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一、竞拍标的:安庆潮生祥工贸有限公司等43户不良资产(标的物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
起拍价:45,00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保留价:有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下列机构或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具有签订相关合同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订和履行相关合同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3.竞买人保证其为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而向出卖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5.本次资产包转让交易产生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在《资产转让协议》中约定买受人承担相关过户税费,在抵债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不良资产情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提供标的资产参考资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系人
四、重大事项披露:1、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上述信息可能不完全一致
基于有关的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服务费用、违约金及其他权益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不完全一致
2、上述标的资产状况仅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根据现有的资产资料对标的资产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资产人未如实提供资产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资产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余额、诉讼和仲裁进程等)与上述信息不完全一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资产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投资者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及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网络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若只有一名竞买人报名竞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将补登三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间无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则确认成交;若有两名或以上竞买人报名竞价但仅有一名出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同样将补登三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间无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则确认成交
若在前述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并在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则于公告结束后重新组织进行竞价,先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承诺第二轮报价不低于第一轮报价
六、保证金规则:1.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提供的文本内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将竞价款余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出卖人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开户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44167028193附注:安庆潮生祥工贸有限公司四十三户项目竞买款3.在发生下列情况时,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所有,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卖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竞买人还应当向出卖人补偿该等实际损失:(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竞买公告》、《资产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全额支付竞价款余款的;(3)竞买人未按《资产转让协议》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及资产档案的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货;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竞买公告》中的竞买人条件的
(6)竞买人须承诺如发生重新组织进行竞价的情形,将承诺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指示参加竞买程序,并承诺报价不低于前次报价且为有效报价,竞买人违反上述承诺的
七、违约责任1.竞买人应在网络竞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根据协议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竞买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买人应当补足差额2.资产竞买成交后,竞买人须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竞买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向出卖人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八、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符合《竞买公告》中公布的竞买人应具备全部条件和资格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且不存在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数额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3)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4)标的资产文件对于标的资产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6)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7)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8.竞买人同意,如成功竞得竞拍标的,将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届时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之内容和格式签署转让协议,否则视为竞买人违约,应当根据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满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标的资产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受让自相应金融机构,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相应金融机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金融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0551-63518821;18715652272联系人:张经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45层竞买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6】月【23】日【10】时起至【2026】年【6】月【24】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 (网址http://auction.jd.com)对所持安庆潮生祥工贸有限公司等43户不良资产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安庆潮生祥工贸有限公司等43户不良资产项目(标的物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中相关内容)
二、重大事项披露1.本次交易基准日为2026年2月20日,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回收归买受人所有(基准日前已发生但因原债权转让方和法院等原因导致扣划延误的除外)、过渡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资产包转让交易产生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在《资产转让协议》中约定买受人承担相关过户税费,在抵债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3.本次竞价保证金设定为300万元,竞买人需在竞价前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缴纳
交易平台服务费亦由竞买人自行承担4.标的资产清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买受人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5、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上述信息可能不完全一致
基于有关的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服务费用、违约金及其他权益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不完全一致
6、上述标的资产状况仅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根据现有的资产材料对标的资产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资产人未如实提供资产材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资产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余额、诉讼和仲裁进程等)与上述信息不完全一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三、挂牌价格起拍价:45,00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保留价: 有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1.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下列机构或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具有签订相关合同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订和履行相关合同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3.竞买人保证其为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而向出卖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竞买人需在竞价前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3,000,000.00元
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提供的文本内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将竞价款余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出卖人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开户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44167028193附注:安庆潮生祥工贸有限公司四十三户项目竞买款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机构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系人
七、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若只有一名竞买人报名竞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间无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则确认成交;若有两名或以上竞买人报名竞价但仅有一名出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同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间无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则确认成交
若在前述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并在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则于公告结束后重新组织进行竞价,先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承诺第二轮报价不低于第一轮报价
八、特别提醒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2、竞买人在竞价前已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竞价标的的受让资格
3、因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或竞价标的的受让资格而参与竞买的,出卖人有权解除相关交易,同时竞买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前述竞拍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卖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竞买人还应当向出卖人补偿该等实际损失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出卖人进行必要的协助,但出卖人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承担任何承诺和责任
5、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6、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8、竞买人同意,如成功竞得竞拍标的,将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届时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之内容和格式签署转让协议,否则视为竞买人违约,应当根据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联系电话:0551-63518821,18715652272联系人:张经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45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2026年6月15日竞买须知竞拍标的:安庆潮生祥工贸有限公司等43户不良资产(标的物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
