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1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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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16 户不良债权资产组包公开竞价 <结束>

资产编号:11244632

13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16
起始日期
2026-06-16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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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3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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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3000万元
  • 单价:2.1131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兰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16
  • 结束日期:2026-06-16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25号
  • 评估价:13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而导致甲方
    小区:漳县清润苑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100000.0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花园
    开发商:物1甘肃海华生态园林开发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债权处置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单位:元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孳息代垫费用债权合计保证人抵质押物1甘肃海华生态园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78000000.0078803321.9924697500.00662908.00282163729.99文县玉丰水泥有限公司、甘肃荣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潘铁祝、李萍、何送成、张建林、殷海兴抵押人:甘肃荣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位于陇南市宕昌县草山沟锑矿采矿权,采矿权有效期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33年11月14日,生产规模12万吨/年,矿区面积0.5987平方公里

2甘肃昊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297102.70152870.554728571.0798704.008277248.32王恩仁、李艳芳、王恩来、李海抵押物已抵债3甘肃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0000.0086700.856344065.005000.0013435765.85王春光、杨卓彬抵押人:王春光,抵押物位于陇南市两当县兴化乡红庙村610亩林权4漳县益顺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85260.99200966.322859663.4487153.006233043.75张素琴、张素芸、张向前、陈晓东抵押人:石少炜、杨云南,抵押物位于漳县清润苑小区四号楼面积为131.8㎡的住宅(最高额抵押25万元)5武威益昌商贸有限公司8350231.17184053.597394218.830.0015928503.59甘肃华夏鸿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甘肃华晟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李小龙、蒋学涛6武威百轩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378840.410.006725119.8378374.0016182334.24安瑞祥、柴爱霞、刘鹏、吴英、陈建武、马金奎

抵押人:刘鹏,抵押物:位于凉州区阜康路向阳花园小区C-1b号综合楼商业房产合计1,242.41㎡,其中:商业5层1号601.85㎡,商业6层1号640.56㎡

7武威庆丰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4060861.95395406.742917127.430.007373396.12甘肃华夏鸿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甘肃华晟鸿业商贸有限公司)、魏桂珍、张虎伟8玉门金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650000.00119313.555864666.0876232.0013710211.63酒泉巨龙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酒泉巨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9甘肃令江基础建安工程有限公司1772987.4086056.582404712.840.004263756.82张踔、孔令江、孔得俊/10甘肃四海伟业商贸有限公司20999826.55951286.5117627359.41671636.0040250108.47王瀚毅、肖劲峰、王萍抵押人:李富杰;抵押物:位于庄浪县水洛镇公园路的两处商铺,面积合计6152㎡

11兰州创新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000000.00200371.9820145720.00415130.0044761221.98孔德鹏抵押人:李海;抵押物: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公园路的商铺3830㎡

12甘肃桂之韵家具有限公司6123309.0770718.449438073.690.0015632101.20龚秋洪、张志杰、张清满/13东方锦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5282982.163298976.5614713335.390.0043295294.11党良煜、党成煜、佰山东北(延边)木业有限公司、佰山(丹东)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佰山(阜新)木业有限公司、兰州慧达信中小企业创新科技园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宝成物流有限公司/14酒泉市御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0051325.831585430.0011625.003648380.83郑宗勋、高丽抵押人:酒泉市御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酒泉市肃州区清水镇仓储用地15685.36㎡;工业厂房2802.36㎡

15甘肃万源商贸有限公司11502150.542127144.2034636913.68339164.0048605372.42甘肃致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张凯/16酒泉市东升菜业有限公司5580510.54172272.745881487.640.0011634270.92马世杰、马世贤/合计318084063.4886900786.43167963964.342445926.00575394740.25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公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或我司)拟对拥有的甘肃海华生态园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6户不良债权资产组包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方式:我司将于2026年6月16日8时至12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京东网,https://auction.jd.com)上组织公开竞价活动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债权处置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单位:元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孳息代垫费用债权合计保证人抵质押物1甘肃海华生态园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78000000.0078803321.9924697500.00662908.00282163729.99文县玉丰水泥有限公司、甘肃荣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潘铁祝、李萍、何送成、张建林、殷海兴抵押人:甘肃荣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位于陇南市宕昌县草山沟锑矿采矿权,采矿权有效期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33年11月14日,生产规模12万吨/年,矿区面积0.5987平方公里

