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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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新疆分公司”)对依法持有的昌吉市瑞雪精梳棉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
截至2026年4月30日,该债权涉及本金675.00万元,利息731.72万元,债权合计1,406.72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担保,保证人新疆鑫泰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倪建军、周立新、王健、倪柳彬为该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昌吉市瑞雪精梳棉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疆兵团第六师军户农场(二畦镇)北外环711号1#面积28.16㎡房屋、第六师军户农场(二畦镇)北外环711号2#面积1275.03㎡房屋、第六师军户农场(二畦镇)北外环711号3#面积2407.93㎡房屋、第六师军户农场实验队北外环路附1号4栋面积342.63㎡房屋及面积12634.93平方米设施农业用地为该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王健持有的新疆鑫泰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为该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倪建军持有的昌吉市瑞雪精梳棉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为该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上述资产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二、资产亮点上述资产抵押物权属清晰,位置尚可,交通便利,具备一定的投资、使用价值
三、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合作意向长城公司新疆分公司面对全国投资市场,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和购买上述资产,若有异议或者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上述资产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及档案(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新疆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刘女士、赵先生联系电话:0991-2825167/0991-2841209/18129205109传真:0991-2841209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80号邮编:8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