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01 14:4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172549

0.033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29
起始日期
2026-11-2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33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332万元
  • 单价:0.0012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5-29
  • 结束日期:2026-11-25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
  • 评估价:0.033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小区:等各级学府
    注册资本:1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吴亚作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与大学
    环境:车场
    开发商:司对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场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中国长城内蒙古分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5月29日-2026年11月25日资产类型其他资产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一、债务企业名称: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资产所在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城区三、债权总额:332,129.66万元(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四、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拥有的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笔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该2笔债权资产合计332,129.66万元,其中:本金42,364.00万元,利息46,921.69万元,复利67,754.29万元,罚息63,908.70万元,违约金111,180.98万元

债权1金额287,610.86万元,其中本金29,364.00万元,利息35,821.13万元,复利53,536.33万元,罚息58,358.42万元,违约金:110,530.98万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及保证,抵押物为:1.“名都中央广场”项目商业用房28,216.69平方米;2.“名都枫景”项目11号商业用房3,943.92平方米

质押物为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保证人为李晓冰、刘英夫妇

债权2金额44,518.80万元,其中本金13,000.00万元,利息11,100.56万元,复利14,217.96万元,罚息5,550.28万元,违约金:650.00万元

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李晓冰、刘英夫妇五、债务企业概况: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30日,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亚作,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772239206R营业期限自2005年4月30日至2035年4月2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机动车停车场服务等核准日期2023年11月2日

登记状态为存续,目前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六、保证人概况1.李晓冰,男,1963年5月14日出生,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刘英,女,1965年11月2日出生,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七、抵押物概况:1、“名都中央广场”项目商业建筑面积28,216.69平方米,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与大学西街交叉口,房产情况良好,一层已被租赁给亿隆生鲜超市、麦当劳等;2、“名都枫景”项目1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943.92平方米,位于呼和浩特市展览馆东路与爱民街交叉口,房产情况良好;以上抵押物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八、质押情况:以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作质押,已办理质押登记

九、资产亮点及发展前景:抵押物“名都中央广场”位于赛罕区呼伦贝尔路,周边住宅区较多,也有初中、高中及大学等各级学府,人口密集程度高,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也比较完善,投资潜力较大

抵押物“名都枫景”商业位于展览馆东路与爱民街交叉口,周边分布有恒大城等8个住宅区,附近有成吉思汗公园,人口流量大,区位优势突出,投资潜力较大

十、诉讼及执行情况:2018年6月,经长城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申请,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作出生效《执行证书》,确定了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案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十一、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面向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系人:朱先生/韩先生联系电话:0471-6908163/0471-6908079邮政编码:010010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9-12层注:1.本公告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债权合计,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5月29日更多信息补充材料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