2甘肃昊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297102.70152870.554728571.0798704.008277248.32王恩仁、李艳芳、王恩来、李海抵押物已抵债3甘肃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0000.0086700.856344065.005000.0013435765.85王春光、杨卓彬抵押人:王春光,抵押物位于陇南市两当县兴化乡红庙村610亩林权4漳县益顺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85260.99200966.322859663.4487153.006233043.75张素琴、张素芸、张向前、陈晓东抵押人:石少炜、杨云南,抵押物位于漳县清润苑小区四号楼面积为131.8㎡的住宅(最高额抵押25万元)5武威益昌商贸有限公司8350231.17184053.597394218.830.0015928503.59甘肃华夏鸿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甘肃华晟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李小龙、蒋学涛6武威百轩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378840.410.006725119.8378374.0016182334.24安瑞祥、柴爱霞、刘鹏、吴英、陈建武、马金奎

抵押人:刘鹏,抵押物:位于凉州区阜康路向阳花园小区C-1b号综合楼商业房产合计1,242.41㎡,其中:商业5层1号601.85㎡,商业6层1号640.56㎡

7武威庆丰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4060861.95395406.742917127.430.007373396.12甘肃华夏鸿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甘肃华晟鸿业商贸有限公司)、魏桂珍、张虎伟8玉门金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650000.00119313.555864666.0876232.0013710211.63酒泉巨龙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酒泉巨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9甘肃令江基础建安工程有限公司1772987.4086056.582404712.840.004263756.82张踔、孔令江、孔得俊/10甘肃四海伟业商贸有限公司20999826.55951286.5117627359.41671636.0040250108.47王瀚毅、肖劲峰、王萍抵押人:李富杰;抵押物:位于庄浪县水洛镇公园路的两处商铺,面积合计6152㎡

11兰州创新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000000.00200371.9820145720.00415130.0044761221.98孔德鹏抵押人:李海;抵押物: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公园路的商铺3830㎡

12甘肃桂之韵家具有限公司6123309.0770718.449438073.690.0015632101.20龚秋洪、张志杰、张清满/13东方锦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5282982.163298976.5614713335.390.0043295294.11党良煜、党成煜、佰山东北(延边)木业有限公司、佰山(丹东)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佰山(阜新)木业有限公司、兰州慧达信中小企业创新科技园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宝成物流有限公司/14酒泉市御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0051325.831585430.0011625.003648380.83郑宗勋、高丽抵押人:酒泉市御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酒泉市肃州区清水镇仓储用地15685.36㎡;工业厂房2802.36㎡

15甘肃万源商贸有限公司11502150.542127144.2034636913.68339164.0048605372.42甘肃致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张凯/16酒泉市东升菜业有限公司5580510.54172272.745881487.640.0011634270.92马世杰、马世贤/合计318084063.4886900786.43167963964.342445926.00575394740.25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金额,基准日后应付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上述主债权及其项下担保权利等全部从权利一并转让2.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如列示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误差,或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等债权信息如有不一致,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抵押物面积以相关权证记载为准

3.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4.(1)甘肃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林权抵押权未经判决书确认,抵押权时效存在届满的风险,且因抵押人长期未支付林权所属土地的流转费用,土地及林权存在被村集体收回的可能;(2)武威百轩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项下抵押物原土地证已被注销,新土地证尚未办理,存在后期无法交易过户的风险;(3)甘肃令江基础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中抵押物已处置;(4)甘肃四海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和兰州创新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户债权中抵押权涉嫌虚假登记,一审判决未支持抵押权;(5)酒泉市东升菜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有约10万元剩余款项未分配,债权转让后该款项不作为过渡期收入向买受人支付

三、交易条件:1.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2.意向竞买人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支付保证金

如意向竞买人选择线下支付保证金,应于2026年6月15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不低于1300万元人民币汇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市武都路支行;账号:2703000129200087439);如意向竞买人选择线上支付保证金,需按照京东网平台要求办理,待竞价成功后,京东网将本次交易保证金转入我司指定账户

3.线上竞价成功当日,竞买人(受让人本人,或者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凭京东拍卖网出具的《项目成交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材料来我方,配合我方开展线下合规访谈,《合规访谈问卷》签字确认后,方可与我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买受人应在线上竞价成功后5日内与我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款

4.如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我司将发布补登公告,公告期满后本次处置竞买才可成交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展示时间: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为5日,即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止

本公告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amc.citic;查阅路径:主页—资产专区—资产处置公告)以及京东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京东网,https://auction.jd.com)同时发布

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购买意向和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网站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出

六、特别提醒:1.本次竞价的标的债权是以现状为准进行竞价,如与实际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款

