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0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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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包 <结束>

资产编号:11184498

36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11
起始日期
2026-06-1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00万元
  • 单价:0.9718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11
  • 结束日期:2026-06-12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
  • 评估价:36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而导致武汉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刊发之日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1室
    小区:世纪阳光花园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2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流转方式:转让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债权本金:81803972.97元债权利息:9326525.14元其他费用:103982.50元债权总额:91234480.61元基准日:2026-06-02标的物详情描述单位:元Â序号借款人债权合计本金余额利息(含迟延履行金)其他债权诉讼阶段抵(质)押担保保证担保1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35445.638355988.47779457.160.00未诉讼1、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2栋、3栋(共25套商业服务)的商铺及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单元3-5层4、7、8号(共3栋)别墅住宅,面积3704.64㎡;第三顺位抵押

2、肖倩名下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C地块世纪阳光花园3栋2层1室商品房,面积1509.96㎡;第二顺位抵押

3、肖晓明、周红琪持有的力天公司100%的股权

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肖晓明、杨威、饶姣、周红琪2武汉峰利源建筑投资有限公司2420692.682219999.94200692.740.00已公证,未执行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2栋、3栋(共25套商业服务)的商铺及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单元3-5层4、7、8号(共3栋)别墅住宅,面积3704.64㎡;第四顺位抵押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虎、王帆、祝敏3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730975.009900000.00830975.000.00已公证,未执行1、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2栋、3栋(共25套商业服务)的商铺及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单元3-5层4、7、8号(共3栋)别墅住宅,面积3704.64㎡;第一顺位抵押

2、武汉力天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恒瑞鼎力公司3200万元的股权;3、肖龙舫、肖昌元名下持有恒瑞鼎力公司1600万元、3200万元的股权

武汉力天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肖龙舫、肖昌元4武汉世纪力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5594143.3714300000.001294143.370.00未诉讼1、余国伟持有的世纪力天公司1050万元股权;周红琪持有的世纪力天公司450万元股权;2、肖倩名下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C地块世纪阳光花园3栋2层1室商铺,面积1509.96㎡,第一顺位

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佘国伟、周红琪5武汉天籁音广告有限公司2513367.912309999.91203368.000.00已公证,未执行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2栋、3栋(共25套商业服务)的商铺及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单元3-5层4、7、8号(共3栋)别墅住宅,面积3704.64㎡;第二顺位

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家祥、周燕舞6武汉金龙湖农业生态植物有限公司13130201.2411901528.341228672.900.00审结未执1、曾银芳、刘义高、武汉市金源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蔡甸区共8套商业房地产、2套住宅和1套办公房地产,面积2519.34㎡;2、刘义高、曾银芳持有武汉金龙湖农业生态植物有限公司57.86%股权武汉金源达商贸有限公司、刘义高、曾银芳7武汉金源泰科技有限公司37709654.7832816456.314789215.97103982.50执行终本1、廖志顺、陈克清提供其持有的金源泰公司2000万元股权质押担保2、金源泰公司提供房屋抵押,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灯岭村金源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倒班楼栋/单元1-5层/号、1号车间栋/单元1-3层/号的房屋,面积共计23451.06㎡

廖志顺、蓝江梅、陈克清、刘丽萍7户债权合计91234480.6181803972.979326525.14103982.50ÂÂ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对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7户不良债权包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将于2026年6月11日10时至2026年6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债权情况债权包包含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峰利源建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世纪力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武汉天籁音广告有限公司、武汉金龙湖农业生态植物有限公司、武汉金源泰科技有限公司共7户不良债权

转让基准日为2026年6月2日,债权包中7户债权项目至转让基准日债权合计91234480.61元,其中本金81803972.97元,利息9326525.14元,其他债权103982.5元,具体见下表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6月2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和垫付费用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等债权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单位:元序号借款人债权合计本金余额利息(含迟延履行金)其他债权诉讼阶段抵(质)押担保保证担保1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35445.638355988.47779457.160.00未诉讼1、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2栋、3栋(共25套商业服务)的商铺及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单元3-5层4、7、8号(共3栋)别墅住宅,面积3704.64㎡;第三顺位抵押

2、肖倩名下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C地块世纪阳光花园3栋2层1室商品房,面积1509.96㎡;第二顺位抵押

3、肖晓明、周红琪持有的力天公司100%的股权

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肖晓明、杨威、饶姣、周红琪2武汉峰利源建筑投资有限公司2420692.682219999.94200692.740.00已公证,未执行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2栋、3栋(共25套商业服务)的商铺及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单元3-5层4、7、8号(共3栋)别墅住宅,面积3704.64㎡;第四顺位抵押

