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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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新疆希望果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发布营销公告
截至2026年4月13日,新疆希望果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690,195.36元,利息合计2,524,469.80元,代垫费用17,265.00元,债权合计4,231,930.16元
(利息部分根据法院生效文书计算,最终利息金额的确认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基准日:2026年4月13日单位:元序号债权人债务人币种本金利息代垫费用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希望果业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1,690,195.362,524,469.8017,265.00二、债务企业情况新疆希望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望果业”)成立于2009年6月29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戢炳学,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股东戢炳学占比99%股东王子勇占比1%
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三、担保情况希望果业提供林权抵押,抵押物共计农业用地两宗林权证一本,林权证号编号:NO65000000683,位于库尔勒市上户镇314国道以南,南疆铁路以北,林地使用期30年,终止日期为2045年,主要用于红枣种植,林地面积810.4亩
使用权期限分别为2013年12月31日至204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至2045年12月31日;保证担保为戢炳学、韩全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四、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合作意向我公司面向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资产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资产营销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费先生、张先生、郝先生联系电话:0991-2844556、0991-2846292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