竞价的资料介绍仅供参考,公告列示的资产为不良债权资产,存在一定风险特性,竞价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事先须对竞价标的进行认真咨询,实地看样、自行了解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竞价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债权项下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拟处置债权存在法律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瑕疵:(1)甘肃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林权抵押权未经判决书确认,抵押权时效存在届满的风险,且因抵押人长期未支付林权所属土地的流转费用,土地及林权存在被村集体收回的可能;(2)武威百轩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项下抵押物原土地证已被注销,新土地证尚未办理,存在后期无法交易过户的风险;(3)甘肃令江基础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中抵押物已处置;(4)甘肃四海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和兰州创新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户债权中抵押权涉嫌虚假登记,一审判决未支持抵押权;(5)酒泉市东升菜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有约10万元剩余款项未分配,债权转让后该款项不作为过渡期收入向买受人支付

受理公示联系人:魏先生/谢女士,咨询联系电话:0931-8503188/0931-8505199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司先生,联系电话:0931-8500288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武都路225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6月11日编号: 号【提示:如合同可加水印,水印有编号,且可完整显示,可删除此处编号

】债 权 转 让 协 议(适用于我司债权打包/单户对外转让项目)说明:1、请在签署前删除本说明;2、标注有“★”的条款为协议底线条款,正式使用时请将“★”符号删除;3、协议使用时删除“适用于我司债权打包/单户对外转让项目”字样;4、【  】”“[ ]”为使用说明或需要填写内容,正式使用时请将“【 】”“[ ]”符号及使用说明(如有)一并删除

 债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负责人:地址: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于:1、 [ ]年[ ]月[ ]日,甲方与[ ](以下简称原债权人)签署了《[ ]协议》(协议编号:[ ])

【如有多个签署主体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表述】★2、甲方同意一次性转让,且乙方同意一次性受让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标的债权的全部所有权、权益和利益

★3、甲方在此强调,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4、乙方在此确认,其对标的债权进行了独立的尽职调查,现已对标的债权做了充分、必要的了解,并就标的债权的现状及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拟购买的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完全清楚、认可与接受

乙方经独立慎重判断决定签署本协议,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标的债权的现状受让本协议项下债权

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除非在本协议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涵义应解释为:1.1 “标的债权”:指截至交易基准日的主债权、从权利以及由此转化的其它相关权益的通称;标的债权同时包括基准日前发生的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垫付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其他相关权益是指:交易基准日前,甲方因管理、处置需要可能已与《标的债权清单》中部分债务人(包括担保人)达成包括但不限于《[ ]协议》、和解协议、抵债协议,或接受法院抵债裁定,而这些协议并未履行完毕或抵债物未完成过户,因此,乙方受让的对该等债务人(包括担保人)的债权,已从原始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项下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化为前述协议项下或法院生效裁定所对应的权利

相关信息见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 1.2 “转让日”:指本协议生效后标的债权付款日,即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且甲方已足额收到全部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之日

1.3 “交易基准日”:指甲方确定的计算标的债权账面本金及利息余额的截止日,系[ ]年[ ]月[ ]日

★1.4 “过渡期”:指交易基准日(不含该日)至转让日(不含该日)的期间

★1.5 “债权文件”:指甲方持有的与确认和行使标的债权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有关的协议、合同、权利凭证、法院判决和裁定等文件

甲方对债权的内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批文件、为内部程序而进行的法律、财务尽调、评估文件等)不属于债权文件的范围之内

第二条 标的债权的转让★2.1 甲方同意按照标的债权的现状向乙方整体出让标的债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受让标的债权

标的债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债权本金、权属状态、法律状态、实际使用状况、债权文件的状态以及标的债权可能或实际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

2.2 截至交易基准日,标的债权本息总额为人民币 [ ]元(小写:¥[ ]),其中本金余额人民币[ ]元(小写:¥[ ]),欠息人民币[ ]元(小写:¥[ ])

在交易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债权一并转让

【提示:如存在需要保留部分费用的安排,可调整条款,并对保留部分单独说明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及同意,甲方在本协议2.2条及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甲方根据截至[ ]年[ ]月[ ]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数,下同)与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所列金额不完全一致,甲方对此等金额误差、记录错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实际利息数额以及迟延履行金金额应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甲方此次系按照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转让,若该等债权的有效性、金额与甲方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存在差别、误差,并不属于甲方违约

★2.4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在转让日(无论本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转让是否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下同),自基准日起与债权有关的全部权利【如存在需要保留部分费用的安排,可调整条款,下同】自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由此替代甲方享有债权并承担与债权有关的风险、费用、义务

2.5 在交易基准日的次日起,标的债权发生现金收回的,甲方有权选择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在甲方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前提下,指示债务人及/或担保人直接向乙方支付; (2)在甲方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前提下,在其已收到该等款项后,扣除本协议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而已由甲方垫付的费用后,转交给乙方;(3)其他甲方认为适合的方式

