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17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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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应收债权18笔 <结束>

资产编号:11270129

246.32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4
起始日期
2026-06-25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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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46.321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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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46.321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太原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24
  • 结束日期:2026-06-25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解放路
  • 评估价:246.321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广宝因
    座位数:座1513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1、太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详情描述Â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应收债权共计18笔,合计金额4810969.42元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1、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7日作出(2023)晋01破申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共山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民贸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6月19日作出(2023)晋01破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山西邦宁律师事务所担任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王晓华为管理人负责人

2、对民贸公司的对外债权,管理人已采用邮寄催收函等方式予以催收,截至2024年7月25日,对外应收债权共计17笔,金额合计2660969.42元

3、涉诉执行情况,民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广宝因(2017)晋01刑终264号生效判决,被判令向民贸公司返还违法所得人民币215万元,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该案处于终本状态

管理人将此与其他对外应收债权一并,实施整体打包拍卖处置Â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24日10时至2026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对拍卖标的应收债权的实际情况,管理人无法全面接收或收集到全部资料,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或不全面之处,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位竞价人在参与竞价时慎重决策,如有不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管理人、平台及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该笔应收债权账龄较长,目前所掌握的情况仅基于管理人初步调查,不构成法律上的最终结论

二、拍卖标的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应收债权共计18笔,合计金额4810969.42元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1、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7日作出(2023)晋01破申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共山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民贸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6月19日作出(2023)晋01破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山西邦宁律师事务所担任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王晓华为管理人负责人

2、对民贸公司的对外债权,管理人已采用邮寄催收函等方式予以催收,截至2024年7月25日,对外应收债权共计17笔,金额合计2660969.42元

3、涉诉执行情况,民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广宝因(2017)晋01刑终264号生效判决,被判令向民贸公司返还违法所得人民币215万元,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该案处于终本状态

管理人将此与其他对外应收债权一并,实施整体打包拍卖处置(二)起拍价:2463216.34元,保证金:490000元,增价幅度:12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6月2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8235158109)

三、咨询看样咨询看样请电话联系(孙女士15735418659)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均由买受人依法承担并办理缴纳手续

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地接收标的物,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49-1号新视界大厦A座1513山西邦宁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需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的规定和提示,缴纳规定的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详见系统生成订单)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235158109王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2026年6月16日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24日10时至2026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程序已严格依照规定完成法定公告期及展示期公示,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49-1号新视界大厦A座1513山西邦宁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本次拍卖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等),均由买受人依法承担并办理缴纳手续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六、竞买人须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及商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无法确认、执行不能、回收率为零等可能性

十七、管理人建议竞买人聘请专业律师或评估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慎决策

管理人咨询电话:18235158109王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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