前,对拍卖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已对拍卖标的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的诉讼纠纷、实现权益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

2)买受人在此确认,转让方未就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买受人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买受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资产及本次交易的风险,自愿承担因资产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给其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基于独立慎重做出参与竞买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购买标的资产

3)买受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这些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灭失、强制执行申请权灭失、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致使买受人实际接收的资产数量、金额与委托拍卖合同表述的资产数量、金额不完全一致、实物资产价值贬损、资产权属、权益可能存在纠纷、资产被第三人侵占等,以至于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4)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因任何原因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方、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原债权人的权利,买受人不可更改地放弃追索权

买受人放弃基于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5)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

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有关规定,转让方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其他相关文件见附件

一旦竞买人报名,则视同认可并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

 

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

债权标的情况表

项目名称

XX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诉讼情况

已执行

债权本息

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   

尚欠本金:935446元

尚欠利息(年利率15.6%,暂计至:2026年4月30日):1402953元

尚欠罚息(年利率7.8%,暂计至:2026年4月20日):668590元

尚欠费用

执行证书费用2969元

抵押物

XX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的车位

保证人

XX开发有限公司、吴X、张X

权利来源

1、《最⾼额借款合同》

2、《最⾼额抵押合同》

3、《最⾼额保证合同》

4、《具有强制执⾏效⼒的债权⽂书公证书》

5、《执行证书》

其他

1、公告披露的标的债权金额为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相关司法机关确认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2、具体债权明细请咨询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联系人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厦门国贸大厦(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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