2.6 除上述现金流外,自交易基准日的次日起发生的非现金收益,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由甲方在交割期间一并转交乙方

第三条 债权转让价款及付款 ★3.1 债权转让价款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

★3.2 付款3.2.1 乙方应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中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行为本身即意味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原因延迟、拒绝支付或请求返还部分或全部标的债权转让价款

【分期付款条件下采用此表述: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照如下计划将第3.1条约定的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填写转让价款支付计划,建议以列表等清晰明确的方式体现]】【注:分期付款的首次收款比例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30%,付款总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

】 【如有特殊交易安排,如通过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所或其他第三方平台划付转让价款的,可以根据交易安排对本条款进行修改

】 3.2.2 甲方的指定账户为:开户银行:户名:账户:3.3 交易保证金3.3.1 各方确认,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先行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元(小写:¥[ ])

3.3.2 乙方交付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可相应充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该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尾款

【或选择适用】转让方将受让方交付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于[ ]前退还给转让方

3.3.3 如果乙方存在违反《邀请函》、《公开竞价须知及程序》、《保密承诺函》等文件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损失程度没收乙方全部或部分交易保证金

3.4 不做扣减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付款不应进行任何扣减、任何性质的抵扣、或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并且该等付款应免于扣除任何税款或任何性质的其他扣减

3.5 税费承担3.5.1 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与本次债权转让有关的任何税费

【或选择适用】各方确认,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有关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应承担的全部相关税费)

3.5.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交易基准日(不含该日)起所发生的为实现本协议项下转让债权价值和弥补债权缺陷和瑕疵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用、物业管理费、保管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过渡期及交割完毕前标的债权的管理和处置 ★4.1 在过渡期内,甲方拥有对标的债权的自主管理、处置权,并按照下列原则管理、处置标的债权:(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资产管理和处置的规定

★4.2 在过渡期内,甲方应对标的债权涉及相应诉讼时效和/或法定期间进行维护,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除外

如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之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等,则不属于甲方维护的范围

★4.3 乙方确认,在过渡期内,甲方就标的债权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处置、管理行为,为维护债权或其它相关权利而采取的所有措施,以及因采取这些行为、措施而产生的相应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4.4 在过渡期内,甲方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 ),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供相关费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该费用由甲方在回收现金中直接予以扣除,但无现金回收或现金少于费用的,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支付相应费用,否则,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5 自转让日起至交割完毕之日,甲方除对标的债权根据以往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外,不再进行任何主动处置

过渡期后交割完毕前乙方要求对全部或部分标的债权进行处置的,甲方可以选择自收到乙方书面明确处置要求之日起合理时间内加速交割予乙方自行处置,或依据乙方的要求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该等债权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该等债权一经按照乙方要求被出售或处置,乙方应当视为已经放弃了就该等债权对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声明和保证主张权利的权利,且对依照乙方的要求而采取的作为或不作为所直接导致的任何对甲方声明和保证的违反,甲方不承担责任

4.6 为避免任何疑义,乙方确认,在交割完毕前,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乙方要求对标的债权进行管理与处置,仅需尽到谨慎、善良的注意义务,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外,甲方对管理与处置的任何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标的债权的交割5.1 交割本协议所称标的债权交割,是指在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地点和时间,各方交割标的债权的有关债权文件

债权文件交割完毕即为交割完成5.2 交割的前提条件甲方和乙方的交割必须以下列条件已获得满足为前提: (1)甲方和乙方已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交割前应履行的全部承诺和保证;(2)乙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了相应的转让价款

5.3 交割时间5.3.1 各方应自乙方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之日起的[ ]日内完成债权文件的交割工作

5.3.2 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负责接收标的债权的乙方指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在各方协商一致的时间进行交割,但该时间最晚不得迟于第5.3.1条约定的期限

如因乙方延迟提交上述文件或者不配合导致交割工作延迟完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

5.4 根据第5.3条确定的交割时间,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移交相关债权文件

乙方指定人员在甲方人员的带领下,在甲方指定地点共同核对并交割债权文件

债权文件的交割完成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完毕有关债权文件的书面交接文件的时间为准,各方签署的书面交接文件应载明债权文件移交的时间、地点、甲方移交的文件之名称和数量

5.5 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第5.3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割的,则第5.3条约定的最后一日即视为交割完毕;交割完毕之后,甲方可选择将债权文件资料公证提存,或向乙方收取相当于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作为保管费,并且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接受债权文件而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