起拍价:45,00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保留价: 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下列机构或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具有签订相关合同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订和履行相关合同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3.竞买人保证其为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而向出卖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5. 本次资产包转让交易产生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在《资产转让协议》中约定买受人承担相关过户税费,在抵债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不良资产情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提供标的资产参考资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系人
重大事项披露:1、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上述信息可能不完全一致
基于有关的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服务费用、违约金及其他权益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不完全一致
2、上述标的资产状况仅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根据现有的资产资料对标的资产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资产人未如实提供资产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资产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余额、诉讼和仲裁进程等)与上述信息不完全一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资产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投资者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及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网络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若只有一名竞买人报名竞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将补登三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间无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则确认成交;若有两名或以上竞买人报名竞价但仅有一名出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同样将补登三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间无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则确认成交
若在前述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并在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则于公告结束后重新组织进行竞价,先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承诺第二轮报价不低于第一轮报价
保证金规则: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提供的文本内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将竞价款余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出卖人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开户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44167028193附注:安庆潮生祥工贸有限公司四十三户项目竞买款在发生下列情况时,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所有,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卖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竞买人还应当向出卖人补偿该等实际损失: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竞买公告》、《资产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全额支付竞价款余款的;竞买人未按《资产转让协议》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及资产档案的交接的;竞买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货;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竞买公告》中的竞买人条件的竞买人须承诺如发生重新组织进行竞价的情形,将承诺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指示参加竞买程序,并承诺报价不低于前次报价且为有效报价,竞买人违反上述承诺的
违约责任竞买人应在网络竞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根据协议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竞买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买人应当补足差额资产竞买成交后,竞买人须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竞买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向出卖人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竞买人符合《竞买公告》中公布的竞买人应具备全部条件和资格
交易文件知悉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且不存在任何异议
风险和瑕疵知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数额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标的资产文件对于标的资产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竞买人同意,如成功竞得竞拍标的,将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届时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之内容和格式签署转让协议,否则视为竞买人违约,应当根据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满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鉴于标的资产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受让自相应金融机构,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相应金融机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金融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0551-63518821;18715652272联系人:张经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45层履行反洗钱义务致客户函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贵单位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信赖以及支持
我公司是由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
自成立以来,我公司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
我公司将充分发挥业务优势、集团优势,为贵单位量身定制特色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请贵单位在与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积极主动提供贵单位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配合我公司履行反洗钱义务
请贵单位保证,在与我公司的合作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交易资金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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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COAMC皖-2026-A- -00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与
【】
之
资产转让协议
目录
1. 定义 2
2. 转让标的 5
3. 风险提示及决策 6
4. 价款及支付方式 8
5. 标的资产的交割及合作事项 10
6. 转让通知 13
7. 过渡期安排 14
8. 税费承担 14
9. 转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15
10.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5
11. 违约责任 19
12. 不可抗力 19
13. 保密 20
14. 权利保留 20
15. 权利、义务的转让 21
16. 协议变更、解除及终止 21
17. 通知与送达 21
18.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23
19. 其它 23
20. 本协议附件 24
附件1 标的资产清单 26附件2 第三方协议清单 27
附件3 关于资产转让的确认函 28附件4 债权转让协议 30
附件5 抵债资产转让协议 32附件6 其他资产转让协议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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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主体签署:甲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45/46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顾健新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及地址(乙方为自然人时适用):】(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享有安庆潮生祥工贸有限公司等43户不良资产
2. 转让方现拟将上述其所享有的不良资产整体对外转让,标的资产详见本协议附件1《标的资产清单》
3.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且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让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遵循实际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 定义
1.1 本协议:指本协议及其附件,包括协议双方对本协议修改、变更和补充而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
1.2 标的资产:指本协议《标的资产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下同)中所列明的全部不良资产,该等不良资产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资产、由债权资产转化而成的抵债资产和其他相关权益以及其他资产的统称;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以外币计价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汇率按照【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汇率中间价】计算
1.3 债权资产:指转让方对《标的资产清单》所列示的义务人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主债权及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等从权利
债权资产的法律形态可能在多次处置后已经发生变化,可能为抵债协议、判令、判决、裁定或裁决项下取得抵债资产所依据的债权
债权资产可能还包括超过主张权利法定期间的自然债权、对破产终结企业的债权(指对或有追加分配的期待权)以及其他形式的债权
1.4 主债权:指截至基准日《标的资产清单》所列示的转让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债权(包含债权本金、利息及相关资产文件项下的其他权利)
1.5 从权利:指与主债权相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等附属权利
1.6 债务人:指《标的资产清单》中所列的任一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以及该等债务人的受让人及承继人
1.7 担保人:指为担保债务人履行《标的资产清单》所列之债权资产项下债务而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留置人及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或法律文书的义务人的全部、部分或任一
1.8 义务人:指债务人、担保人、赔偿责任人或其他对标的资产权利人承担法定或约定义务的人,单独或者合称义务人
义务人包括本协议《标的资产清单》所列明的原债权债务合同项下的义务人或者经债务转移/承继/加入后替代或应当替代原义务人或与原义务人一并承担债务之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包括清算组织)、自然人的全部、部分或任一
本协议下的义务人不包括中国政府
1.9 主合同:就任何标的资产而言,指能够证明在该资产项下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贷款的贷款合同和/或证明转让方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其他书面文件
1.10 担保合同:指保证合同、物权担保合同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或法律文件的合称
1.11 第三方协议:指转让方签署的或由转让方自其任何前手承继的为管理、保全或处置标的资产而与任何中介机构签署的尚未终止或存在争议的相关服务协议或合同,详见附件2《第三方协议清单》
1.12 处置收入:指现金处置收入和非现金处置收入的合称
其中现金处置收入指转让方自基准日起的任何期间内,就该标的资产所实际收到的用于偿还该等标的资产的本金和/或利息、罚息、违约金、费用等的全部现金形式的收入;非现金处置收入指转让方自基准日起的任何期间内,就该标的资产所实际收到的用于偿还该等标的资产的本金和/或利息、罚息、违约金、费用等的全部非现金形式的收入
1.13 处置费用:指自基准日起的任何期间,在管理、维护和处置标的资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为资产管理、维护和处置【及为完成本次交易】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顾问费、差旅费等
1.14 基准日:指转让方确定的计算标的资产本金及利息余额的日期,即2026年2月20日
1.15 过渡期:指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1.16 交割日:指交割完成的日期,即甲乙双方在《关于资产转让的确认函》上盖章确认的日期或第5.3款约定的其他日期
1.17 过渡期服务费:指转让方就其在过渡期内对标的资产提供的管理、维护和处置服务或转让方应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