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虎、王帆、祝敏3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730975.009900000.00830975.000.00已公证,未执行1、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2栋、3栋(共25套商业服务)的商铺及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单元3-5层4、7、8号(共3栋)别墅住宅,面积3704.64㎡;第一顺位抵押

2、武汉力天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恒瑞鼎力公司3200万元的股权;3、肖龙舫、肖昌元名下持有恒瑞鼎力公司1600万元、3200万元的股权

武汉力天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肖龙舫、肖昌元4武汉世纪力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5594143.3714300000.001294143.370.00未诉讼1、余国伟持有的世纪力天公司1050万元股权;周红琪持有的世纪力天公司450万元股权;2、肖倩名下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C地块世纪阳光花园3栋2层1室商铺,面积1509.96㎡,第一顺位

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佘国伟、周红琪5武汉天籁音广告有限公司2513367.912309999.91203368.000.00已公证,未执行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2栋、3栋(共25套商业服务)的商铺及蔡甸区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单元3-5层4、7、8号(共3栋)别墅住宅,面积3704.64㎡;第二顺位抵押

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恒瑞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家祥、周燕舞6武汉金龙湖农业生态植物有限公司13130201.2411901528.341228672.900.00审结未执1、曾银芳、刘义高、武汉市金源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蔡甸区共8套商业房地产、2套住宅和1套办公房地产,面积2519.34㎡;2、刘义高、曾银芳持有武汉金龙湖农业生态植物有限公司57.86%股权武汉金源达商贸有限公司、刘义高、曾银芳7武汉金源泰科技有限公司37709654.7832816456.314789215.97103982.50执行终本1、廖志顺、陈克清提供其持有的金源泰公司2000万元股权质押担保2、金源泰公司提供房屋抵押,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灯岭村金源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倒班楼栋/单元1-5层/号、1号车间栋/单元1-3层/号的房屋,面积共计23451.06㎡

廖志顺、蓝江梅、陈克清、刘丽萍7户债权合计91234480.6181803972.979326525.14103982.50二、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本次拟处置资产项目部分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抵押资产以商业资产为主,位于武汉,交通便利,处置前景佳

三、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权银行工作人员、转让方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原债权银行工作人员、转让方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参与竞买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请按照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流程》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并参与竞买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标的债权网络竞价页面中内容及《竞买须知》2026年6月11日10时0分起的24小时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10:00时止

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

六、处置底价:3600万元,竞买保证金:36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七、特别提示: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我行声明:上述拟转让的项目为不良资产,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资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联系人/电话:项目经理及办公电话:许经理18571462876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30号,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6月4日一、竞拍标的: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通信托·磐石1号服务信托”,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处置的湖北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截至转让基准日2026年6月2日,债权合计91234480.61元,其中本金81803972.97元,利息9326525.14元,其他债权103982.5元(本须知涉及的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计)

拍卖起拍价:3600万元,竞买保证金:36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权银行工作人员、转让方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原债权银行工作人员、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如买受人不符合上述竞买人条件的,本次竞买无效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标的债权另行采取公开竞价等方式进行处置,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竞拍中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有意者应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职调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10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现场咨询

四、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网络竞价方式:不得低于起拍价,增价竞价方式

六、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功的,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由买受人按照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人(债权资产的权属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规定时限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蔡甸支行营业室账号:01145012241099010052(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自竞价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接受委托人委托并签订《委托处置协议》,按协议约定对其合法持有的不良债权进行管理、处置工作

本次转让的7户债权均属于上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受托处置的不良债权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文本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为准),相关流程由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负责或配合完成

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直接冲抵竞买价款,剩余转让价款应自《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到账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买受人移交债权项下档案资料等

本次交易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等交易服务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阿里资产最新公布的规则为准,请买受人自行咨询平台确认

买受人应在剩余转让价款支付期限内向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的,武汉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淘宝阿里平台显示的尾款线上支付截止时间为系统默认选项,竞买人不应参考此项条款

买受人请按竞买须知的约定,根据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成交余款全部缴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八、违约责任:(一)竞买人应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自《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付清价款,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买受人的上述违约行为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如竞买人未依约定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的,则构成竞买人的根本性违约,委托人有权向竞买人发出解除《债权转让协议》的书面通知,并没收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如果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的全部损失,超出部分的损失由竞买人予以赔偿

2.如竞买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竞买人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的标准,按日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3.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后,买受人应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标的债权档案的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具备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权银行工作人员、转让方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原债权银行工作人员、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2.知悉交易文件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知悉风险和瑕疵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对此等金额错误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债权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

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竞价成功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竞买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竞价成功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等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标的债权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8.竞买人同意配合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规访谈

竞买人不配合的,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竞买人参与本次不良资产竞价已经其决策机构同意并出具相关决议

(二)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当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买受人时,买受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买受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转移给买受人之日期间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汉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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