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0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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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兴化市兴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结束>

资产编号:11173865

172.46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09
起始日期
2026-06-10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38.941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2.46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泰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09
  • 结束日期:2026-06-10
  •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长安路1号
  • 评估价:538.94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产权所属:按份共有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转让方:兴化市兴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ÂÂ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二、竞价时间: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0日10时至2025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5月30日10时至2026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第三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拍卖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兴化市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拍卖方式: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694709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155770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第三次拍卖:起拍价:1724620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竞买人请仔细观看标的物情况说明

如有疑问,请与兴新废旧物资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六、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双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七、保证金及拍卖余款交纳方式: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户名:兴化市兴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26181324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楚水支行八、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保证金、成交价格可能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如有疑问请与银行或淘宝网客服联系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管理人咨询电话:13809016445拍卖须知兴化市兴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近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资产处置法院:兴化市人民法院)

现将网上拍卖相关事宜告知各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应法律法规制定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了解拍卖活动的规则二、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法院将认定竞买行为为淘宝系统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四、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其他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均可关注、参与、监督本标的拍卖过程

六、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十、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账户;并于余款缴纳后七日内到管理人办公地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法院根据标的物的情况组织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并于交付后七日内向买受人提供过户所需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买受人应积极协助法院交付,及时领取标的物;逾期未领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买受人应及时领取过户所需法律文书,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其他不利后果

十三、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双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十四、参与竞买的人员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要求;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法院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兴化市人民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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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长安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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