5.6 各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交割的债权文件仅限于甲方自原债权人取得的及甲方在对标的债权管理和处置过程中所获得或持有的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法律文件(甲方不保证持有该等文件的原件),但不包括下列文件:(1)原债权人或甲方对标的债权进行管理的内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请示、报告、批示、计划、安排、会议纪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部协议等;(2)原债权人或甲方委托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法律或评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协议、债权评估、分析报告、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等;(3)原债权人或甲方在乙方付清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之日前为处置标的债权已经移交或者应当移交给第三人或者应当注销的债权文件;(4)如甲方在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后,甲方仍然保有的权利所涉及的文件与本标的债权所涉及的文件系同一份文件或存在关联程度相当紧密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继续保留该等文件的所有权,但乙方在其处置标的债权的目的范围内对该等文件享有使用权,乙方可以通过向甲方借用的方式使用该等文件

5.7 乙方同意,交割完成后,甲方及甲方聘用的中介机构因工作需要到乙方抽查及审阅甲方移交给乙方的档案资料的,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安排

第六条 转让后的合作6.1 债权转让通知6.1.1 自乙方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起的[ ]日内,就标的债权转让的事实,按照如下方式通知义务人: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证送达方式将本协议涉及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及回执见附件二)6.1.2 上述送达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配合

6.1.3 乙方确认,甲方只需进行以上形式的通知,无论案件受理法院是否确认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效力,均视为甲方已完成债权转让通知的义务,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抗辩

6.1.4 乙方进一步确认,甲方的通知义务只限于进行上述适当的通知行为,无论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对债权转让的通知是否签收和确认,不影响各方之间就债权进行转让的效力

6.2 主体及权属变更6.2.1 若标的债权需要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标的债权权属或办理其他法律手续的,乙方负责于交割完毕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该等变更或其他手续;乙方就此要求甲方协助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协助

尽管有上述规定,甲方不承担实现上述变更或完成手续的责任6.2.2 若因乙方原因未于第6.2.1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该等变更或手续导致甲方继续被告知应参与相关诉讼程序的,甲方有权选择放弃参与相关诉讼程序

甲方放弃参与相关诉讼程序且因此影响乙方行使相关诉讼权利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未于第6.2.1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该等变更或手续导致甲方继续被告知应参与相关诉讼程序的,甲方继续配合乙方履行相关诉讼程序

6.3 其他相关协议权利义务的转移 6.3.1 乙方同意在受让标的债权后继续遵守和履行甲方及/或原债权人在标的债权转让前就标的债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所作的承诺及/或与其他相关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处置方案或者其他任何对甲方及/或原债权人有约束力的文件,并且,乙方应自觉接受该等协议及/或文件对债权人赋予的权利和相应的约束,并愿意按照该协议及/或文件的约定行使债权人的权利和履行债权人的义务

如因乙方违反该等约定而引致第三方对甲方采取法律行动、或甲方须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弥补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6.3.2 乙方同意,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在受让标的债权后继续遵守、履行和承继甲方及/或原债权人在标的债权转让前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的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承继该等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到该等服务协议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风险提示及决策★7.1 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甲方特向乙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乙方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乙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乙方受让后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支持、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乙方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并同意,甲方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变动等,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本协议第1.1条、第2.2条表述标的债权、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明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标的债权中如果存在部分债务人为国有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该企业履行了出资职责或者持有该企业国有资本的单位对该等债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该等单位对本资产所涉及的债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从而导致甲方不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该等债权转让给乙方或转让行为无效或使乙方存在获得该等债权的障碍,乙方对此表示理解与接受,放弃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乙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结合二次包转让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其他重大瑕疵及风险进行单独、具体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中披露的瑕疵及风险

】★7.2 独立决策7.2.1 乙方确认,乙方对标的债权的定价系其根据债权金额、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权瑕疵程度、债务人资产状况、法律政策风险等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的商业决策

7.2.2 乙方作出前述商业决策前,已对标的债权的情况开展了有关法律及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乙方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不依赖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或协助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8.1 甲方声明和保证8.1.1 甲方有权处置标的债权,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协议

8.1.2 为使本协议保持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若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根据适时颁布的法律规定某些手续需要履行,甲方须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及时取得、更新或延续所有必要的授权、批准、同意、许可、备案及/或登记等,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正式已完成这些手续的文件资料

8.1.3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甲方对乙方就标的债权的收益不作任何的保证与承诺

★8.2 乙方声明和保证8.2.1 乙方拥有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以及从事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授权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购买和收购债权

8.2.2 乙方承诺具备收购标的债权的受让资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关受让资格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自身并非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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